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启动,是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它以“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为主线,以“守住安全管理、规范办学两条红线”为前提,以“提升学校办学规范化水平”为目标,通过具体清晰的时间表和切实可行的路线图,开启了通向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规范通道”,成为提升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规范路径”。
首先,“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启动,彰显了“规范”对于现阶段基础教育改革的价值和意义。
一是“规范”提升了日常教育管理的质量。包括教育管理质量在内,任何质量的提升都离不开日常,且必须基于日常、进入日常,化为日常,在日常中提升。规范既是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即“规范化的日常”:无规范,不日常;同时,规范也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即“日常化的规范”:无日常,不规范。从这个角度上看,日常管理的质量取决于日常规范的质量,规范的质量就是管理的质量。它展现出规范、管理和质量的三位一体:向管理要规范,向规范要质量。
二是“规范”体现了对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奠基作用。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特别是建设基础教育高质量体系的过程中,无论政策体系、理念体系还是实践体系,无一离不开“规范体系”的依托、奠基与支撑,都仰赖于长程性、链条式的推进。《通知》秉持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将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列入规范管理负面清单,提出十二项“严禁”,范围覆盖学校办学治校各个方面,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标尺的形式重申,提醒地方、学校、教师进一步重视,并抓落实、见成效。这表明,在基础教育实施“双减”“双新”迈向“优质均衡”“扩优提质”的过程中,必须更加聚焦近年来基础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办学治校的各方面底线标尺进行系统性“规范化”,为基础教育高质量教育体系打牢基础。
三是“规范”丰富了教育强国建设的实践内涵。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一样,教育强国建设也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仍然离不开规范和规范管理的筑基,依然甚至更加需要“强规范”:强化规范,强调规范,发挥并且提升“规范管理”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独特、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地位,更加需要把“强规范体系”作为目标,纳入到教育强国的实践体系之中,加以聚焦和放大。它蕴含了如下信念:规范不强,规范体系不强,则管理不强、教育不强,国家不强。为此,要以“规范之强”夯实教育之强和国家之强的根基。
其次,“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启动,凸显了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决心。
“规范管理”的系列问题包括“三违问题”:违法、违规和违背教育规律;“三失问题”:“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以及《通知》附录文后、一目了然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等。
纵观这些问题或现象,大多是一些根深蒂固的“老问题”,如学生伤害、欺凌事件,唯分数唯升学等,因为迟迟得不到解决,屡禁不止,所以总是需要“旧事重提”。在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还要时时警惕这些问题或现象以新面孔、新症候的形式“还魂再生”。
归根结底,这些问题的诞生均与规范落到各地各校、教育各个环节还不到位有关,极大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由此成为整治重点与突破方向。“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启动体现了党和政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决心。
再次,“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启动,凸显了加强“规范管理”制度与机制设计的重要性。
以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为依据和基础,“规范管理年”行动随之跟进,着力加强了系列化整治的制度和机制建设,贯穿于“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之中,其中不乏亮点。
强调了加强统筹指导,夯实各级各校责任。在“实施步骤”上,《通知》要求不仅要有省域范围内的重点自查,还综合采取了跨市县交叉调研、责任督学进校、专业力量视导等组合拳式的多种方式,形成了省域+市县+学校的层次化、类型化、结构化和整体化的规范管理推进体系,树立了具有典范意义的体系化整治的大思路,展示了体现基础教育特性的教育综合改革的大格局。
强调了质量评价支撑,探索规范办学治校新路径。例如,《通知》在“工作要求”中提出建立“声誉评价制度”,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并对各种负面事项单列显示,进而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声誉评价结果。这一具有实证和询证性质的评价制度的建立,既有对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丰富与完善,也有对既往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制度的重构与发展,让其更有规范化的底色与底蕴。
强调了制度系统建设,确保行动方案落实落地。《通知》提出建立“能力提升制度”,让“规范管理”的目标、任务与要求进学校、进培训,并转化为书记、校长办学治校的基本能力: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开展规范办学培训,成为培训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使相关学校成为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和教研员规范管理能力提升的基地,把规范办学力、规范教学力、规范教研力作为新时代基础教育人的基础能力和发展目标。《通知》还强调了建立“监督曝光机制”,以“是否规范”“如何规范”“不规范了,怎么办”等为尺度和标准,构建广而告之且行之有效的曝光网络体系,增强监督力量,强化日常监督等。
整体而言,“规范管理年”的启动重申了“规范管理”底线标尺的重要性,下决心、出重拳、系统性全面规范基础教育领域办学行为。只有持续完善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才能让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基石更为稳固、更加牢靠,真正成为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迈向教育强国不可或缺的根基与基础。
(李政涛 作者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
《人民教育》2024年第10期
作者:李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