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展驶入快车道。2023年安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居于全国第四位;其中户用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居于全国第四位;工商业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居于全国第六位。

市场的蓬勃发展,规范政策也相继出台。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安徽省能源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 号),本文将以“33号文”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安徽省各市县光伏政策,进行综合盘点解读。

(具体政策内容可以点击大侠找光小程序查询)


全省有哪些核心政策需要了解?


01

“化整为零”不允许!

6兆瓦以下地面电分布式也要拿指标

01

“化整为零”不允许!

  • 安徽省级:

新增备案小于6 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包括利用坑塘水面、结合农业大棚、牲畜养殖等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未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并网。


  • 安庆市级:

新增备案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包括利用坑塘水面、结合农业大棚、牲畜养殖等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未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并网。9月28日前(含9月28日)已备案的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落实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后可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底前未并网的,比照新增项目管理。


  • 合肥市级:

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纳入省能源局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获准纳入的项目到属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02

户用(非自然人)按照

工商业进行备案管理

02
户用(非自然人)按照工商业进行备案管理
  • 安徽省级:

除全款外的户用光伏项目由投资开发企业申请备案。


  • 安庆市级:

户用光伏项目。按台区集中向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其中自然人全款购项目(系指自然人在自身宅基地范围内屋顶或地面全款购置光伏设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属地供电企业代为集中备案,其他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投资企业集中备案。


  • 合肥市级:

户用光伏由投资企业在与农户签订投资协议后按批次集中向各县(市)区、开发区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03
接受电网调峰
03
接受电网调峰
  • 安徽省级:

新增分布式光伏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


  • 安庆市级:

项目应经供电企业组织涉网设备验收合格和调试后并网运行,由供电企业依规统一调度,新增分布式光伏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具体设备由申请人负责投资建设,相关功能由供电企业在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

04

项目愿意配储能够

增加可接入容量 并网没困难

04

项目愿意配储能够增加可接入容量

  • 安徽省级:

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电网企业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探索在消纳困难变电站(台区)集中配置或租赁独立储能设施,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


  • 安庆市级:

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电网企业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探索在消纳困难变电站(台区)建议按接入光伏容量的15-20%比例集中配置或租赁独立储能设施,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其配套储能项目与光伏项目同步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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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号文件”是安徽省发改委发布的光伏规范政策,对于一省光伏市场有着“定海神针”的作用。安徽各市、县级发改委等主管部门,需要参考其核心内容来制定地方政策,且不得与其主旨精神相冲突。

所以,以上四点总结,是安徽省光伏政策的最核心内容。


各市、县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政策?


  • 安徽省级: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应组织各市供电公司以县为单位,要求每季度末月 20 日前完成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分析,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色区域,测算辖区内变电站、线路、台区可接入容量,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所在县级能源主管部门。


  • 马鞍山含山县:

(1)含山县县内所有的屋顶光伏项目,都需要由投资主体或建设企业先前往属地镇(经开区)报备后,才能向县发改委履行备案手续。

(2)禁止任何单位、企业或组织机构以自然人个人名义报备新建屋顶光伏项目。一经核实,将纳入黑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对所建光伏发电项目予以解网。


  • 阜阳市太和县

未经供电公司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还应承担违约使用电费,涉及盗窃电能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未经供电公司许可,制造商、集成商、安装单位擅自留有远方控制接口或保留控制功能的,应立即中止并网。


  • 六安市裕安区:

企业租用居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具备安全条件的,由企业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申请,属地政府综合审核把关后正式行文上报区发改部门,经发改部门论证、审核同意后备案。


  • 合肥市:

(1)自2024年4月1日起,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权限由市级下放至各县(市)区、开发区,除跨县区的项目外,其余分布式光伏项目都由属地备案管理。

(2)国网合肥供电公司应通过供电公司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情况,属地能源主管部门通过部门网站同步对外公示。


  • 宣城市:

光伏系统并网后应安装数据监测系统,监测光伏建筑应用运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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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地陆续开展红黄绿承载力评估,随着光伏等新能源水平的增长和电网逐渐老化,电网的承载能力逐渐减弱。供电公司需要了解评估各个变电站、台区、线路等可接入容量。目前,广东、河南、河北、山东等部分地区已经公布了光伏可接入容量,而安徽省的光伏可接入容量尚未公布。

到目前为止,在安徽省接入并网方面并没有受到太多限制,说明安徽省的电网承载力还比较可观,地区的光伏发展潜力还可以继续挖掘。


安徽省光伏还有补贴吗?


  • 合肥市:

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


  • 芜湖市繁昌区:

按照项目装机500千瓦(8000平方米)及以上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


  • 马鞍山市:

2023-2025年期间并网投运的户用,对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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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安徽省的光伏市场在规范化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但各市正积极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光伏的发展。持续性的补贴政策有助于缩短投资项目的回收周期,这无论是业主自行投资还是寻找第三方投资,都能有效确保光伏开发的稳定性。

附:安徽省重点光伏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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