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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年(1576年)十二月,蜀王朱宣圻上疏为本府宗室请封请婚。不成想本是一次例行公事的奏请,却引发了轩然大波。礼部在审核时发现加盖在奏疏上的蜀王之宝,本当骑缝,结果全都盖在了正面,无法起到预防文件被篡改的作用,有违制式。

明代奏疏

负有监察职责的礼科给事中李戴等如同闻到了血腥的鲨鱼,瞬间扑咬上去,表示此事关系名分非寻常差讹者”,要求对王府经手人治罪。礼部据此提议对蜀藩左长史龚有成右长史李一阳及典宝正张启蒙进行审问,同时敕令各王府今后务恪遵成规按季类”,但凡出现有违制式,或短时间内接二连三奏请者,一概立案治罪。明神宗深以为然。

上曰龚有成等巡按御史提问类奏愆期多系各王府及奏事人指勒各宗若概行立案则诸宗或以无罪见格而各奸反益肆诓勒宜更斟酌余从所拟”(《明神宗实录》)

朱宣圻这位倒霉催的被朝廷当了骇猴之鸡的蜀王,生平表现如何,身上又有那些精彩故事呢?

忠心报国的贤王

朱宣圻(音qí、yín),生年不详,为蜀康王朱承爚(音yuè)的庶长子,生母林氏。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三月初七,蜀康王薨逝,终年37岁。此时朱宣圻尚未获得封爵,因父王没有嫡子,当年七月他被册封为蜀世子,敕命管理府事。由此观之,当生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前后。

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月,以丰城侯李儒尚宝司司丞李先芳为正副使,持节赴四川册封蜀世子朱宣圻为蜀王。隆庆二年1468四月,册封四川成都左卫应袭史书女史氏为蜀王妃

朱宣圻在位时间横跨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处于大明由中期走向后期的十字路口,社会矛盾愈发突出。他一如历代蜀王,在朝廷困难之时,会挺身而出做出应有的表率。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夏,三大殿再次发生火灾,除三大殿外,大火沿着三大殿东西两廊一直烧到午门外,外朝部分几乎被烧成白地。

这场大火让紫禁城损失惨重,为尽快将代表着国家颜面的三大殿重新建立起来,明世宗可谓是煞费苦心,不但命户、兵、工三部集资白银三十万两,御史到各地催要历年拖欠的工料钱,还下令动用存储于地方的罚没款和和空额余薪。如此尤嫌不足,直接命人到南北两京的各类物资仓库中翻箱倒柜,但凡有合适的都拿来使用。如此这般,历时五年才让三大殿重现于世。明世宗认为三大殿的旧有名称不太吉利,才会多次被回禄光临,故御笔将三大殿更名为皇极殿建极殿中极殿

太和殿:原皇极殿/奉天殿

在此期间藩王也多有捐献助工,朱宣圻便是其中之一。他共捐献过两次,第一次为嘉靖三十九年1560五月,当时还是蜀世子的他进献黄金一千两、白银一万两;第二次为嘉靖四十一年1562七月,进献黄金二百两、白银五千两。明世宗有感于他的忠悃赐以金币,并降敕褒奖。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三月,紫禁城又一次命犯祝融,这次大火发生于内廷,乾清、坤宁二宫被烧毁。为重建二宫,明神宗于当年六月派出矿监税使,前往各地采矿收税,筹措银两。进献助工”的热潮再次兴起。蜀王朱宣圻一次性进献白银六千两,收获皇帝的御笔答谢。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起家于下缅甸的东吁王朝灭亡位于缅甸北部、由掸族建立的阿瓦王朝,与明朝正式接壤。莽应龙时代,完成一统缅甸的东吁王朝开始觊觎云南外边区的三宣六慰。明缅战争就此爆发,孟养宣慰司成为双方争夺的关键点。

万历十七年(1589年),孟养土司思威去世,明朝任命其子思远为孟养宣慰使。缅军乘孟养发生权力交接之机,于次年发兵攻打。思远不敌,逃入盏达(今云南盈江县境内)。缅军乘胜追击,又攻破孟密等地,兵锋直指麓川故地陇川,才被击退。

