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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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司机眼里,醉驾和闯红灯是诸多交通违法行为当中真正的“红线”,但在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视角下,前者“警察查不到”,后者“汽车得让我”。如果说电动车占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更多是对行人有危害,电动车越过醉驾闯红灯这两条“红线”,多数时候伤害的却是骑车人自己,而且事故后果惨重。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警方目前正针对电动车醉酒、闯红灯等最易引发事故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红线1
醉酒骑行电动车 同样要被处以罚款
“就是这个灯杆,看看多粗!当时被撞得啊,明显晃起来了。”西城交通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程左宏站在菜市口大街和南横街交叉路口北侧的第二根杆子旁边,感慨道。
他所说的这起事故发生在7月5日下午4点多钟。一位老人在直行红灯、左转绿灯的情况下,闯红灯越过路口,并在路口轻松避开对面方向左转而来的机动车,然后却没有走入畅通的非机动车道,而是稍向左偏,进入了机动车道,并在摇摇晃晃开过30米后,朝着机非车道中间水泥台阶上的灯杆,直直地撞了过去,骑车人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处理此次事故的程左宏警官说,经抽血检查,骑车人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8.5毫克/100毫升。在这种情况下骑车,正常人肯定已经控制不了自己的手脚了。现在一些短视频、社交平台上,不少人对于“醉酒骑行电动车被处罚”有诸多不解,认为“酒驾”“醉驾”这种事只能管得了机动车驾驶员,要是管骑车人就是警察越权。“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醉酒’标准是80毫克酒精/100毫升血液,但谁能那么精确地保证自己没喝过界?”程左宏说,电动车骑行人只要饮酒,操作起来就会存在风险隐患,电动车和摩托车一样,都属于“肉包铁”,没有汽车的外壳保护,虽然在“伤害他人”的程度上比不过汽车,但“伤害自己”犹有过之,出事后果惨重。而且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同样要被处以罚款。
红线2
只有机动车和行人信号灯路口电动车该看机动车信号灯
和“醉酒骑车”相比,闯红灯是更常见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记者注意到,在部分智能化较高、行人过街可根据道路中间隔离带上,控制半幅道路的“行人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路口,很多骑车人看着半幅道路上行人信号灯为绿灯的时候,就会直接启动,全不管非机动车的信号灯仍然还是红色。
5月5日18时11分,在亦庄开发区天宝西路与荣京西街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人行横道上闯红灯逆行通过路口,被一辆绿灯状态下正在行驶的车子撞飞,骑车人当日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据市交管局统计,类似事故确实不少, 3月22日早晨6点半,大兴区富强西路与兴华大街交叉路口,一辆带着人的电动自行车同样是沿着人行横道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驶来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骑车人和乘车人受伤。
东城交通支队法制科民警陈波说,日常工作中发现,除了守法自律意识不强外,一些电动车骑行人确实也不知道一些基础交通法规常识。“就拿路口红绿灯来说,多数路口分别有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信号灯,此时骑车人当然应该看‘非机动车信号灯’,部分只有机动车和行人的信号灯路口呢?该看什么?”他说,“得看机动车信号灯!骑车人不可以根据行人信号灯通行,更不能干脆不看信号灯!”
行动
警方正重点查处电动车醉酒闯红灯
9月16日上午9点,崇文门路口东侧,临近路口的时候,一辆电动车突然急刹,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的女子敏捷地跳下车。在他们前方,民警们正在拦截闯红灯、逆行和骑车带人的违法骑车人,依次予以处罚。
在东城、西城的多个路口,记者注意到,执勤民警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有逆行市民被拦截后,大呼不解:“就这么一小段逆行,平时我也不骑车,怎么就这么巧逮我啊?”也有部分骑行人被拦截后,很痛快地接受处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知道不合适,就是图方便”。
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警方目前正针对各类影响路口通行秩序,容易带来交通隐患并诱发恶性事故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展开严格执法工作,明显醉酒、闯红灯等最易引发事故的行为,均在重点查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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