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项目通常会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规定,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小时,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值班人员持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主消防控制室不用说,肯定需要24小时专人值班。那么,分消防控制室也需要24小时专人值班吗?
前段时间在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上,看到有朋友咨询过类似问题,官方答复为:分消防控制室也需要24小时值班。具体如下所示:
提问:
园区有两个消防控制室,一主一分,恰巧分消防控制室所在的楼是一个电子洁净厂房,当时设计也是参照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单独设置的消防值班室,该消防值班室内设置了独立联动型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且该联动型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也设置了直启排烟及送风机。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园区主消防控制室已经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了,还需要在分消防控制室设置人员值班吗?如果设置需要安排24小时值班吗?
回答:
控制室值班不分主分,均需24小时值班
来源:消防安全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