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

作为堂堂副局长夫人,这是平时嚣张惯了吗?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近日,山东临沂,一城管副局长的夫人因在景区内眼镜丢失而大闹景区,期间还朝工作人员泼了3杯热水,以致工作人员脸部烫伤。而更令人奇怪的是被泼员工疑似事后辞职!

事发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被泼男子为该景区运营总监王先生。据王先生称,事发当日,一女子及其同行人员来到景区办公室,说她在玩漂流时眼镜丢失,并且还踩到了青苔滑了一跤,要求景区进行赔偿。在此期间,工作人员还给对方等人倒了几杯热水。

在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告诉女子,景区对漂流是有明确规定的,要求眼镜、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是不能随身携带的,如果因不遵守规定导致物品损坏或遗失,景区是不赔偿的。

然而对方根本不听,坚持要景区赔偿,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将情况反映给了景区运营总监王先生。王先生称,自己一到办公室就向对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说由他负责协商赔偿事宜。

可在协商过程中,女子情绪激动,突然就拿起桌上的纸杯,将杯中开水泼向了王先生。一杯泼完后,马上又拿起了桌上的另外两杯泼向王先生。同时,女子旁边的男子还吼道“管谁(这样)都不行”。

王先生称,他进入办公室还不到1分钟,就接连被泼了三杯热开水。被烫伤后,王先生马上跑到旁边超市找了冰块敷,同时也报了警。

很快王先生脸上就起了水疱,目前正在医院输液消炎。医生还说,因脸上被烫伤,让他半年内要避免烫伤处被阳光照射。

事后,有人认出了泼水女子为费县城管副局长的夫人,而在其泼水时,她的副局长丈夫就站在一旁。对此,有记者联系了城管局进行确认,工作人员回应称网传信息属实。

作为副局长夫人,难道真的因为一副眼镜就故意伤人?这平时得有多嚣张?对此,城管工作人员回应称,是因为副局长夫人周末带孩子去玩漂流,结果翻了船,漂了10几米都没人管,身上多处被撞淤青,因此才会如此激动。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呢?随着此事引起热议,当地官方紧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根进行调查。据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显示:

事发原因是当事女子肖某梅在玩漂流时发生碰撞,导致身体轻微擦伤,眼镜丢失。在与景区协调解决过程中,情绪失控,将热水泼到景区管理人员王某平脸上。目前已对当事女子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对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费县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

而令人疑惑的是,在该事件引起热议后,有网友称被泼热水的景区工作人员竟然“引咎辞职”。这让该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辞职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迫?如果是被迫,又是被谁所迫?是景区还是其他方面的压力?

作为副局长夫人,更应该知道自己身份的敏感性,更应该慎言慎行。即使景区真有管理不到位之处,也应该走正规途径霞违权。如此大闹景区,烫伤工作人员,即使有理也变得无理了!

而且,这种行为还将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警方目前做出的10日拘留的处罚决定,也印证了这一点。一时冲动换来了十日拘留,还有无尽的舆论压力,真是得不偿失。

类似事件才刚刚发生。四川乐山,酒后打砸夜宵摊的社区书记才刚被送上热搜,局长夫人又来接力。但凡手中有点权力,都能让这些人发挥到极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嚣张,估计也不是一两天养成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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