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火的悬疑电影,就是魏书钧导演、朱一龙主演的电影《河边的错误》,不过,很多人看完,表示一脸迷茫,连凶手是谁都没看明白。
今天就用分析细节的方式,跟大家解读这电影。
电影的开头一分多钟,拍的是一个小孩,戴着警帽,拿着玩具枪,和三个小孩玩警察抓犯人的游戏。
初看的朋友,会以为拿玩具枪的小孩就是后来报警的小孩,但其实不是。
这一段,跟电影的主要内容没有一点关系,导演什么要拍这一段内容,并把他放在电影开头呢?
因此导演要用这一分多钟的内容,给整部电影的内容做一个暗示。
“警察”小孩就是暗指马哲。
三个“犯人”小孩跑下楼梯后不见了,“警察”小孩开始在楼道里搜寻,这个搜寻的过程,就是喻指马哲调查真凶的过程。
“警察”小孩先是扒着窗子看了一眼第一个屋子,里面很黑,“警察”小孩就没进去看。那三个“犯人”小孩很有可能就躲在这间屋子里,但他没看到。
马哲找到的第一个嫌疑人疯子,就是真凶,然而他却没有深入调查,从而错过了真相。
“警察”小孩走进右手第一间屋子里搜寻,里面空无一人。
马哲由案发现场的录音机,查到了钱玲和王宏,但他们都不是凶手,警察的调查致使两人的婚外情曝光,间接导致王宏被杀。
“警察”小孩踢开第二间房门,同样没有找了“犯人”小孩。
马哲由“长头发女孩”这一线索,查到了许亮,但许亮同样不是凶手,警察的调查致使许亮的异装癖曝光,间接导致许亮自杀。
当“警察”小孩打开第三扇门时,他已经站在了高墙边上,有失足摔下的风险。
马哲错误的调查方向,间接导致三人死亡,他的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这部电影要拍的,就是马哲怎样一步一歩走向错误,并最终精神崩溃的过程。所以,电影的名字叫《河边的错误》,而不是《河边的凶案》。
由于电影聚焦于马哲的精神状态,对凶案的真相进行模糊处理,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影片中的一些细节,拼凑出凶案的真相。
真凶无疑就是疯子,在电影中,疯子是唯一与幺四婆有联系的嫌疑人,其他人都没有杀幺婆婆的必要。
王宏被杀后,指纹、凶器、血型、血迹喷溅这些证据就锁定了凶手就是疯子。
疯子杀报警小孩时,更是有明确的目击证人。
当马哲找到幺四婆婆的那根鞭子时,疯子的杀人动机也搞清楚了。
马哲在电影院的那场梦,就基本还原了疯子作案的过程。
幺四婆婆有受虐的倾向,她通过被打释放自己的欲望。
在警察采访邻居时,邻居说幺四婆婆喜欢瞎逛,她逛的地方是桔园、山边等,这些地方都是人少的地方,她很有可能就是到这些地方去,让疯子打她。
河边也是一个人少,比较私密的地方。
所以,幺四婆婆才会来到河边释放她不为人知的欲望,钱玲和王宏才会来到河边幽会,许亮才会来到河边穿他的女装。
他们都想寻求一个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不为人知的欲望。
受虐的极致,就是死亡,幺四婆婆为了达到极致的满足,引导疯子杀了自己。
在幺四婆婆的引导下,原本很温顺的疯子,被激活了了暴力基因,当他再次前一次拿着刀来到河边时,他看到了王宏,躺在河边的王宏,很像幺四婆婆的样子,因此,疯子用同样的方式杀了王宏。
疯子并不是一个隐藏很深的杀人凶手,他的行为都是别人引导的。幺四婆婆引导他杀了自己,他用同样的方式杀了王宏。
小孩子喜欢用石头砸他,所以他就用石头砸死了报警小男孩。
马哲一开始就有精神问题,他是一个自我期望与现实人生严重背离的人,当现实人生无法满足他对自我的认识时,他就会幻想出一些事情,他甚至无法区分哪些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哪些是真正的现实。
在他的幻想中,他曾在云南立过三等功,但现实是那时他天天醉酒。
在大家开会时,马哲身为刑警队长,却坐在了最边缘的位置,表明他虽身居核心岗位,但依然是边缘人物。
马哲的边缘化,并不是权力斗争造成的,而是他自己的性格的造成的。他不合群,由于他过高的自我期待和孤僻的性格,让他很难融入到现实的群体之中。
与马哲相对的人物,就是他的徒弟小谢,所以我们能看到他多次针对小谢的行为。
