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气候变化工作组
摘要: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是为未来世代构建一个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美好幸福世界的前提。值此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将召开之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气候变化工作组基于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创新理念及实践(“碳平等”、“人本解决方案”、“人民战塑”、红树林恢复、农田土壤固碳等),特发布了关于该大会的立场声明,希望大会于成功召开之际取得务实成果,并能够获得未来世代的正面评价,为人类今后的文明和纪元提供启示与指引。
关键词:气候变化,COP 28,声明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气候变化工作组.关于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立场声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百家.2023年11月28日.ISSN2749-9065
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 28)、《京都议定书》第十八次缔约方会议(CMP 18)、《巴黎协定》第五次缔约方会议(CMA 5)、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五十九次会议(SBSTA 59)、附属履行机构第五十九次会议(SBI 59)等机制性议程)将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2日在阿联酋迪拜召开,这是全人类为应对气候变化危机所做出的最新努力,也将承上启下地成为人类思考、探索、变革自身与地球关系的关键历史节点。
我们必须认识到,气候变化是当前全球及全人类有史以来所面临最为紧迫、严峻的挑战之一,也是当前经济下行、社会动荡、战争冲突等的主要诱因与催化剂之一,潜移默化而又无可趋避地影响着国家、集体、组织和个体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是为未来世代构建一个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美好幸福生活的前提。
我们必须认识到,气候变化与另两重行星危机——生物多样性丧失与公共卫生健康紧密关联而又彼此深刻影响。系统性的问题需要人们全面而整体的认识、设计与解决方案。因此:
——需要多边环境协定之间——包括里约三公约、国际化学品三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以及刚刚通过的《关于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协定文本》、仍在谈判中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塑料污染)国际文书》等——政策、机制与目标的协同;
——需要实现低碳转型与生态保护相统一,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视开展“人民战塑”(Peoples vs. Plastics),也要关注到新产业、新技术带来的微塑料、太空垃圾、核等新型污染,认识到其对自然环境和生物的长久影响,以及未来治理所需承担的巨大困难与能耗;
——需要积极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认识到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贮存碳汇、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净化污染等服务价值,通过保护和恢复自然,发挥自然的自我净化和复原能力,从而以低经济成本的方式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我们必须认识到,科学是统一认识、协同行动、保证公平的基础和前提。无论是控温目标、减缓与适应、损失与损害、国家自主贡献与国家行动计划、全球盘点、能源转型与公正过渡、气候融资与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都需要在基于科学地正确指导下开展行动:
——不仅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也在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转型、碳市场交易、绿色金融,以及原住民、妇女和青年工作方面的贡献;
——当谈判仍存在争议时,本质上是各方对于科学问题未能取得一致认识,有赖于科学的进一步研究与有力证据的提出;
——结论的科学是客观、公平的保证,其与雄心、务实并不冲突,唯有同时达成,才能有效推动最广泛的多利益攸关方参与和行动的务实落地。
为此,我们呼吁:
不同国家、种族、民族、信仰、阶层、行业的人们能够在共同的危机前增进理解,弥合分歧,并在科学的目标和路径指引下为达成及时而有效的改变做出各自的让步;
进一步发挥各缔约方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核心作用与中心地位,展现雄心目标并推动务实举措,通过理性与智慧,克服人类这一物种在愈加复杂而严峻环境中的争吵、自私、自负等应激反应;赞赏中美两国共同发表的《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为全球气候治理做出的贡献,并期待各缔约方间的更多共识与合作;
尊重非缔约方利益攸关方,特别是各国人民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行动主体地位,采用人本的解决方案(Human-based Solution,HbS)。应通过碳市场、碳普惠等机制,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主流,推动“碳平等”的实现(即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碳排放权和碳责任)。支持各国人民反对破坏环境的正义斗争。充分认识到不同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对于促进科学决策、公平治理和恵益分享、实现资源互补以及最大化(英文为动词)协同作用的重要意义。赞赏《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和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东道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为将大会打造为尽可能多的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包容性场合所做的努力与贡献;
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课题的科学研究与相关国际合作,为目标、路径和实施提供准确而有力的依据,通过设立“低碳工坊”等形式推动气候友好型方案与示范经验的交流分享;各阶段议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分歧源自于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环境现状,同样是科学应予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希望大会于成功召开之际取得务实成果,并能够获得未来世代地正面评价,为人类今后的文明和纪元提供启示与指引。
注:由该工作组李浩辰整理。
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气候变化工作组
审:Linda,Sherry&C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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