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王迟)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内容为主的林下经济,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森林食品,是山区林区重要的绿色富民产业。
林下经济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在10月1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央广网记者就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提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回应称,当前林下经济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6亿多亩。各类经营主体95万个,年产值从2013年的4575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1万亿元。同时,林下经济保就业、促增收、惠民生作用明显,全国从业人数达3400万人,发展林下经济年人均增收1万多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王迟 摄)
为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王俊中表示,国家林草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真正实现不砍树、能致富。
据介绍,国家林草局先后出台了《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立足不同发展阶段,从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林情地情出发,科学规划林下经济的区域布局、重点领域和经营模式。
同时,鼓励利用商品林地高效发展林下经济,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将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予以支持。2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性文件和扶持政策,设立林下经济专项扶持资金。
各地也在林地经营、资源利用、林权融资等方面大胆探索。王俊中介绍,譬如,福建省南平市建立林下空间流转机制,实现林下空间可确权发证、抵押融资。浙江省衢州市探索“土地共用、生产共管、效益共享”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林区共同富裕。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为林下经济发展添动力、增活力,推动山区林区“含绿量”“含金量”同步提升。
经过不懈努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6亿多亩。各类经营主体95万个,年产值从2013年的4575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1万亿元。全国发展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2000万亩以上的省份14个,产值500亿元以上的省份9个,其中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值突破1000亿元。
“林下经济保就业、促增收、惠民生作用明显,全国从业人数达3400万人,发展林下经济年人均增收1万多元。”王俊中举例称,浙江省2021年起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支持1000个山区村实现“亩产万元”目标,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福建省武平县万安镇打造千亩林芝基地,示范带动34户林农户年均增收3500元,支持林农走出一条“不离乡可就业”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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