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开发区财政金融部、高新区财政金融部,度假区农业农村局、度假区财政局:

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3号)要求,结合聊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和补贴对象

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麦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

(一)种植主体自报告。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麦主体据实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麦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麦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麦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系统使用另行部署),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要于4月下旬结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于2024年4月22日前,联合行文向市农村农村局、市财政局上报面积核定情况。

(六)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农户,6月底前发放到位。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定的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3年实际补贴的小麦种植面积,导致按120元/亩最低补贴标准落实仍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将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七)发放情况上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整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发放数额、县级财政垫付(含佐证材料)等情况,于2024年7月19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保障措施

(一)做好组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落细落实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各类种粮主体利益,进一步提高种植主体种粮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级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主体了解掌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面积核定办法及有关责任,引导种粮主体据实申报。同时,要及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核实、公示、信息清单录入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四)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要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种麦主体自报告截止时间及乡、村两级公示时间,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要认真、全面分析面积增减原因,要具体到乡、到村、到户,要分类型、分面积等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全面准确掌握实际种植情况。

(五)加强监督检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涉及面广量大,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各项工作。要加强资金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麦主体直接受益。要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合规、合法处理实际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发生。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信访问题反映较多的乡、村。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予以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杨红燕 0635-8287155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李 凯 0635-8287108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张 欣 0635-8681116

事件发生于2024-02-24 山东省,聊城市
举报/反馈

聊城日报

15.2万获赞 2617粉丝
聊城日报社官方账号,权威、分享、记录时代
聊城日报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