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位于自治区中部,是包头市的市辖县。地处北纬40°42′~41°08′,东经109°40′~110°41′。全境南高北低,东部又高于西部。阴山山脉横穿县境。东部春坤山为全县最高点,海拔2321米。境内7条季节性河流。全年降水量少,光照充分,气温不高,为典型大陆性气候。
全县东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交界,南与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石拐区、土默特右旗相邻,西同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接壤,北与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相连,东西长约80公里,南北宽约66公里。
固阳县地处阴山北麓,南望黄河,北接大漠。县境内秦汉长城横亘东西,包括北魏六镇之首的怀朔镇在内,历代边城林立,古戍繁多。因扼守石门古道北端,自古便为漠南军事重镇,是中古时期中原农耕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必争之地;同时,也是中原农耕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交流融合之地。
晚清近代以来,固阳县由历史上的游牧民族驻牧地演变为一个移民城镇,居民多出自晋、陕、蒙、冀四省区,浓郁的西口文化保留了完整的中原民俗民情。
西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五原郡辖有稒阳县。据《绥远通志稿》记载“按今之固阳,盖依古稒阳而为名之”“惟古之稒阳,依水经注所述,皆在阴山以南,黄河以北,且城与县别,其城亦称塞,应在今包头县辖境内”。依此记述,今固阳名称源于古“稒阳”,而古稒阳治所在今包头市古城湾乡,今固阳县在阴山北。东汉时,今县境仍属五原郡辖地。
三国、西晋时,今县境属拓跋鲜卑管辖地。东晋十六国时期,前秦建元十八年(382),今县境属前秦(氐族苻氏)政权统辖区内的五原郡管辖。北魏太延五年(439),设置怀朔镇(在今固阳县白灵淖乡城库伦古城)。正光五年(524),以怀朔镇改置朔州。东魏武定四年(546),有怀朔城邑(今固阳县白灵淖乡城库伦古城)。北齐武平三年(572),仍有怀朔城邑(今固阳县境)。
隋大业八年(612),今县境属榆林郡辖区。唐总章二年(669),今县境属云中都督府辖区;唐开元二十九年(741),今县境属中受降城控制范围;唐元和十五年(820),今县境属丰州都防御使统辖范围。
五代晋天祐五年(908),今县境属晋天德军控制区域;唐清泰元年(934)以后,今县境属契丹辽统治区。
辽天庆元年(1111),今固阳县境属西京道云内州辖区。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今县境属西京路云内州辖地。元至顺元年(1330),今县境属汪古部赵王统辖的德宁路。
明正统十四年(1449),今县境属东胜卫;明正德五年(1510)以后,今县境为蒙古达延汗统辖地。
清朝时期,今固阳县北境属茂明安旗,西南境属乌拉特东公旗地。清乾隆年间开垦牧地,移民耕作,由萨拉齐厅管辖。
民国9年(1920),设置固阳设治局,管辖汉民事务。并将武川县原辖之茂明安旗与达尔罕旗部分区域划归固阳设治局管辖。民国15年(1926)1月,改固阳设治局为固阳县,隶属绥远特别区绥远道。
民国17年(1928)9月20日,固阳县隶属绥远临时区政府。民国18年(1929)1月,固阳县政府属绥远省政府管辖。
民国26年(1937)11月,伪固阳县公署属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后属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所辖乌兰察布盟管辖。
民国28年(1939)12月,成立萨(拉齐县)固(阳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民国29年(1940)8月,成立固阳抗日民主县政府,均为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组成部分。
民国9年(1920年),设置固阳设治局,管辖汉民事务。并将武川县原辖之茂明安旗与达尔罕旗部分区域划归固阳设治局管辖。民国15年(1926年)1月,改固阳设治局为固阳县,隶属绥远特别区绥远道。
民国17年(1928年)9月20日, 固阳县隶属绥远临时区政府。民国18年(1929年)1月,固阳县政府属绥远省政府管辖。民国26年(1937年)11月,伪固阳县公署属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后属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所辖之乌兰察布盟管辖。
民国28年(1939年)12月,成立萨(拉齐县)固(阳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民国29年(1940年)8月,成立固阳抗日民主县政府,均属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组成部分。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固阳县政府。当时固阳县区域划分为10乡、1城关镇。固阳县属绥远省第三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志·行政区域建制志》
1990年,固阳县辖15乡2镇,191个村(居)民委员会,1087个自然村。
1998年,全县辖14乡2镇,总面积4950平方公里,总人口21.3万。
2001年,固阳县制定并上报《固阳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于2001年8月10日经包头市批复后正式实施。将原来的14乡2镇合并为10乡2镇。
2002年,固阳县设置乡镇12个:一类镇2个,一类乡8个,二类乡2个。一类乡、镇内设综合性办事机构4个。二类乡设综合性办事机构3个。县、乡两级机构改革于2002年上半年内全部完成。
2005年,全县辖6个镇、139个行政村、16个居委会、9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68万人。
2012年,全县辖6个镇、104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1001个自然村,总人口21.4万人。
截至2019年,全县辖6个镇、72个行政村、10个社区、940个自然村,总人口21.4万人,县域总面积502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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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方志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