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是指在球类比赛中,参赛者为了某种目的(如金钱、利益、名次等)而故意违反比赛规则或常规,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比赛结果或过程。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和竞争性,也损害了观众和球迷的利益和信任。
在中国,也曾经发生过一些著名的假球事件,其中比较典型的有:
“甲B五鼠案”:2001年甲B联赛最后两轮,事关冲击甲A的关键时刻,为了各自球队的利益,11支甲B球队中有多达5支球队消极比赛,在最后两轮中不正常输球,最终被中国足协剥夺了升级资格,并给予了罚款和禁止引进内外援、限制球员转会和取消部分比赛资格的处罚,而涉案的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江苏舜天、浙江绿城、四川绵阳五支球队,也被中国媒体戏称为“甲B五鼠”。
“中超电话门”:2008年中超联赛,广州医药队球员在比赛中涉嫌打假球,最终被中国足协处以降级处罚。而在调查过程中,还传出了“电话门”事件,据称有神秘人物通过电话指示广州医药队球员在比赛中放水。
这些假球事件都在中国足球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也促使中国足协加强了对比赛公正性和球员职业操守的监管和打击。除了足球比赛,其他体育项目也存在假球现象,这些行为同样应该受到严厉打击和惩罚。
需要指出的是,假球是一种严重的体育道德败坏行为,它不仅违反了体育竞技的规则和精神,也损害了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