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常子宫出血的现状异常子宫出血(AUB)是妇科临床常见的症状和疾病,指与正常月经的周期频率、规律性、经期长度、经期出血量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源自子宫腔的异常出血,可分为急性AUB和慢性AUB。对中国2356名18-50岁女性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后发现,有月经过多症状的占到18%。异常子宫出血是一个重要的健康问题,对全球的整体健康和社会成本产生重要影响。全世界育龄期女性发病率约为3%-30%,但约半数受影响的女性并不会寻求医生帮助。对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影响从中度到重度不等,因个体感觉、症状和生计的不同,患者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经历。
二、异常子宫出血指南及更新(一)正常子宫出血与AUB的术语及范围
1、AUB相关术语(1)慢性AUB:指近6个月内至少出现3次AUB,医师认为不需要紧急临床处理,但需要进行规范诊疗的AUB。(2)急性AUB:指发生了严重的大出血,医师认为需要紧急处理以防进一步失血的AUB,可见于有或无慢性AUB病史的患者。(3)月经过多(HMB):指月经期失血过多,影响女性的身体、社交、情绪和(或)日常生活质量。无论是否存在贫血,只要影响患者的生命质量,即应就诊。(4)月经过少(LMB):女性自我感觉月经量较以往明显减少,表现为点滴出血、时间缩短,通常1次月经总量不能浸透1张日用卫生巾。(5)经间期出血(IMB):指有规律的,在可预期的月经之间发生的出血,包括随机出血和每个周期固定时间发生的出血。(6)突破性出血(BTB):指周期性使用雌激素和孕激素组合制剂时,计划外的子宫内膜出血。新版指南废用“功能性子宫出血(功血)”名词。
2、指南推荐FIGO分类系统FIGO将AUB病因分为两大类——9个类型,即PALM-COEIN(见下图)
(二)AUB不同出血模式的诊治流程
1、AUB不同出血模式的诊断分类、流程,见下图:
2、月经频发、量多、经期长和不规律的诊治流程(重点),见下图
:图片3、经间期出血的诊治流程,见下图:
4、月经稀发的诊治流程,见下图
月经过少的诊治流程(重点),见下图
(三)9类病因AUB的临床诊治更新解读
1、AUB相关AUB-P(子宫内膜息肉)流行病学发现,AUB-P在AUB的发病率中可占到16.24%,我国AUB-P女性的年龄主要分布在25-49岁之间,多为育龄期女性,青春期少见。
临床表现为经期延长、经间期出血、月经过多、不规律出血。
临床诊断主要依靠阴道超声检查(最常用)、宫腔镜或超声下宫腔灌注造影检查、宫腔镜下切除+病理检查(确诊)等手段。
由于息肉的复发率高,约为2.5%-68%,新版指南更强调手息肉术后的长期管理,临床可应用复方避孕药(COC)、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LNG-IUS)或孕激素(如地屈孕酮)减少复发风险。此外,对于无生育要求且伴有息肉不典型增生或恶变的患者,可行子宫切除术。
2、AUB-A(子宫腺肌病)子宫腺肌病的临床表现主要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痛经,部分患者有经间期出血、慢性盆腔痛、不孕等。通常联合盆腔检查、病理检查、阴道超声、磁共振成像等进行诊断。根据患者有无生育需求决定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新版指南基于患者的治疗需求和AUB-A治疗方案的循证证据等极,将AUB-A治疗方案规范化,提出一线、二线和三线治疗方案。
AUB-L(子宫平滑肌瘤)AUB-L的主要临床表现包括月经过多、经期延长、经间期出血等,结合盆腔B超、宫腔镜检查、术后病理进行临床诊断。2018年FIGO子宫肌瘤亚型分类见下表。
根据新版指南,AUB-L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月经过多、无生育要求者,可口服短效避孕药、止血药(新增)、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新增)、LNG-IUS缓解症状。
有生育要求者,可采用GnRHa、米非司酮治疗3-6个月,待肌瘤缩小和出血症状改善后等待自然妊娠或辅助生殖技术助孕。
月经量过多、有AUB导致贫血、合并其他手术指征或怀疑肌瘤恶变的患者,主要采取手术治疗:其中,有生育要求、期望保留子宫者,行肌瘤剔除术,但治疗后肌瘤可能复发;完成生育后,视患者症状、肌瘤大小、生长速度等因素,酌情考虑其他治疗方式。
4、AUB-M(子宫内膜恶变和不典型增生)子宫内膜恶变和不典型增生多见于年龄偏大的绝经过渡期女性,或伴有肥胖、胰岛素抵抗的育龄期女性。主要临床表现为不规则子宫出血,与月经稀发交替发生,少数经间期出血,患者常伴有不孕。必须依据子宫内膜病变病理才能临床确诊,常用手段为子宫内膜活检病理检查和诊断性刮宫病理检查诊断,有条件者首选宫腔镜直视下定点活检,必要时行基因检测和肿瘤筛查。根据子宫病变轻重(有无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年龄、有无生育要求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 无生育要求者首选子宫切除术,新版指南表明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消失后继续孕激素治疗,3月后复查仍为阴性,则可停止大剂量孕激素治疗。
