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8月24日消息,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食盐价格行为的通告。其中提出,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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