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一名来自成都七中的高三毕业生李似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李似展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了687分的优异成绩,然而他并未选择加入清华大学的强基计划,而是做出了一个出乎许多人意料的决定——报考国防科技大学。
为了更好地适应即将到来的军校生活,李似展已提前利用暑假时间前往康定的高海拔地区进行体能训练,以期顺利过渡至军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简直是浪费天赋!清华是多少学子梦寐以求的学府,强基计划更是为顶尖人才量身打造的。选择国防科大,这简直是在放弃自己的未来。李似展,你这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吗?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让人看不懂,清华的资源和平台是无可比拟的。国防科大再好,也不及清华的国际影响力。这种决定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受到了某种‘洗脑’,为了所谓的荣耀而牺牲了个人发展。
那么,李似展放弃清华强基计划报考国防科大,是否存在违反我国教育法或相关法规的情况呢?
中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并不限制个人选择就读哪所大学或参与何种教育项目。
李似展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构。
《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均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尊重个人的教育选择。
因此,李似展的选择完全是合法的,没有违反任何教育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