小谢劈叉讨女同事小婷芳心,结果马哲就罚小谢练劈叉。
小谢跟着录音机哼歌,马哲就罚他听完磁带再走。
还有,马哲吃了小婷为小谢准备的爱情晚餐,小谢走路哼歌时马哲踢他。
马哲如此针对小谢,并不是因为他讨厌小谢,而是他渴望像小谢那样自由快乐地生活,但他做不到。
在后面马哲跟妻子吃饭时,就调侃起了小谢,他开始学小谢唱歌,并跟妻子跳起了舞,这是电影中马哲在家庭中唯一笑起来的片段,但是这一段很有可能就是马哲幻想的。
正是因为马哲无法轻松愉快地与大家打成一片,融入真实的生活,所以他只能让自己看起来很厉害,以赢得别人的尊重,所以他幻想出了三等功。
所以,他一步步将本来简单的案情推向复杂,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神探。
当疯子因杀了王宏被捕,证据充足,案子已经可以结了,所有人都很开心,只有马哲不开心。
导演在这里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情节,来暗示马哲的心情——摄影师拍照时,碰倒了一篮乒乓球,满地乱跳的乒乓球就暗示马哲纷乱的内心。
导演怕观众还不明白,又特意拍了马哲低头看乱跳的乒乓球的镜头。
于是,马哲又以杀人动机不足为由继续查案。
当确认疯子就是凶手之后,马哲的妄想症更加严重了,他幻想疯子是一个凶狠暴虐的杀手,并幻想自己与其斗智斗勇,将其击毙、砸死的情节。
然而,疯子就是疯子,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杀人,他甚至不明白“杀人”是什么意思。
到了电影的后半段,我们已经分不清楚哪些是现实,哪些是马哲的幻想,我们只能感受到,马哲的精神错乱了,他自己成了疯子。
导演在电影中,放了一个很大的烟雾弹,他拍了凶案发生时的一个凶器的画面。喜欢看推理悬疑电影的朋友,肯定会关注这个细节,因为从刀的朝向,我们可能判断凶手是左手持刀,那么凶手肯定是一个左撇子。
然而,我们看完电影,发现没有一个嫌疑人是左撇子。
虽然疯子被捕时是左手持刀,但他是用右手拿碗喝粥。
疯子在警局吃饭时,也是用右手拿筷子,这说明疯子并不是左撇子。
然而,马哲却认定凶手一定是一个左撇子。马哲当然没有看到凶案发生时的情景,警方搜集的线索中,也没有任何一条指向凶手是左撇子。
但马哲潜意识里就是认定凶手是左撇子。
所以马哲会问目击者,凶手是用哪只手砸的报警小孩。
目击者告诉他,是右手,并不是左手。
然而,在马哲的梦中,疯子还是用左手拿石头砸小孩。
可见,马哲对于左撇子的执念。
你别看他办案一套一套的,看起来是有那么点神探的感觉,但其实幻想早已经侵入了他的办案过程。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整部电影只有马哲的妻子一个人是左撇子。
难道马哲的妻子才是真凶?当然不可能,因为她除了是左撇子外,再也找不到任何一点跟凶案的关系了。
凶手是左撇子,只是马哲的幻想作怪,他将妻子跟凶手的特征绑定,说明他潜意识认为妻子是凶手,不过不是杀人凶手,而是杀死他的生活的杀手。
当他的自我期待无法实现时,他便要在生活中寻找罪人,妻子也就成了阻碍他实现自我的罪人之一。
至于凶案时凶手左手持刀的场景,我想是导演恶搞观众的小把戏,左手持刀不等于左手杀人,如果我们习惯了悬疑推理电影的套路,以此为证据是寻找真相,那我们也就走上了跟马哲一样的道路。
电影的后半段,我们是无法区分现实和幻想的,所以也无法确认马哲的孩子到底有没有打掉,而最后一个场景,也无法区分是现实还是马哲的幻想。
马哲的儿子,将一块布放在水面上,并拿着几块积木放在了布上。
这个场景,就像当时疯子将衣服放在水面上,再往上面放石头,这说明马哲的儿子同样有精神疾病。
反过来确证,马哲有精神疾病,因为有的精神疾病是有遗传性的。
以上便是我对《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中的一些细节的解读,如果你也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细节,或者对以上解读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