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5日消息(记者夏青)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联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本次活动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等方面,将传递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着力提振金融消费信心,切实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李云泽介绍:“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整合力量,强化统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消保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启动仪式上,金融机构的代表也介绍了在助力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安全意识方面所做的工作。
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陈四清说,今年上半年,工行累计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8万余次,参与人员超过12亿人次。他认为,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业务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自觉规范产品服务,抓好客户投诉源头治理,筑牢客户信心和资金安全“防火墙”。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董事长白涛说:“截至2023年上半年,累计触达消费者1.6亿人次。我们深入推进消保文化建设,提出‘用心守护 放心托付’的消保口号,发布《中国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使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进一步融入经营管理的全流程。”
中国银河证券董事长陈亮说:“充分发挥‘守门人’作用,全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规定,严把客户准入关;秉持‘资产适配、市场适配、客户适配’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多场景的投资者教育、适当性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全面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要求,持续做好退市股票风险提示;勇担投资者纠纷调解首要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求偿权。”
各地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也同步启动。在北京的启动仪式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倪卫东表示,要创新举措、积极行动。
倪卫东说:“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关切老年人、青少年、新市民等重点人群,贴近消费者金融需求。做好教育宣传,使金融知识普及更接地气、更有新意、更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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