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 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 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
  •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 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总台央视记者 李本扬)

©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举报/反馈

央视新闻

1.4亿获赞 3235万粉丝
重大新闻、报道和突发事件的总台首发账号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