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3.3.5厂房内设办公相关问题总结
厂房内设办公主要有以下几处常见问题:
1.《建规》3.3.5“办公室、休息室等”,等包括哪些功能用房?
2.厂房内设办公,是否有面积限制?
3.厂房和办公的防火隔墙上是否可以设窗?
4. 丁类厂房内设置车间办公室时,是否需要采用防火隔墙分隔?
5.厂房内设办公,办公的疏散距离怎么控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条文说明:
3.3.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建筑)在我国造成过多起重特大火灾,教训深刻。甲、乙类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冲击波有很大的摧毁力,用普通的砖墙很难抗御,即使原来墙体耐火极限很高,也会因墙体破坏失去防护作用。为保证人身安全,要求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应设置休息室、办公室等,确因条件限制需要设置时,应采用能够抵御相应爆炸作用的墙体分隔。
防爆墙为在墙体任意一侧受到爆炸冲击波作用并达到设计压力时,能够保持设计所要求的防护性能的实体墙体。防爆墙的通常做法有:钢筋混凝土墙、砖墙配筋和夹砂钢木板。防爆墙的设计,应根据生产部位可能产生的爆炸超压值、泄压面积大小、爆炸的概率,结合工艺和建筑中采取的其他防爆措施与建造成本等情况综合考虑进行。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用于管理、控制或调度生产的办公房间以及工人的中间临时休息室,要采用规定的耐火构件与生产部分隔开,并设置不经过生产区域的疏散楼梯、疏散门等直通厂房外,为方便沟通而设置的、与生产区域相通的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
图示内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实施指南》:
各地方规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
建筑专业
7、高层厂房,塔楼部分都是生产车间(丙类),裙房为生产配套,部分设有厨房、食堂、报告厅,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第 5.4.2 条?答:裙房为办公、实验研究、食堂、浴室等不具有生产或仓储功能、为厂房服务的配套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分别执行不同的规范要求,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第 3.4.1 条注 1 要求。丙丁戊类厂房合并建设的附属功能仅限于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第 3.3.4 条规定的用于管理、 控制、调度、实验、检测等生产的办公室、工人更衣休息室等生产辅助功能,不可作为浴室、餐厅、会议等人员密集的生活功能。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3.9 条:办公室、休息室允许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的面积如何控制?另外该条条文解 释里说明,相关说明参照3.3.5 条的条文说明,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三层的建筑物,底层为丙、丁类仓库,二、三层可以做办公室或休息室。答:为仓库提供服务的配套办公室、休息室可以设置在仓库内,虽然规范对面积没有限制,但仓库实际使用时,办公等面积一般都非常小(如要限定面积,可参考对厂房定性火灾危险性5%这一指标),与其他区域应采用防火门和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隔墙分隔。设置时,可不限制楼层,但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相应的防火分隔设施。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3.5 条规定: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问题 1:对于厂房内设置有办公室、休息室(仅为此厂房服务用)的厂房,其“办公室、休息室所在的局部区域”,其疏散要求(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距离等)按厂房要求确定,还是按民用建筑要求确定?答:此区域按民用建筑要求确定。问题 2:规范要求办公室、休息室的区域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办公室、休息室的区域已有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还可以利用车间区域进行疏散吗?如果可以利用车间区域进行疏散,疏散距离如何确定?答:办公、休息区为独立的防火分区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一个独立安全出口,另一个可以和厂房合用,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实施指南 p17。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
四、建筑现有规范疑难点1、厂房和仓库1.2、《建规》第3.3.5 条,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 的防火墙和1.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办公室、休息室面积与厂房面积规模(面积比例)如何界定?答:《建规》对此没有要求。规范中所说的设置在丙类厂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是以服务丙类厂房为主要功能,是为管理需要而设的。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条文适用指引》
厂房和仓库
1.0.11《建规》第3.3.5条、第3.3.9条,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或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问防火隔墙上是否可以设窗,如可以设,是甲级防火窗、乙级防火窗、还是丙级防火窗?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或丙、丁类仓库内时,应和厂房、仓库设置防火隔墙,当需要设置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需要设置内窗(多数为观察用窗)时,观察窗的面积不应大于墙面面积的20%,且应为固定乙级防火窗。
《2020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
第二章建筑防火2.1 厂房及仓库8、 厂区内,丙丁类车间与仓库组合建造非贴邻建造)是否可行?丙丁类车间与行政办公、食堂等组合建造(非贴邻建造)是否可行?答:厂房内仅能设置中间仓库(《建规》第3.3.6 条); 丙、丁类厂房可设置 “用于管理、控制或调度生产的办公房间以及工人的中间临时休息室”(《建规》第3.3.5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3.3.5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 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9、丁类厂房内设置车间办公室时,是否可以不需要采用防火隔墙与其它部位分隔?答: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 年版)中没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