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31日讯 近年来,单县抢抓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机遇,创新实施“1+2+3”模式,即“一套运行机制、两大收运处置体系、三种资源化利用途径”,实现园林绿化垃圾本地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全覆盖。相关典型做法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肯定,被推介至住房城乡建设部。
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明确园林环卫部门、公园景区、属地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职责任务分工,实行“月研究、季调度”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成熟一项、推进一项、落实一项。强化财政资金支持,首期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后期根据效益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制度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单县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单县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的若干措施》《支持和促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细化绿化垃圾的投放、收集、暂存、运输、利用等闭环处理流程,建立以收集量、处理量、使用量为指标的分类量化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依托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职工,建立收集运输、加工处理、实践应用、技术指导四支工作队伍,与全县园林养护中心、属地企事业单位、公园景区、居民小区、苗圃基地等186个单位建立协同衔接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大处置格局已初见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健全收运处置两大体系
以完全本地化处置消纳为原则,建立收运处置两大体系。
建立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制定园林绿化垃圾收集、暂存、运输规范,规定收集和运输作业方式、时间、频次以及存放场地、管理要求,将绿化垃圾分为落叶、细枝桠、粗枝桠、树干、感染病虫害及含有检疫对象的绿化垃圾等,分别采用不同收运方式。成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联盟”,组建320人收运队伍,负责收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定时运送至指定中转站点;县园林部门成立20人专职运输队伍,配备6辆运输车,按照划分区域每天将各个中转站点园林废弃物运送至加工处理场,确保园林绿化垃圾日产日清、应收尽收、能用尽用。
建设园林绿化垃圾本地化处理体系。投资400余万元,建设600平方米的集粉碎加工、发酵制肥、生物质燃料加工、晾晒储存等功能于一体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配备新型智能化破碎机、混合挤压机和生物质燃料制备机等设备,对园林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理,日处置能力达90吨。截至目前,累计处理园林绿化垃圾1万余吨。
坚持生态循环,探索资源化利用三种模式
结合本地绿化总量、乔灌木占比、土质、气候和绿地形态等,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三种园林绿化垃圾返园资源化利用模式。变木质废弃物为有机物,打造绿地共享景观。通过机械设备将修剪产生的木质垃圾粉碎成3-10厘米无规则小木条,去除杂质和病虫草害后,进行环保染色、高温烘干、防风阻燃等,覆盖在公园绿地共享开放空间、易被踩踏绿地等区域裸露土地或树穴内,切实增加透水性、保水性,抑制杂草生长,增加土壤有机质,打造独特景观。目前,全县已打造公园彩色木质碎片景观带20处、5.2万平方米。
变枝叶废弃物为有机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将园林绿地枯枝落叶及杂草粉碎后,掺入发酵菌进行充分高温腐熟,15-20天即可转化为有机腐熟肥料。有机腐熟肥料直接用于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养护及周边苗圃,实现了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2022年以来,结合春季苗木补植、口袋公园建设等绿化工程和管理养护,累计施加自产有机肥1.5万吨。
变木质垃圾为生物燃料,助力低碳绿色发展。将园林绿化木质垃圾加工成生物质燃料颗粒,供全县2927户清洁取暖改造户使用,不仅实现园林废弃物绿色低碳循环利用,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可反哺园林绿化。据测算,每年可生产生物质燃料3000吨,实现利润100万元。
中国山东网记者 袁文卿 通讯员 田中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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