教育部重磅官宣,2025年学籍管理新规即日实行,其中提到了“降级就读”。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等。其中,第14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
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提到可以允许降级就读。这被视为一种变相的留级机制,也被业内称为留级制度的隐形回归。而“特殊教育学生”的范围,其实不应只限于智障学生,也可以包括成绩始终不能及格的“学困生”。
其实,留级制度在我国曾长期存在。
留级制度曾是中小学管理学生学业、促进学生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从前,学生如果考试成绩不好是可以被留级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实行了史上最严厉的留级制度,一方面抓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学校管理,另一方面也抓学生的学习和考试管理。
当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语、数两科有一门不及格或外语、理、化三科中两门不及格或其他学科三门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将被留级,另外,体育不及格初中不得毕业。
但这一留级制度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当时各地学校都存在入学难的问题,但留级就会占用义务教育资源,甚至有的学生留一级不行,还要连续留几级,这就占用了其他适龄学生的就学名额;有些学生可能会因“留级生”的身份被贴上差生标签,遭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甚至留级人数增加直接促使其中一部分人辍学。
因此,我国于2006年修订《义务教育法》时取消了因成绩差而强制留级的制度。“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具体是否允许留级、跳级,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即便有家长主动提出让孩子留级,教育部门也原则上不予鼓励,除非因病休学。
(图片来源:教育部)
那么,这次新修订学籍管理办法的突破,是否也预示着跳级制度的回归?
根据之前实施多年的学籍管理办法,跳级需满足十分严格的条件,包括家长申请、学校测评、教育部门审批等流程,且仅适用于“学习能力远超同龄人”的学生。这次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虽未直接涉及跳级,但其对学籍数字化管理的强化(如“学生可信教育数字身份”建设),事实上是为跳级审核提供了技术支撑。即学生提出跳级的理由需依托学籍系统记录的学习进度与能力评估数据,这样就能降低或避免主观判断带来的风险。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浦东临港小学校长王先云表示,无论是留级还是跳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要注意与相关政策的衔接,避免学校或家长通过降级与跳级的手段变相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并建立争议问题的受理和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