鉴于缅甸频频入侵,朝廷启用“先年破缅有功,谙熟夷情”邓子龙(注:就是那位万历援朝战争中牺牲的抗倭名将、民族英雄),才遏制住了缅甸的嚣张气焰,其后云南巡抚陈用宾腾越州西北至西南边界筑八关二堡二十四屯,以为屏障。

此时,张居正去世不过十年,可原本充盈的府库已经被败的差不多,朝廷连军费都难以保障。为此,朱宣圻于万历十九年(1591年)十月捐献白银一千两助充军需,获得明神宗赐敕嘉奖

抗倭名将、民族英雄邓子龙像

鉴于蜀王屡屡捐禄助工、助饷,有功于朝廷,明神宗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二月下令,在蜀王府正面段李梦外建“忠贤懋著”坊,进行奖谕,以为天下宗室楷模。

丁酉……蜀王宣圻累捐禄助饷。命于蜀府端礼门外建坊,御赐‘忠贤懋著’四字。”(《明神宗实录》)

明代宗藩制度肇始于《皇明祖训》,成书于弘治十年(1497)的《大明会典》对部分祖训未载的内容进行了增补。可正所谓时移世易,弘治朝到万历朝已过去百年,会典所载的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适应新形势。

有鉴于此,朱宣圻于万历元年(1583)四月,连上二疏,奏请更定藩礼,并对庆贺筵宴出入承运门等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第一封奏疏被礼部以宜仍旧制毋为纷更滋扰”否决。接到第二封奏疏,才正视起相关问题,部分采纳了蜀王的意见,完了还高傲的要求蜀王不得为此再“越礼渎扰”。

辛酉……礼部覆蜀王宣圻奏凡王国庆贺筵宴礼仪具载祖训》、《会典》。今蜀王具奏至再合行各衙门遵炤本部先次题奉钦依悉加遵守其出入承运门一节,《会典查无开载既经蜀王奏系相传定制相应一体遵守其非会典所载及虽系旧规而于典制无当者该府不得越礼渎扰制曰’”(《明神宗实录》)

为生母奏请继妃引发的后续风波

捐禄助工、助饷为朝廷排忧解难,就相关制度提出自己意见的同时,朱宣圻也延续着历代蜀王交好皇帝的传统。

比如嘉靖四十一年1562四月,遣使进献川扇,得赐白银三百两、文绮衣三袭万历二十四年1596二月,进献川扇,得赐白银一百两、大红罗衣一袭御笔回信一封;万历三十三年1605二月,进献川扇,依常例回赐之外,又加赐白银一百两、大红罗常服一袭万历三十四年1606三月遣使进扇,得赐白银四百五十两;万历三十七年1609三月蜀王进贡,因内库已被消耗一空,由太仆寺出银赐予。

基于历代蜀王的贤名,及朱宣圻本人博得的好感,明神宗将本当由巡抚、巡按的地方官执掌的王府护卫仪卫司将官考核权,下放给了蜀王本人。当其他藩王奏请一视同仁时,也只是要求蜀王对王府军校严加约束毋致放纵”,并没有收回这一特权。

万历三十年八月癸巳……代王鼐钧乞免考察护卫官兵部覆各护卫仪卫司等官近科臣请仍旧例抚按考察但各官职护藩封不亲民事该府自可约束蜀王等府官既奉旨免考察代府事体实与相同但须谕王严加约束不得以私恩庇护诏览王奏准照例免各官考察”(《明神宗实录》)

明会府遗址:蜀王府遗存

当然历代蜀王着力塑造贤王形象,努力经营与皇帝的良好关系,给朱宣圻带来的最大好处落在了给生母请妃号上。

关于藩王后宫等级,此前已经说过,可分为正妃、次妃、夫人和宫人四级。明初,藩王权力处于鼎盛期,可对其后宫的册封卡的很严,庶子袭封亲王,其生母才可以获得夫人封号,甚至某些庶出亲王其生母终生都只是宫人,比如沈康王朱佶焞(音tūn之母。进入明中期以后藩王实权几乎被削夺殆尽,估计是处于补偿,对亲王后宫的封号开始大开方便之门,只要宫人生育的子嗣获得封爵,便可以晋封亲王夫人,至于次妃这个在洪武朝约等于平妻的封号,则成为庶出亲王之母可以肖想的称号,前提是先王正妃已经去世。及至明中后期,次妃几乎已经成为庶出亲王之母的标配。

