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个二手带装修房拎包入住,没想到收房时变成了毛坯房,连入户门都没了。这样略显“奇葩”的事就发生在了在长沙工作的张女士身上。近日。张女士向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晨意帮忙记者反映此事。

说好的装修二手房,为什么变成了毛坯房?此前的装修是被谁拆掉的?张女士称受到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她会去找谁承担?

看房时是装修二手房,收房时变没有门的毛坯房


“我从永州来到长沙工作,考虑到租房子不方便,决定买一套房子。”张女士说,她通过中介介绍,看中了上城星座的一套二手房。“这套房邻近地铁口,交通方便,还带装修,可以拎包入住。不过当时是有租约的,10月份可以交房。”张女士说的租约,即彼时前业主吴女士将房子租给了租客尹先生。

8月,张女士签了合同。记者注意到,合同上写着,该房屋是带装修的,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给张女士。“我在签合同前实地看过,也在网上进行了VR看房,都还不错。”8月25日,房屋过户到张女士名下。

10月1日,张女士去收房时,发现房屋此前的装修不复存在,房间内物品也没有了,甚至连入户门都没有了,“毛坯房至少还有一个入户门,真的比毛坯还毛坯。”10月1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大门和木地板均已被拆掉,天花板上还有大大小小的窟窿,墙壁上的电线和插座都被拆完了,房间内的隔断也不复存在。

张女士透露,此前租客尹先生曾与自己沟通过想继续租在这里办公,但她想着房子买来后自己住进去,就没有同意。“当时租客是有把门拆掉的意思,我没有同意,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前业主和中介,本来以为事情会解决,没想到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张女士说,这给她增加了经济负担。

租客承认拆除装修,目前仍与前业主协商赔偿金额

10月13日,记者联系上房屋此前的租客尹先生。“她(张女士)买房子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租的时候是毛坯,房子是我装修的,我肯定会拆走啊。”尹先生让张女士直接去找前业主,称“与自己没关系”。

张女士又联系了前业主吴女士。“我的意思是,你说要告,我们就会把尹总(尹先生)也拉进来,他肯定是要赔的。但是如果你不告的话,我就找人把那几个窟窿给你修复一下,把地板安一下,然后装几个门,一万多块钱也差不多。”

随后,记者与张女士一起来到了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不知道租客什么时候把装修拆了。“租客给房子更换了一扇比较贵的门,因此之前确实表达过要把门拆掉的想法,我们也没想到会把装修全部拆除,我们也不可能天天守在那里。”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段时间他们一直在沟通。“一开始买家提出来要赔四五万块钱,我们跟前业主协调,对方愿意赔一万,现在买家张女士的意思是最低赔两万。”目前,双方仍就具体金额在协商。中介公司表示,将考虑先行垫付赔偿费用。

律师:如诉讼,建议房屋买主将租赁方与房屋卖方列为共同被告

合同里约定,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给张女士,且8月25日,房屋已过户到张女士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租客的行为算不算破坏他人财物?张女士受到的经济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记者咨询了律师。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洪鹤心认为,合同具有相对性。首先,应判断租赁方退租后装修的归属问题,租赁方与房屋卖方有约定从约定;其次,若装修属于房屋卖方,那么租赁方无权拆除和破坏,应向房屋买方承担相应责任;若装修属于租赁方,则其有权带走可移动装修,应对对房屋破坏部分予以赔偿,房屋买方的其他损失可向房屋卖方主张赔偿。若房屋买方准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建议将租赁方与房屋卖方列为共同被告。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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