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希腊的知、情、意三分到康德的审美桥梁,美学之父鲍姆加登不仅确立了美学的学科地位,还将其与逻辑学、伦理学平行,更在1750年出版了《美学》,标志着美学的正式诞生。本文将从鲍姆加登的生平、美学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深入探讨这位感性认识的奠基者。
01鲍姆加登与康德的美学思想对比
正如《城市审美价值论》一书中所提到的, 鲍姆加登被誉为“美学之父”,他将美定义为感性认识的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美学这一学科。他将美学命名为“感性学”,专注于情感和美的追求,与逻辑学和伦理学形成平行关系。而康德则试图将美学、逻辑学与伦理学三者统一,他提出审美可以在现象与本体、自然与自由之间建立桥梁,实现物质与意识、感性与理性的辩证统一。康德在“美的分析论”中详细阐述了他对审美的四个契机,强调审美不涉利害、具有主观普遍有效性、以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依据,并具有主观必然性。
鲍姆加登的感性美学:鲍姆加登理解的美学不仅研究感性认识,还研究其完善的条件和规律。他提出“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的完善本身”,将“完善”看作感性的审美认识的目的,并借鉴了莱布尼茨的“多样性的统一”来定义这种完善。
康德的美学观点:与鲍姆加登不同,康德将美的本质转变为审美的本质,并归于主体。他认为审美判断是通过想象力和知性的自由协调活动产生的,而不是通过逻辑判断。康德还引入了“形式的合目的性”这一概念,强调美的对象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而不是合乎实在目的。此外,他提出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与“无规律的合规律性”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审美的理解。
通过对比鲍姆加登和康德的美学思想,我们可以看到美学从感性认识的完善发展到主体审美的过程,以及美学与其他学科关系的演变。
被誉为“美学之父”的鲍姆加登(Alexader Gotlieb Baumgarten,1714-1762年)将美 定义为感性认识的完善,美学就是研究感性认识的完善的科学。 鲍姆加登在古希腊对人的心理能力的知、情、意三分基础上,将美学命名为Aesthetic,即“感性学”,研究情(情感)和追求美;以区别于研究知(理性)和追求真的逻辑学,也区别于研究意(意志)和 追求善的伦理学。 虽然鲍姆加登确立了美学的学科地位,但是他所理解的美学与逻辑学、伦理学之间是 平行关系,而康德( 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则试图将三者统一起来。 康德认为, 知性(知)在认识中把握现象,理性(意)在实践中信仰本体,而判断力(情)可以在审 美中联结知性与理性;因此,审美可以在现象界与本体界、自然与自由、认识与道德之间 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康德在“美的分析论”中论述的四个契机体现了他 对审美的理解: 第一,审美不涉利害,但却可以产生情感愉悦或者说审美快感。第二,审美判断是个人意见和单称判断,然而却有主观的普遍有效性。第三,审美判断以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的合目的性)为依据。第四,审美判断具有主观的必然性。
为了分辨某物是美的还是不美的,我们不是把表象通过知性联系着客体来认识,而是 通过想象力(也许是与知性结合着的)而与主体及其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相联系。
我们可以将毕达哥拉斯学派所理解的“数的和谐”、“数理形式”类比于康德所理解的“形 式的合目的性”,但他们显然缺乏康德所强调的“无目的”,“无目的”具有强烈的主体 色彩。然而,康德哲学的主观性促使其否认“客体的现实存在”在审美活动中的作用,将 美局限于反思主体认识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自由游戏),这也就是他所谓的审美不涉利 害;进而康德又将美局限于抽象形式,因而具有抽象性;他实际上也就继承了古希腊 以来的审美静观性。
