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内蒙古、浙江、四川将作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份,开展试点。
这也是在此前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首次开展的全省或自治区范围的试点。
两年多来,首批5个试点城市重点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重要机制进行改革试点。目前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2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中医等,同时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 蒋昌松:有升有降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一个总体的方向,来正面回应医院、医务人员对技术劳务价值的关切。
近年来,随着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落地见效,公立医院对医疗服务收入依赖程度逐年加深。对此,国家医保局强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药品耗材集采改革的“补丁”或者“跷跷板”,更不是“药品耗材价格降了多少,医疗服务价格也要相应涨多少”。同时,试点城市通过调整总额控制和配套医保报销政策等方面,减少改革过程中对群众实际就医负担的影响。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 蒋昌松:这一次价格改革的目标,就是让患者、医保基金的可承受能力之间,让医疗机构的涨价诉求之间,寻求一个最大的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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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