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长、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为涉及台北市京华城弊案,遭台北地检署(以下简称北检)向法院申请羁押禁见。但台北地方法院(以下简称北院)审理后,却认为检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裁定当庭无保请回。检方提出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北院仍有必要调查相关事证,今天(4日)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重新裁定。
京华城容积率弊案爆发后,已经有包含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董事长沈庆京、应晓薇助理吴顺民等4人遭到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检方认为弊案应与柯文哲有关,也发动侦查行动,并以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违背职务受贿”、“图利”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还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向法院申请羁押禁见。
但北院最后谕知柯文哲无保请回,理由是因为检方指控的重罪,并非“犯罪嫌疑重大”。据了解,针对京华城案,柯文哲主张案件均由“都市计划委员会”决议做成,他并非专业人员,所以基于信赖专业的原则,他并未问决议过程。最后北院也采信他的说法,让柯文哲无保请回。
柯文哲的说法,在北院羁押彭振声的理由中可以得到印证。彭振声当时为“都委会”主席及京华城专案管理人,无法推说自己不专业、不懂都市计划。因此检方以此向法院申请羁押彭振声,法院裁准。
而对于柯文哲无保请回,检方随即声明抗告,并于3日傍晚备妥卷证,紧急送交北院转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台湾“高院”审理后,认为北院让柯文哲无保请回的裁定,针对部分理由调查不足,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重新裁定。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