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对矿山人员配置提出了要求: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

矿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应当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上人员应当具有采矿、地质、矿建(井建)、通风、测量、机电、安全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设立技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安全员: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从事矿山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熟悉本矿生产系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备,且每个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不含外包施工单位)应当不少于3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应当不少于2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应当不少于4人,四等、五等尾矿库应当不少于2人。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矿长:地下矿山应当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矿长,所配备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

技术员: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应当配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灾害严重矿山应当按要求配备灾害治理专职领导人员、专门机构、专业人员。

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

五职矿长:“五职”矿长是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通风、矿建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五科”技术人员是指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中专以上矿山主体专业毕业,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到,对矿长及技术人员要求限制越来严格。在矿安〔2022〕4号文中首次提及五职矿长,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矿山相关专业或者中级职称,中央国办文件基本要求一致,而在安委〔2024〕1号文中就要求矿山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10年矿山一线经验,不考虑是否有有中级职称,同样技术人员也升级要求,要求中专以上矿山主体专业毕业,5年矿山一线经历,不考虑职称。

个文件,一个是国家矿山局文件、一个是中央国办文件、一个是安委会文件,不同的要求,安委会文件里面要求最严格。

举报/反馈

雾天鸟叫

100获赞 178粉丝
看看写写,写写看看,看看写写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