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2日讯(通讯员 邮法宣 记者 陈咏)7月12日,高邮法院通报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因为贪图小利,帮助诈骗团伙提现获刑。法院通报典型案件,告知市民群众“断卡行动”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点工作,请勿随便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沦落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工具。

“有偿使用银行卡,费用日结,有提成。”看到这则微信弹窗,小李心动了起来,立刻转发给了几个关系不错的老同学。“这能行吗?别拿身份信息干坏事啊”、“毕竟是银行卡,不会上征信记录吧”……见几个人议论纷纷,小李一锤定音:“白得的好处干嘛不要,谁跟钱有仇啊?你们要不放心,就当是借给我用了,出了事我担着。”

只要协助提现,就能得到每笔2%的“提成费”,拉新人更是有200元“介绍费”。对方出钱,自己提供账户,赃款只是在自己银行卡里“转”一圈,就算这钱不干净,跟自己有啥关系?利益面前,侥幸心理占了上风。第一次交易,对方将9999元转进小李银行账户,小李谨慎地分九次取出现金,转交给了“上线”。对方十分痛快,当即抽出几张红票子作为酬劳。

钱来得太顺利,小李头脑发热,想再拉更多人入伙的时候,银行卡被冻结了。正当他到处寻找其他银行卡维持周转时,派出所民警找上了门。经调查,短短3日,小李帮助诈骗团伙提现4次,合计金额38000余元。经过法庭审理,小李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其他同伙也被判处相应的处罚。

法官表示,“断卡行动”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点工作,“两卡”指银行卡、手机卡,如果随意出借、出售以谋利,很有可能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本案中的被告是在校学生,存在贪图小利、不知不懂或侥幸心理,容易成为诈骗犯罪利用的目标。

记者从高邮法院获悉,2022年以来,该院电信网络诈骗关联案件175起,涉案人数314人,其中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量最多。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举报/反馈

锦州网警

29.7万获赞 10.7万粉丝
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百家号
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