无目的、不涉利害、非功利性并不意味着审美与“客体的现实存在”无关,也不意味 着审美静观性;辩证地看,正是通过目的(利害、功利)的实现才能够使主体真正摆脱目 的(利害、功利)的束缚,从而实现无目的的审美;而目的(利害、功利)的实现与“客 体的现实存在”联系在一起。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不能脱离审美客体。
02卢梭与审美力学说的诞生
《决定成败的产品美学设计》一书指出, 卢梭,这位18世纪的思想家,以他独特的哲学观点和情感导向,为美学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他强调情感高于理智,信仰超越理性,这一思想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特别是在《爱弥儿》中,卢梭提出了回归自然的观点,认为自然美是真正的美,反对追求违背自然的“臆想的美”。这种以自然和情感为基础的美学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审美力学说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卢梭自己说:“上帝在创造我之后,把造我的模子打碎了。”卢梭的自负不是一种盲目的骄傲。他由一个无人管教的孩子走上光荣之路,由一个流浪汉成了思想家,由一个染上恶习的学徒成了严肃的伦理家。他的自信、幻想、多愁善感,是他成功的源泉。
卢梭在《爱弥儿》中像一个老学者一样主张进行“否定式教育”,也就是“不传授美德和真理,而是要保证做坏事的心和错误的精神。”他强调人类心灵的破败与艺术、科学的进步成正比。他劝告人们返回自然,认为科学与艺术不是敦风化俗而是伤风败俗。一个健全的社会是不需要装饰的。艺术不是产生于需要,而是产生于奢侈。卢梭强调,艺术与科学的进步并没有给人类带来好处。他认为知识的积累加强了政府的统治而压制了个人的自由,物质文明的发展事实上破坏了真挚的友谊,取而代之的是嫉妒、畏惧和怀疑。
卢梭思想的起点恰好是启蒙运动的终点。他发出了挽救人类自然情感的呼喊。在《爱弥儿》一书中,他认为:“一切真正美的典型存在于大自然之中。”这种美来自造物主,也就是来自上帝。他认为人类应该追求的是这种真正的自然美。当然,按照卢梭的想法,这种美也包括符合自然和人类本性的道德美。他反对追求那种违背自然的“臆想的美”,所谓“臆想的美”是指完全由人兴之所至和凭权威来断定的美。
卢梭把自然美作为审美的标准:“假如美的性质和对美的爱好是由大自然刻印在我的心灵深处的,那么只要这形象没有被扭曲,我将始终拿它作准绳。”但是他还认为审美的标准是有地方性的,许多事物的美或不美,要以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和政治制度为转移,而且有时候还因人的年龄、性别和性格的不同而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对审美的原理是无可争论的。
03鲍姆加登与美学的诞生
《美学的故事》中介绍到, 1750年被视为美学正式成为一个学科的标志年份,这一荣誉归功于鲍姆加登,他因此被誉为“美学之父”。他的贡献不仅在于给这个新领域命名,更在于他构建了一个全面的美学体系。鲍姆加登通过他的《美学》一书,深入探讨了美的本质,将美学定义为感性认识和感性表现的科学。他修正了美的定义,提出“美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这一观点为后世美学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此外,鲍姆加登还探讨了审美真实性的问题,强调了在审美经验中同样包含着普遍的真理性,这种真实性是通过具体的形象感觉形成的,而非理性的逻辑思维所能达到。他的这些理论贡献不仅奠定了美学的学科基础,还为后来的德国文学繁荣时代开辟了道路。
1750年常被看作美学成为正式学科的年代,鲍姆加登也由此获得了“美学之父”的称号。正如克罗齐所说:“这是巨人的步伐,是的,是鲍姆加登取得了这门新科学之父不是义父而是亲父称号。”《美学》第一卷刚出版,1751年,37岁的鲍姆加登由于健康状况恶化,不得不卧床休养。在几乎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他坚持在1758年出版了《美学》第二卷。这本书没有按照构想写完,1762年5月26日,他怀着未竟的愿望和深深的遗憾,在久病11年之后与世长辞,年仅48岁。他以悲怆而崇高的话来结束其《美学》第二卷的短序:“亲爱的读者,如果你是强者,你会注意我、认识我,最后会爱我,你从我和他人那里懂得命运。病魔来回折磨我足有8个年头,看来无法医治。必须及早地习惯于很好思维。如今,我要做些什么,的确,我不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是否这样做。”他的一生俨然像圣徒一样。
