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一手扶车把,一手拿手机,或看导航或刷微信,这样的场景,在北京街头并不罕见,在外卖小哥集中送餐的区域,更是常见。交警提醒: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看手机,属于“分心驾驶”,是违法行为,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目前,交管部门正对此展开严格执法。
外卖小哥骑车看手机,撞上遛弯老人
8月6日凌晨4点多,顺义区花园西街与乐华街交叉路口北侧宽阔的街道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张大爷起大早遛弯,走在自行车道上。监控视频中,他的身后,外卖小哥刘某正从远处骑着电动车驶来。此时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上,除了他俩,再无别人。
按常理,无论刘某是贴着张大爷身边驶过,还是为了安全起见暂时借用机动车道,都毫无问题。然而刘某偏偏从后方径直撞上了张大爷。二人倒地的同时,监控画面显示,刘某手上闪过一道亮光,飞向路旁。最终张大爷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办案民警很快就知道了这道“亮光”的由来:是刘某手上拿着的手机。处理此次事故的顺义交通支队事故民警李岩峰说,在调查过程中,刘某承认,当时正在看手机,查看商家发给他的信息,没注意到前方的行人。由于过度关注信息内容,又想不到凌晨时分前方道路上会有人走路,在撞击之前,他对路面上的情况,一点没看见。
骑车人“手中持物”被明令禁止
尽管死者存在“未走人行道、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情节,但刘某的行为,明显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李岩峰表示,按照《北京市实施办法》中的规定,骑车人“手中持物”被明令禁止。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一定会注意查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存在这种“分心驾驶”的行为。
李岩峰说,手机已经成了大家须臾不可离开的物件,打电话、看导航、刷微信、查信息,走路、骑车、开车的时候,分心看手机的交通参与者有很多。北京开始安装拍摄“分心驾驶”探头之后,对司机的影响很大,在极大程度上遏制了这种违法行为,但对非机动车骑行人来说,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这属于违法。
需要看手机时,先停车
9月18日中午至下午,记者随机在东直门、三元桥、广渠门一带发现,一边骑行一边看手机的大有人在。
对此,正准备步行通过三元东桥路口的市民曲女士颇有怨言:“也不知这些人到底有多忙的事儿,时时刻刻都不能离开手机!现在机动车让行人,过马路的时候我比之前放松了很多,可没想到最大的危险成送外卖的了。”不过记者注意到,在说这番话时,曲女士手里也拿着手机。
据一线交警介绍,在电动自行车常见的违法行为中,很多骑行人并不是“明知故犯”,而主要是对法律法规认知不清,不知道那是违法行为,“骑车看手机,结果要么是伤自己,要么伤行人。建议大家,如果真有比较重要的事情要看手机,记得先停车,把事情解决了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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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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