可对于同为正妃的继妃封号,朝廷依然把控的很严,不会轻易授人。宫人获得继妃封号的有,但为数极少,且绝大多数是在正妃去世,自己的子嗣成为当然继承人,才由夫君奏请所得。阿越印象中唯一的特例是秦惠王继妃嵇氏,有别出庶长子朱诚泳在世的前提下,秦王屡屡为嵇氏请封,朝廷不胜其扰,以“敕封”的方式给了个继妃名头逗他玩。由儿子代为奏请的几乎没有,直到朱宣圻这里。

嘉靖四十年1560闰五月,在朱宣圻的奏请下,朝廷加封林氏为蜀康王次妃,这属于惯例,平平无奇。结果三年后的嘉靖四十三年四月,朝廷又异峰突起的再次加封林氏为蜀康王继妃

辛丑改封蜀王宣圻生母次妃林氏为蜀王继妃从王请也”(《明世宗实录》)

亲王妃冠服

代父奏请册封继妃,还成功了,这属于莫大的恩典。这等好事从来不会缺少模仿者,毕竟只是个有枣没枣打商安的事,万一成了呢。出自宪宗系的衡藩就是其中之一

万历三年1575),衡庄王朱厚燆的庶次子朱载圭袭封衡王。次年,在他的奏请下朝廷追封其母王氏衡庄王继妃。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举动,竟引发了衡藩的夺嫡之争。

万历七年(1579年)衡王朱载圭去世,因无嗣大宗世系发生转移。其胞弟宁阳王载垿对衡王之位很是眼热,可惜上头还有个三哥武定王朱载封,为能越次袭封,故意隐匿嫡母于氏的信息,自称嫡子,按照“有嫡立嫡”的继承原则,一旦他的嫡子身份坐实,衡王宝座自然是他的。

可有玉牒在,这等事情如何能以假乱真。礼部在查证过程中发现,衡藩夺嫡事件皆由,庶出亲王生母被加封为继妃而起。为避免再次发生这种事件,提出庶出亲王代父奏请封继妃,定为永制。期间,作为始作俑者的朱宣圻也被提溜出来,稍稍批判了一番。

甲寅……礼部奏题昨奉明旨亲王之妾应否封为继妃臣等看得亲王庶子受封其母止封为夫人此旧例也其后始议亲王袭封而嫡母不存其生母应封夫人者准封次妃又其后缘蜀王宣圻之请其生母应封次妃者加封为继妃夫继者绝而复续之谓也今制正妃故而遵例继选者乃谓之继妃以所生母而称之曰继岂所谓名正言顺乎此衡府宁阳王之拟嫡挤兄争端所由起也今后亲王生母止照正德年间例许进封次妃不得仍前滥请继妃封号乞永为定制上是其议”(《明神宗实录》)

为何奏请恢复所辞岁禄

众所周知,明太祖属于宠子狂魔,对宗室极其优待。洪武九年(1376)二月,眼瞅着几个年长的子嗣即将之国,正式降旨额定诸王、公主的岁禄,此时明朝宗室不足三十人(十二个皇子、十名公主、二个孙子、一个侄孙、两个堂侄女),因此对宗室很是大方,亲王岁禄高达五万石,连亲王世子都有六千石岁禄。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闰九月,《皇明祖训》正式成书,其时宗室宗室人数已经过百,明太祖发现苗头不对,故借此调低宗室岁禄,亲王岁禄降为一万石,世子的岁禄被取消。

明太祖剧照

蜀献王朱椿虽然于洪武二十三年之国,可老爹表示四川粮饷供给云南,民甚艰苦”,被停禄五年。等岁禄恢复时,恰好赶上朝廷更定岁禄,所以他自始至终没有领受过五万石的岁禄,不过他与晋、燕、楚等藩享受了同等待遇,实领一万石本色,比之代王朱桂等兄弟要幸福得多。

