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10月18日讯 10月18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有关情况。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许多兵介绍到,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空间结构和居民出行的重要基础支撑,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的空间保障、轨道交通与沿线用地的协调统筹、轨道交通保护区控制管理等工作,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做好轨道交通相关规划编制。《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将轨道交通发展所需的用地保障、保护控制等工作提升到了法规层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等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切实贯彻落实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积极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的控制管理工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已明确强化轨道交通对主城结构优化的支撑作用,围绕轨道交通站点构建地区中心,以轨道交通快速走廊串联各级中心,塑造中心城区廊道通透疏朗、多中心紧凑发展、整体舒缓有序的空间形态。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轨道站点与周边用地功能、开发强度的协调统筹,实践TOD的理念,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公共服务、公园绿地等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衔接设施布局,促进轨道交通站点与产业布局、公共服务配套、综合交通、城市生活功能的有机融合。
积极推动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轨道交通站点交通衔接提升工作。在已研究制定《济南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持续优化规划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会同轨道交通集团谋划综合开发项目并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按照前期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的轨道交通站点交通接驳提升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会同轨道交通集团深化研究轨道交通线路重要站点公共交通、非机动车等交通衔接方案,协调推动提升轨道交通站点交通接驳效率。
在规划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轨道保护区有关要求。在轨道交通一期、二期建设规划报批阶段,已将线路保护区矢量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做好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空间预留预控和沿线建设项目的衔接。后续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轨道交通集团持续动态衔接,结合建设方案和优化更新后的保护区范围,及时更新补充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轨道沿线涉及保护区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轨道交通保护要求。
记者:袁媛
编辑: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