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全国范围内多家医院停止产科分娩服务,引发舆论关注,众多“准妈妈”们关心,以后生娃还有保障吗?

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公立医疗机构要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根据要求,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2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1家;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障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助产服务能力。

医院产科关停的原因比较复杂,最直接的因素,可能是受人口出生率下降的大环境影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新生儿数量为902万,比2022年减少了54万,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

在生育率下降等原因之外,产科自身的困境也应该被看见。一方面,产科的门诊和住院收费相对较低,但运行成本和运行风险都较高:产科必须配备24小时开放的产房和手术室,产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麻醉科医生、助产士等人员要随时在场;分娩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各种意外,还有可能带来医疗纠纷。

另一方面,当前“能看更多的疑难杂症,做更多的高难度手术”的综合考核指标与导向也不利于产科的发展。因为产科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母婴安全,而不是操作高难度的手术,从而可能影响产科医生的收入和职业发展,导致医护人员流失。

但正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强调的,助产服务是基本医疗服务,关系母婴安全健康,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对产科的去留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民生账,孕产妇必需的产床,一张都不能少。

《通知》除了明确产科规划布局的原则,也对“怎么调整”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拟关停产科要广泛征求建档孕产妇意见,书面征求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看病就医权益。也就是说,公立医疗机构的产科不能说关就关,必须通盘考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对于确实“过剩”的产科,并非不能关停,而是要在有效满足孕产妇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调整,并做好善后。《通知》就提出,医疗机构产科停业,应按规定经登记机关批准,制订业务调整预案,妥善做好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接续服务,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岗位,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移交。

产科“遇冷”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也应该成为重新审视产科的价值,重点关注产科发展与转型的契机。过去产科一床难求、建档困难的情况,给育龄妇女和不少家庭带来困扰,很多医护人员也因为“连轴转”疲惫不堪造成服务质量的下降。如今需求相对减少后,理应借此机会提升产科诊疗和服务质量,帮助孕产妇获得更舒适的生育体验。

一句话,产科关停不是一件小事,要科学决策、谨慎对待,确保助产服务可及性,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要承担兜底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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