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国辽宁某飞机制造厂研制成功歼-7战斗机,该机仿制前苏联米格-21Ф-13,该型号属于二代歼击机,也就是空中格斗用的战斗机。歼-7后来转产至西南地区一个飞机制造厂,进行后续型号的衍生、改进、批量生产。

歼-7

1967年,歼-7战斗机开始大量装备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主要用于国土防空和夺取战场前线制空权,其技术特点是突出高空、高速性能,具有轻小灵活、低成本、高效率和使用维护简便等优点。歼-7为单发飞机,最高飞行速度达到2.05马赫(2511.4千米),是我国研发的第一种两倍音速喷气战斗机。飞机性能的优劣,动力系统至关重要,歼-7战斗机的性能在当时比较出色,与其配备的动力息息相关。

涡喷-7

我国在1961年与前苏联方面签署协定,获得了飞机和P11Ф-300涡轮喷气发动机的制造许可证,以及由苏方提供包括全套生产技术资料,飞机、发动机散装件,以及国内缺少的成品、原材料。1963年,沈阳某发动机厂开始仿制P11Ф-300发动机,1965年全面展开试制,1966年4月底,飞机生产厂制造了12架歼-7战斗机,在试飞中一部分原型机装上国内仿制的发动机进行试飞。1966年12月,该发动机通过国家验收,1967年,小批量生产。

1967年6月8日定型,命名为涡喷-7发动机。1968年转至贵州某发动机厂,在经过12000小时的零部件试验,飞行试验1000多架次,发动机运转2200小时,到1970年开始批量生产。涡喷-7发动机首次翻修期限为100小时,总寿命300小时。当时我国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薄弱,因此,歼-7战斗机安装的涡喷-7发动机在使用初期,出现了不少影响可靠性、耐久性与维修性的结构问题。生产厂家通过改变结构、更换材料和改进工艺,基本上排除了故障。

我国军工企业以涡喷-7为基础,通过应用和发展,形成了涡喷-7系列发动机。1969年7月,衍生出的涡喷-7甲配装新研制的歼-8双发白天型战斗机,成功通过首飞考核。随着我国航空发动机技术的提高,厂家对涡喷-7进行改进,主要包括采用新工艺制造的涡轮叶片和部分重要零部件,重新设计了加力燃烧室和压缩器。后期涡喷-7的涡轮叶片从31片减少到24片,更大的提高了可靠性,减少了发动机失速颤振的敏感性。

涡喷-7发动机为轴流式、双转子、带加力涡喷发动机,长度4.6米,直径0.9米,净重1160公斤;不加力推力4400公斤,耗油率1.01公斤/公斤/小时,加力推力6000公斤,耗油率2.0公斤/公斤/小时;高压转速11150转/分,低压转速11440转/分,推重比5.2,增压比8.85,涡轮前温度1015摄氏度。涡喷-7发动机于1980年停产,此后继续生产的改进型号包括涡喷-7甲、7乙、7乙B、7乙III,还有供出口的涡喷-7乙IIIK和7BIV。这些型号至八十年代末各项指标均大为提高,首翻期为200-300小时,总寿命为600-900小时。

该系列发动机的研制改进和生产,为我国航空发动机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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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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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不可轻,已到凌云仍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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