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很多朋友问到情节轻微不予处罚的问题,看来都比较关心犯罪但(但书)不应受刑事处罚的情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标准《刑法》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已有许多的司法解释明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相关标准;另外,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一些判例可以参考。(如果感觉有用,可以关注作者、收藏作品,未尽事宜可以私聊咨询;建议多多转发)
一、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理解和适用
1.《刑法》原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社会危害、社会影响、被告人的认识态度等因素确定。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只有两方面同时具备,才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与《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虽然貌似相近,但其性质和判断标准完全不同,不可轻易混淆,随意理解。
二、司法解释明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包括:
(一).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3.关于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认定: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二).买卖子女不认定为拐卖犯罪的规定
多名家庭成员或者亲友共同参与出卖亲生子女,或者“买人为妻”、“买人为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一般应当在综合考察犯意提起、各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情节的基础上,依法追究其中罪责较重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三).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四).敲诈勒索案件
1.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2.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五).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药品或者销售上述药品,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六).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七).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八). 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作者:乐观的法律顾问
专栏简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标准《刑法》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已有许多的司法解释明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相关标准;另外,在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