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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仙女在道教和民间传说中各有分工和名字,与董永的爱情故事广为流传。七仙女形象反映古人星宿崇拜、婚姻自主抗争,对戏曲发展有重要作用,多地有七仙女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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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教的一些说法中,七仙女有具体的名字和分工。例如,大公主叫华音,在天庭司乐,掌管九天神鸟;二公主叫清盈,在天庭司扇,掌管冷暖生态;三公主叫玉卮,在天庭司盛,掌管杯盘用度;四公主叫瑶娴,在天庭司食,掌管蟠桃仙境;五公主叫青娥,在天庭司香,掌管百花香氛;六公主叫婉罗,在天庭司袍,掌管绫罗织布;七公主的名字和司职在不同传说中可能会有所不同。



七仙女的人物原型之一是武陟县下封村落仙台的张七姐。传说中,王母娘娘与七个女儿在瑶池仙境饮酒赏花时,王母告诫女儿们不可私自下凡、与凡人婚配,以免触犯天条。唯有七女儿仗着王母的溺爱,撒娇说若下凡只为欣赏花花草草可否,王母随口应道“草生千里,缘难百日”。七姐却当了真,下凡后与名为千里草的董永有了百日姻缘。

七仙女的名字在不同的传说中也有所不同。在道教上清派中,她们被称为华林、态盈、玉扈、媚娴、青娥、婉罗、瑶姬。而在《西游记》里,她们分别是红衣仙女、青衣仙女、素衣仙女、皂衣仙女、紫衣仙女、黄衣仙女、绿衣仙女。另外,还有一些民间传说也赋予了她们不同的名字。

七仙女从织女神格中分化而来,沿袭了织女的神格,主管纺织天衣云锦。传说中,七仙女擅长织布,聪明勤劳。

其中,七仙女中的七妹与凡人董永的故事流传甚广。七妹被玉帝派到凡间帮助董永偿债,她与董永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并相爱,两人还生下一子名为董仲。然而,人神有别,他们最终被迫分开。

晋代干宝的《搜神记》记载了天女帮董永织布还债后飞升的故事。三国时期曹植的《灵芝篇》中也有“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的诗句。到了唐代,敦煌变文《董永变文》进一步丰富了这个故事,加入了织女之子董仲寻母的情节,并首次将织女拓展为三位,以避免和牛郎织女故事冲突。

宋话本《董永遇仙记》则将三位织女变为七位,七仙女的说法由此产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七仙女故事逐渐传播开来,在辽金墓葬中出现了相关的壁画浮雕,元代戏曲中也开始大量出现董永遇仙的内容,并在明清时期逐渐成熟。明代宣统年间的《大孝记》中,七仙女直言自己是玉帝之女;清代的《神仙济世良方》则将七仙女视为王母娘娘身边修炼得道的仙女。

民国时期的《小董永卖身宝卷》进一步丰富了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弱化了其中的孝元素,增强了夫妻之间的情元素。解放后,董永遇仙的故事被改编成了黄梅戏《天仙配》(以清道光年间《槐荫记》为底本),还有《欢天喜地七仙女》等各种影视作品,使七仙女的形象逐渐定格并深入人心。

此外,其他民族和地区也有与七仙女相关的传说。如彝族的《赛特阿育》、壮族的《董永和仙女歌》、蒙古族的《格拉斯青》等。

七仙女的形象传说不仅是古代祓楔民俗的遗留,也反映了古人对北斗七星等星宿的崇拜、古代女性对婚姻自主权的抗争以及古代门第制度的影响,对地方戏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在民间宗教信仰中,七仙女除了主管采桑、纺织、珍宝等,还是土地神和妇女儿童的保护神。浙江、江西、湖北等多地都有七仙女的相关遗迹,如浙江东阳东白山仙姑殿是专门祭祀七仙女的庙宇,每年七月初七,当地人会祭拜七仙女,并进行制斗、登山、祭拜、靠山和焚斗下山等活动;江西新余地区有七仙女下凡遗迹仙女湖;湖北孝感建有董永公园;江苏金坛有望仙桥;江苏东台有七仙女和董永结缘的大槐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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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后山人,偶做前堂客,醉卧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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