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31日,中国通用航空公司的一架雅克-42型B2755号喷气客机,在南京大校场机场起飞滑跑时冲出跑道,高速滑行362米后撞向一道防波堤。飞机解体、起火,机上107人遇难,这一切发生在2分钟之内。
出事这天,南京大教场机场的气象条件不错,属于适航天气。B2755号执行从南京飞往厦门的航班任务。14:59,请求开车,15:02滑出,15:06在跑道头加至起飞马力,滑跑960米后到达决断速度204公里/小时。接着飞机不断提速,在跑道1198米处,到达离地速度230公里/小时,但奇怪的是,飞机却无法升空。机组没有刹车,飞机继续提速到270公里/小时,距离跑道末端只剩178米,仍然无法离地。
这时距离冲出跑道还有4秒,机组开始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
人们眼睁睁看着这架雅克-42以270公里/小时的高速冲出跑道,滑过60米的安全道后冲进一片草地,又滑行了360米、越过一条宽6.8米、深1.5米的水沟后,飞机速度依然高达每小时210公里。在B2755号的最后时刻,它以每小时200公里的高速撞向一条两米多高的防洪堤,被防洪堤弹起后在空中解体,接着坠地,起火。
巨大的冲击力让飞机的残骸散落到了大约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机身、机翼都被烧毁,尾部掉落在一个水塘内。此时时间为15:08,距开始滑跑仅过去2分钟。
当时机上共有旅客116人,其中98人遇难,18人受伤;机组10人,9人遇难。出事飞机刚刚出厂还不到一年,被通航购买后只飞行了595个起落。
事故调查时,人们在残骸上发现了重大线索:全动水平尾翼的角度为-1.5度。而该型飞机的使用手册规定,水平尾翼在+1度到-5度之间时,飞机是拉不起来的。机场执勤的空军警卫战士也证实,他亲眼看到飞机滑跑至跑道中间时,曾经两次抬起前轮,但都没能离地。
为了确认,调查人员调取了飞行记录仪。记录数据显示:飞机发动机开车后,水平尾翼的角度就一直处于错误的位置:+0.2度!正确角度应为-10.3度。直到飞机冲出跑道前,记录到水平尾翼角度被调整至-0.7度(和残骸有-0.8度误差)。可见机组正在试图纠正,但为时已晚。
基于以上证据,结合座舱语音记录仪,事故调查组判定:这是一起机组违章操作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B2755号水平尾翼没有调到适应角度,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背景:
航司急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安全生产。通用航空公司长期亏损,领导压力比较大,引进雅克42喷气机后想打翻身仗,于是不断加班加点,致使飞行人员严重超飞,过于疲劳导致对规章制度放松。公司内部规定每次滑行前,地面机务人员应该校对平尾角度,这条规章没有得到坚持。
机组违规:
1.驾驶舱内有一个平尾警告系统,用来提示机组滑行前要“先调平尾、和驾驶舱内的指示表校对、再和地面机务人员核准”后,才能按下平尾警告消除按钮。但出事前,B-2755机组既没有调平尾,也没有和地面机务人员核对,而是直接按键,取消了灯光和语音报警提示。
2.按照起飞规定,飞行前应该念飞行检查单,检查滑行前的必检内容。但B-2755机组并没有落实,起飞前不念检查单,从而错失了避免惨剧发生的最后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