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由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联合金杨新村街道、浦东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在金桥国际商业广场组织开展以“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为主题的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升公众对吸烟(包括电子烟)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警示烟草烟雾的健康危害,倡导无烟、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青少年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控烟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户外大屏播放宣传视频、接受咨询及投诉等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新区卫生监督员现场讲解了吸烟的危害、解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陆行中学六年级学生小张说:“我爸爸是个烟民,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戒烟有多难。所以,我要拒绝第一根烟。”他和同学们一起作出“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的庄严承诺,表示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自觉抵制烟草。新区卫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新区控烟取得一定成效,社会公众的公共场所控烟意识得到增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要求日益深入人心。他表示,宣传和监督并行是行之有效的措施。“我们在醒目位置公布了吸烟投诉电话,接到市民打来的举报电话,执法人员根据这些线索,可以对相关场所负责单位进行检查、监督,从而有效做好控烟工作。”2024年2月,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室内工作场所控烟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时,卫生监督员发现一名员工正在工位上吸电子烟,全然不顾一旁醒目位置张贴的禁止吸烟标识。经调查,公司对该员工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的行为进行过劝阻,但该员工不听劝阻仍在工位上吸电子烟。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卫生监督员责令该员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通过现场普法和教育,被处罚个人认识到禁烟场所吸电子烟的违法责任和电子烟的危害。本案是浦东新区首例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电子烟)且不听劝阻案。新区卫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康呼吸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对于有吸烟(包括电子烟)需求的人员应当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前往指定区域或者吸烟点吸烟。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据了解,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将在近期开展控烟集中执法,对重点公共场所及接到投诉举报较多的相关场所开展专项执法,依法查处违规吸烟行为。打造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控烟工作仍然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并肩,构建共同关注、共同治理的控烟格局,为青少年营造无烟、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文字:张琪
编辑:朱少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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