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却有诸多之人深感疑惑不已,一个拥有着 3 亿多人口的国家,为何仅仅凭借 270 张选票就能获得胜利呢?
最为关键的是,即便获得多数票选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担任总统,此前曾多次出现历史先例,这究竟是何缘故呢?
美国总统选举的那些事儿:270张票的背后
咱们直接来讲,所谓的选举人团,实质上乃是由来自 50 个州以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 538 位选举人所组成的。
比如说,加利福尼亚州在众议院拥有 53 名议员,另外再有两名参议员,那么总计就有 55 名选举人。
然而在选举人团当中,决定总统人选的“奇妙数字”便是 270,其缘由在于 538 的半数再加 1 便是 270,这是极为容易理解的。
只要候选人能够成功夺得至少 270 张选举人票,那么他就会成为下一任美国总统,即便其普选票数量或许比不上对手。
这便需要从选举人团制度的历史渊源进行深入阐述了,选举人团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至 1787 年的费城制宪会议。
彼时,美国的那些开国元勋们正针对如何选举总统这一事项进行深入探讨。他们所面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挑战在于,究竟该以怎样的方式在确保总统独立性的状况之下,既能够兼顾各州的利益,又能够契合民意的诉求。
如此这般一来,既顾及到了各州的相关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民众的意愿。与此同时,选举人团这一中间环节的存在,亦能够切实保障总统不会过度依赖于某一特定的州或者利益集团。
比如说,最初的选举人原本是能够自主地决定将选票投予谁的人,然而后来诸多州通过相关法律规定,选举人必须依照该州普选的结果来进行投票,这便是所谓的“忠诚选举人”原则。
比如说,选举人团的规模伴随着新州的加入而不断扩大,从最初的 69 人逐步演变为现今的 538 人。
就如同托马斯·杰斐逊所言:“选举人团制度乃是我们宪法之中最为精妙的设计之一。”那么,在这套看似颇为复杂的选举规则里,候选人究竟该如何去获取至关重要的 270 张选举人票呢?
270张票的数学游戏
对于美国总统的候选人来说,获取选举胜利的关键之处在于在总计 538 张选举人票之中,斩获至少 270 张。
然而,鉴于各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数量存在差异,并且存在“胜者通吃”这一原则,这场选举人票的争夺常常呈现出复杂的数学游戏般的特性。
就如同前文所提到的那般,各州选举人的数量是依据其在国会中议员的数量予以确定的。
然而,即便拥有较多选举人票的州,也并不能够就此绝对地表明它们在选举当中所具备的重要性就更高。这主要是因为,在绝大多数的州里,总统选举所采取的是“胜者全得”的规则。
比如说,例如,倘若候选人 A 在加利福尼亚州凭借 51%的得票率成功战胜候选人 B 的 49%,那么 A 将会获得加利福尼亚州全部的 55 张选举人票,而 B 则是连一张票都无法获取到。
以 2016 年的大选为例,彼时的两位候选人特朗普和希拉里,在选举的最终阶段均将大量的时间以及资源投入到了佛罗里达州、宾夕法尼亚州、密歇根州等极为关键的摇摆州。
鉴于这些州总计具备近百张选举人票,最终,特朗普凭借极为细微的优势在这些州击败了希拉里,这成为他获取入主白宫的关键筹码。
由此可见,于美国总统选举这场数学游戏之中,摇摆州的重要性可谓是一目了然的。
对于候选人而言,精准地判别以及大力地争取那些处于摇摆状态的州的选民的倾向,乃是制定选举策略中最为关键且极为重要的方面。当然,此种“胜者通吃”的选举人票分配规则,亦引发了诸多的争议。
鉴于其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某位候选人尽管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选中获得了更多选民的支持,但由于在关键州的得票数未达到足够高的程度,最终反倒错失了选举人票,进而与总统之位失之交臂。
民意悖论:普选票数第一,为何当不了总统?
2016 年美国大选的结果,让众多之人深感意外且充满困惑。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在全国普选中以极为接近 300 万张选票的巨大优势处于领先位置,但最终却惨遭共和党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击败。这一结果,再度致使人们对选举人团制度展开质疑并进行反思。
1876 年之际,塞缪尔·蒂尔登在普选中相较于拉瑟福德·海斯大幅领先,票数差距接近 30 万张之多,但同样也是由于选举人票方面处于劣势,从而与总统之位失之交臂。
步入 21 世纪之后,此种悖论再度上演。在 2000 年的时候,民主党候选人阿尔·戈尔相较于共和党候选人乔治·W·布什,凭借着 50 万张普选选票的优势处于领先地位,但由于在佛罗里达州以极其微小的劣势而失利,最终导致他输掉了大选。
鉴于“胜者通吃”这一规则以及摇摆州的存在,候选人的选举策略通常并非仅仅致力于获取普选票,而是需要在关键州精准发力,从而赢得足够数量的选举人票。
这或许会导致,即便一位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较多选民的支持,但倘若这些支持票数过度集中于某些州,而在关键的摇摆州的得票数不高的话,那么他最终极有可能会输掉选举。
然而,在中西部的密歇根、威斯康星以及宾夕法尼亚等摇摆州,特朗普凭借着仅 1 至 2 个百分点极其微弱的优势获得了胜利,成功斩获了这些州的全部选举人票,为他最终的胜利奠定了极为关键且至关重要的基础。
可以说,希拉里与特朗普之间的角逐,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两种截然相反的选举策略理念。
希拉里较为侧重于依赖传统的民主党核心支持群体,试图凭借稳固以及拓展优势州所取得的胜果来赢取选举。
改革之声:完善还是废除?
选举人团制度尽管拥有其于历史上的渊源以及在制度设计初始之时的原本意图,但在现今的社会运行进程当中,其弊端与局限性愈发显著地展露出来。
尤其是在 2000 年和 2016 年先后出现了两次“民意悖论”的情形之后,社会各界针对这一制度的质疑和批评之声愈发强烈起来。
支持改革的人士指出,选举人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人一票”这一准则进行了扭曲。
此外,选举人团制度还有可能对选民的参与热情予以削弱。在某些非摇摆州,由于选举的结果往往早已确定,众多选民可能会觉得自身的投票行为毫无实质意义,从而降低了投票的积极性。
然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普选的状况下,每一张选票的价值均是平等的,选民参与的积极性会更为高涨。这,或许也是我们这个时代对美国民主最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