美学的英语是Aesthetics或esthetics;德文是Asthetik;拉丁文是“Aesthetica'”,这个词原来不存在,是鲍姆加登为了与原来的拉丁词Sensus(英文的Sense,感觉的)相区别而从希腊文创造的,直译就是“感性学”。因为感性可以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前者作为一种自我感知产生于“我”的身体而与所有的感官相关,后者则仅仅产生于“我”的心灵,故而“感性学”这个词包含两层意思。它包含的第二层意思:它来自心灵,它是内在的;它是不明确的。鲍姆加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它不是经验的感觉或知觉(Sensus),而是对这种经验的感觉的超越。美学(Aesthetica)就是感性认识和感性表现的科学(作为认识能力下的逻辑学、认识论之下的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类理性的艺术)。鲍姆加登自己用德文解释道:Aesthetica是“美的科学”。汉语中的美学来自日本,日本人用汉名“美学”对译德文asthetik,并在1907年以前传入中国。
鲍姆加登指出:美学(美的艺术的理论,低级知识的理论,用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类比推理的艺术)研究感性知识的科学。他要到人的主观认识中寻找美的根源。这预示了近代西方美学的新方向。鲍姆加登把莱布尼茨一沃尔夫派的命题“美是感官认识到的完善”修定为“美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鲍姆加登“是最先克服了“感觉论”和“唯理论”之间的对立,并对“理性”和“感受性”做出新的富有成效的综合的思想家之一”。
鲍姆加登认为:“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作为感性认识的美学,目的是达到感性认识的完善。而完善这一概念,是鲍姆加登从沃尔夫那里继承而来,在鲍姆加登这里,完善既有理性认识的内容,又有感性认识的内容。意味着整体对部分的逻辑关系即多样性的统一的“完善”是美的最高的理性尺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
要达到感性认识的完善,须有三个条件:思想内容的和谐、次序和安排的一致和表达的完美。他的感性认识包括情感、直觉、想象、记忆。
艺术作品中的内容的真实、鲜明、丰富、可信、生动,是一件“美”的艺术作品的最重要标准。
鲍姆加登提出审美的真实性。鲍姆加登认为科学和艺术都追求真,但两者追求真的方式却是不一样的。“诗人理解道德的真理,和哲学家所用的方式不同;一个牧人看日月蚀,也和天文学家所用的眼光不同。”科学的求真要求用完善的理性,通过个别事物具体的、生动的、表象的舍弃,抽象出具有高度概括力的一般概念;而审美的求真则正好和前者相反,它是运用“低级的感性认识”,尽量把握事物的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地少让质料的完善蒙受损失,并在为了达到有趣味的表现而加以琢磨的过程中,尽可能少地磨掉真所具有的质料的完善。”
卡西尔说:“鲍姆加登美学的目的就是要给心灵的低级能力以合法地位,而不是要压制和消灭它们。”鲍姆加登认为审美经验中同样包含着普遍的真理性,即“审美的真”。这种真实,不是通过理性的逻辑思维所能达到的,而是通过具体的形象感觉形成的。“美学家不直接追求需要用理智才能把握的真”,而是在对具体的感性形象的体验中领悟这种普遍性。认为“并非所有的假在审美领域内也是假的”。假(丑)的事物如果符合“感性认识的真完善”,就是真(美)的,而真(美)的事物如果不符合这一标准,就是假(丑)的。真或假在这里似乎与事物本身的性质无关,而只关系到感性认知的方式。甚至有些假例如文艺作品中的虚构,在审美领域里可能比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更真、更美。他认为“能激起最强烈的情感的就是最有诗意的”。
正如吉尔伯特在《美学史》中所说:鲍姆加登把各种尚未展开的认识汇集起来,精心拟定了一种体系,这种体系能够从理性上证明不完全的哲学家和文艺批评家的种种“鳖见”,而且,它还能够为一百年之后它的至高点一即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指出方向。鲍姆加登的这种体系,不仅仅为后来研究美的理性构成奠定了基础。可以这样说(事实上,人们已不止一次地这样说过),德国美学为德国民族文学的繁荣时代一德国诗歌和戏剧的伟大时代,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