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昨日(5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意见》总计17项内容,指出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大城市要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光大证券首席金融业分析师 王一峰:政策有助于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体系。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打通了保险资金、债券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元资金供给通路。综合金融支持政策将充盈住房保障资金供给体系,助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意见》提出了住房租赁信贷产品体系,包含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专家表示,产品类型覆盖了租赁住房项目的全周期。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 田利辉:这份意见推动市场化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和健全,要求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协同配合,强调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鼓励发展定价合理、清晰易懂的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直接融资产品,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供有序、有力和有节的金融支持。
重点支持自持物业 专业化 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意见》对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力度较大。提出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
此外,《意见》还明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等相关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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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