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阳台(开敞、封闭)或外走廊 及步行街外廊算不算防火分区?
丨各地方规定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
参考《人防规范》条文 4.1.2-3 规定,污水处理池的水面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6、规范中未对部分特殊功能区域的防火分区做出明确,例如半地下、地下的游泳 池设置,这些分区面积都大于 1000 平米,但实际泳池的火灾危险性没有,能否对 此有解决方案,或者说分区面积可以不计算泳池区域?人员密度如何计算?
答:1、参考《人防规范》条文 4.1.2-3 规定: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
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 区面积内。
2.3.3、地下室的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是否应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均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2.3.11、汽车坡道的面积是否应算入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如何计算?
答:按《车库消规》执行。 另依据《车库消规》5.3.3,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
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故坡道疏散距离可按双 向疏散设计。
2.5.1、根据《建规》附录 B.0.1 条未明确扶梯、阳台(开敞、封闭)或外走廊及 步行街外廊是否要纳入防火间距计算?另外该扶梯、阳台(开敞、封闭)或外走廊 及步行街外廊算不算防火分区?
答:扶梯、阳台(开敞、封闭)或外走廊及步行街外廊应全部纳入防火间距,开敞阳台
和室外扶梯可不算入防火分区面积内,其余都需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对于开敞外走廊的防火 分区界限,可定义在贴外廊的墙体外表面(附图 2.5.1)。
3.6、同一建筑物不同裙楼之间的封闭连廊是否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同一建筑物 不同裙楼的防火分区之间通过连廊进行互通,安全出口及疏散宽度计算是否按《建 规》第 5.5.9 条进行要求?
答:同一建筑物不同裙楼之间的封闭连廊计入防火分区面积。连廊应计入到其中一个防 火分区,并按两个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第三章 3.1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和建筑结构、构造
3.1.3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的水泵房、消防风机房;建筑中游泳池、 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 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 盥洗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设置有 甲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阳台。
第四章
安全疏散和救援
4.1.11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以下 简称“下沉广场”)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 列要求:1地下室朝向“下沉广场”的外墙与“下沉广场”之间的回廊 进深不超过 6m,回廊区域仅作为人员通行使用时,可不计入防火分 区面积;
4.1.22汽车坡道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可不考虑疏散距离。汽车停车位的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设备用房、室内消火栓箱、消防管道井的 正常使用。地下车库内最远疏散直线距离的计算不必考虑车辆对路线 的阻挡,但应考虑实体墙、机械式停车装置等障碍物对路线的阻挡。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
第一章
建筑专业
厂房和仓库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第 3.3.1 条注 6“厂房内的操 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 10 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
建筑面积内”,条文说明解释操作平台、检修平台主要布置在高大的生产装置周围, 在车间内多为局部或全部镂空,面积较小、人员较少等。现在越来越多的设计中大量 使用“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这一概念,这些平台全部支撑在主体结构的梁 柱上(可以理解为开设了若干个大孔洞的楼面),面积超大,理由均是仅供操作和检 修使用,人员不超过 10 人,从而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且不做必要的安全疏散,这样 的理解是否正确?
答:如果此类夹层功能为少量人员使用的操作、检修平台,且检修面积小于该层 厂 房 面积的 10% , 可以不按 照建筑一 般楼层考虑 安全疏散 ,而且由 于机器设备 根据
生产工艺布置复杂,使用人员对路线十分熟悉,有较高的安全性,因此建议可不按一 般楼层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和疏散。但是这些区域仍然需要设置必要的检修楼梯或通往 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检修人员的逃生通道。
公共建筑
5、敞开外廊、敞 开连廊、敞开阳台等是否 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 议明确哪些情 况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敞开外廊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敞开连廊、敞开阳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消防水池面积可不 计入防火分区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