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与GB 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
针对当前燃气安全运行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1月27日隆重发布了《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与《液化石油气瓶阀》(GB 7512-2023)两项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这两项标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同时也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屏障。其中,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适用于在-40℃至60℃的环境下使用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为1MPa,且公称容积不超过150L,专门用于盛装符合GB11174标准的液化石油气。
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1986年首次发布为GB5842—1986,并在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 2006年,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此时纳入了GB15380—2001《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GB15380—2001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4年首次发布。
— 2022年,标准迎来了第三次修订。
—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替代了GB/T5842—2022《液化石油气钢瓶》。与之前的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气瓶型号表示方法的更改、部分气瓶型号的删除与更改、护罩和底座直径尺寸的增加、以及气瓶水压试验结果保存要求的新增等。此外,还增加了一些型式试验项目并更改了重新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
对于GB 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它适用于在-40℃至60℃的环境下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阀,其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5MPa,且介质需符合GB11174标准。同时,进气口与出气口的中心线呈90°,但该标准不适用于车用液化石油气瓶阀。
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1987年首次发布为GB 7512—1987,并在199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 2006年,标准迎来了第二次修订。
— 2017年,标准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此时变为GB/T7512—2017。
—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替代了GB/T7512—2017《液化石油气瓶阀》。相较于之前的版本,主要技术变化包括:新增了“过流切断装置、电子识读标志、授权充装装置、信息瓶阀、智能瓶阀”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瓶阀密封结构设计要求的内容;删除了进气口螺纹PZ2的规格,并增加了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阀进气口螺纹M26X5的规格;还增加了气相瓶阀带过流切断装置的要求等。此外,标准还明确了以下五项要求:禁止使用气液双相瓶,只允许单纯的气相瓶或液相瓶;完善了气瓶钢印信息,必须包括制造商、允许充装量、制造年月和设计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增加了电子识读标志,便于消费者通过扫描判别气瓶真伪;统一了气瓶瓶身颜色,便于识别和管理;提高了质量追溯信息要求,标准要求气瓶制造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每只产品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