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形成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2023年9月1日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天(6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及配套文件《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向社会发布,对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诉权保障,创新调解化解模式、做实诉源治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规范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最高法、中国残联此次联合发布的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司法政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残疾人诉讼服务工作。

钱晓晨:持续拓展残疾人参与司法的广度深度,最大限度消除残疾人诉讼不便,更加有力保障残疾人权益,让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惠及全体人民,充分彰显了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追求。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进行必要改造。

钱晓晨: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建设专门的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同时,在诉讼服务场所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大字、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涉残疾人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

钱晓晨:对涉残疾人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意见》提出,最高法会同中国残联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更好发挥残疾人联合会以及社会力量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优势,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钱晓晨:地方人民法院可以会同残疾人联合会设立调解工作室或者诉讼服务站点,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调解化解等工作。《意见》还提出,地方残联协助人民法院建立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方便人民法院联系预约专业人士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和残联应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格局,联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引导残疾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水平,携手“抓前端、治未病”。对于交通事故致残、工伤致残、医疗致残等涉残疾人纠纷,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探索设立巡回办案点,联合就地化解纠纷。

最高法同时配套出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

钱晓晨:对人民法院诉讼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指引,包括建立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电梯、盲道、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低位服务设施等。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大、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配备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诉讼资料。

钱晓晨:最高法院正在和中国残联制作盲文诉讼指南,提供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对现场不能自主办理的,安排专人提供代办、帮办服务。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无障碍建设,更加方便残疾人全流程在线办理诉讼事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来源:中国之声

记者:孙莹

编辑: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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