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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公示名单已发布
确定了353个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海省湟源县城关第一小学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青海省同德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青海省刚察县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村民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
青海省达日县查朗寺
玉树抗震救灾纪念馆
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统战群工部
青海广播电视台藏语广播
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
青海省贵南草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班玛县人民武装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马兰(女)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滩街道建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马旭辉(回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人
马如云(回族)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南关清真寺宗教教职人员
马明忠(撒拉族)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二级教授
长爱(蒙古族) 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赛尔龙乡兰龙村党支部书记
东德布(蒙古族) 青海省都兰县香加乡电影放映员
央金兰泽(女,藏族)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中级演奏员
尼玛拉毛(女,藏族) 青海省甘德县柯曲镇卫生院院长
李佩玲(女,土族)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主任
杨毛吉(女,藏族)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完全中学教师
张珍(女)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街道乐都路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拉太(藏族) 青海省兴海县藏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韩庆功(撒拉族)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基层理论宣讲团团长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
万玛加(藏族) 光明日报社青海记者站高级记者
切阳什姐(女,藏族) 青海省体育局运动员兼教练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6508638,66508618
电子邮箱:mztjjb@nea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2室
邮政编码:100800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