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讯,联创股份(300343.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李洪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一是2016年4月,联创股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时,李洪国与股份认购方的相关出资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书》,李洪国未及时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规定。
二是2021年10月,山东泰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泰仁”)以12,838万元价款购买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阅”)100%股权,李洪国就上海趣阅能够及时回收应收账款为山东泰仁提供了担保,李洪国未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规定。
根据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