闰九月辛卯,户部尚书郁新言:亲王岁米既有定议,请令有司如数给之。上曰:晋、燕、楚、蜀、湘给与如数,代、肃、辽、庆、宁、谷远在边地,民少赋薄,岁且给五百石,齐府千石,嗣秦王幼,应用米有司月进,周府且未给,各府罢给及多寡不齐者,特出一时权制云。”(《明太祖实录》)

洪武朝以后,宗室人口如滚雪球一般,随着时间推移规模越来越大,宗室们仗着太祖给的特权,在藩地为非作歹,常常惹出祸端不说,在经济方面更是成为朝廷的沉重负担。囿于《皇明祖训》这部宗室最高法典,历朝历代只能对宗室制度进行小修小补,无助于解决问题。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在广泛征求朝臣、地方官及宗室的意见后,朝廷颁布《宗藩条例》,对宗室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主要目的为削减宗室对朝廷财政的拖累,为此制定了限制宗王一级继承权,调整宗室岁禄本色折色比例等一系列措施。

总之一句话,限制宗室扩张速度,减少宗室生活费。正所谓善财难舍,何况部分宗室已经陷入赤贫状态,甚至出现了为去凤阳高墙免费吃住,故意闹事的情况。朝廷还要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削减宗室开支,必定会激发宗室的不满。因此急需有人站出来带头相应才行,且地位还不能太低,如此才有信服力。

当年十月,蜀王朱宣圻与荆王朱翊钜率先表态,各自辞去禄米一千石、五百石。明世宗见二人如此识趣,非常高兴,降敕褒奖二王。

丙子……蜀王宣圻辞常禄一千石,荆王翊钜辞常禄五百石。许之,仍各赐敕褒奖。”(《明世宗实录》)

明世宗剧照

在他们的带头下,各地藩王于嘉靖、隆庆年间纷纷上疏辞禄,朝廷来者不拒,同时给予褒奖。

可当时间长河行进到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时,朱宣圻突然对当年的决定反悔了。他上疏朝廷称,岁禄减少后王府日用困难,请求将先前辞去的一千石岁禄重新赐予自己。

蜀藩立国二百余年,是底蕴深厚的老牌藩国,且因不具长寿基因,本支宗室成员人数较少,在太祖系宗藩之中处于末流,担子没有周、晋、代等藩重,府库所藏充沛,不说富可敌国,也是一方巨富。若是手握每年九千石禄米的蜀藩都养不活自家成员,让代藩、肃藩、岷藩等怎么活?

明神宗收到这份奏疏时估计很无语,奈何蜀藩历来声名显赫,朱宣圻这位族叔也是贤名在外,这点面子明神宗还是要给得。于是捏着鼻子认了,不过特地说明,这属于特许,不是常例,别的宗藩就别有样学样了。

甲子蜀王宣圻以赡养不敷求复原辞禄米一千石诏特许之仍不为例”(《明神宗实录》)

阿越说

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一月初三,蜀王朱宣圻薨逝,在位53年,享年65岁左右。因明神宗与文官集团斗法失败,躲入后宫通过罢工的形式消极对抗,导致朝政混乱,直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正月,才得赐谥号曰宣。

十二月甲午……四川巡按以蜀王于十一月癸巳薨逝闻。”(《明神宗实录》)

蜀端王在位长达半个世纪,是历代蜀王中在位时间最长的一位。雍正版《四川总志》评价他说:“天姿敦厚,敬神恤民。”据记载,他在位期间成都官方修建桥塔,结果因为资金不足差点停工,他听说后,主动捐资相助。工程完工后,当地官员请人撰写碑记,其中提到“非贤王无以握柄。”也即没有蜀王支持,工程不可能完工。此外他还建立宗学,教育宗室子弟。

四川科技馆:蜀王府故址所在

但相对于前几代蜀王要逊色不少,前文所提重讨岁禄只是其中之一。再比如因为礼仪问题一度与地方官闹得很僵。隆庆年间,他以藩王自傲,要求四川地方官定期过府朝见时“恭瑾踰节”。此举惹得时任四川布政司参政的杨震厓很是不满。既然你蜀王不仁,那休怪他杨震厓不义,据理力争要求恢复旧制的同时,还对蜀藩田产展开审计,将被认定为王府侵占的田地重新归还给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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