● 年轻、有且要求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经全面评估和充分咨询后,可采用全周期联合高效合成孕激素内膜萎缩治疗,如甲羟孕酮、甲地孕酮等,也可应用GnRHa和LNG-IUS,治疗3-6个月后行病理检查评估,如诊断性刮宫或宫腔镜下定位活检。若内膜病变未逆转,可增加剂量或换药,继续用药3-6个月后再复查。若内膜不典型增生消失,继续孕激素治疗,3个月后复查仍为阴性,可停止大剂量孕激素治疗,后续积极助孕,必要时辅助生殖。
新版指南更加注重对于患者生育力的保护,推荐月经后半期使用生理剂量孕激素(如地屈孕酮)以达到保护子宫内膜的作用,同时不影响排卵与妊娠。
● 年轻、暂时无生育要求者,新版指南更加强调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随访及管理,需采用长效管理措施,预防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复发,可考虑放置 LNG-IUS,或定期使用孕激素保护子宫内膜。在使用孕激素治疗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的同时,应治疗和管理内膜增生的高危因素,如肥胖、胰岛素抵抗等。
治疗9~12个月后,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未逆转或有进展者应重新评估,必要时考虑子宫全切除术。
推荐LS高危患者在35~45岁或完成生育后实施降风险手术(子宫和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术)或采取降风险措施干预。5、AUB-C(全身凝血相关疾病)AUB-C的临床表现为月经过多、经间期出血、经期延长等,主要为白血病、MDS、卵巢早衰等原因造成的全身凝血机制异常所致。临床诊断还需要筛查潜在凝血功能异常的线索、询问病史等,将抗凝引起的AUB,归为AUB-I。
AUB-C的治疗强调MDT。
妇科治疗首选药物治疗,主要措施为大剂量高效合成孕激素子宫内膜萎缩法,有时加用丙酸睾酮减轻盆腔器官充血,辅助止血药物有氨甲环酸,与2014版指南相比,2022版指南增加了GnRHa治疗方案。药物治疗失败或原发病无治愈可能时,可考虑在血液科控制病情、改善全身状态后行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切除术或子宫全切除术。
6、AUB-O(排卵障碍)AUB-O是临床最常见的AUB,为排除性诊断,主要高发人群为青春期和绝经过渡期女性。治疗选择取决于患者的生育需求,临床首选药物治疗,通过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治疗药物有孕激素和短效口服避孕药,总体预后良好。与2014版指南相比,2022版进一步说明了地屈孕酮的使用优势,细化了短效口服避孕药的适用人群,增加了围绝经期AUB遗者的治疗方案。排卵障碍可能导致子宫内膜增生或恶变,有生育需求者,建议尽快完成生育,必要时可辅助生殖助孕。
7、AUB-E(子宫内膜局部异常)AUB-E由子宫内膜炎症或感染、炎症反应异常、子宫内膜血管增生异常等所致,诊断尚无特异方法,也是排除性诊断。因为在临床上并不是所有的AUB患者都要行子宫内膜活检,内膜活检的选择是基于癌前病变或恶变的高危因素。治疗分为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推荐的药物治疗方案有:
(1)LNG-US适合于近1年以上无生育要求者;
(2)氨甲环酸抗纤溶治疗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可用于不愿或不能使用性激素治疗或想尽快妊娠者;
(3)短效口服避孕药;
(4)孕激素子宫内膜萎缩治疗,如地屈孕酮长期管理。手术治疗包括刮宫术和保守性手术。刮宫术仅适用于紧急止血与病理检查。对于无生育要求者,可以考虑保守性手术,如子宫内膜切除术。
8、AUB-I(医源性)
AUB-I治疗以对因治疗为主。考虑口服避孕药引起者,应排除漏服,强调规律服用;若无漏服,可通过增加炔雌醇剂量改善出血。
放置宫内节育器所致者,首选抗纤溶药物。
首次应用LNG-IUS或皮下埋置剂引起者,对症处理或期待治疗,做好放置前咨询。同时,新版指南新增了应用抗抑郁药或抗凝药引起的AUB-E患者的治疗方案,即对症处理,必要时咨询专科医生。
9、AUB-N(其他病因)
2022版指南中AUB-N的诊治与2014版指南基本一致,治疗依据有无生育要求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案。
三、总结异常子宫出血是妇科常见的症状和体征,疾病表现形式多样,治疗复杂成为影响我国女性健康的重要挑战,更是中国妇产科临床工作的重中之重。《异常子宫出血诊断与治疗指南(2022更新版)》是更加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生育力保护,对于有生育需求的患者,可以选择安全且促进生育的药物。同时,临床医生还要注重患者的长期管理,做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