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滁州市入选“2022年全国林长制激励市”,全国仅4个地级市获此荣誉。
近年来,滁州市推深做实林长制,强化林长制责任、制度和服务“三个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提示、交办、督办“三个清单”,创新“林长+”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构建“五个一”服务平台,设立林长制公益监督员,有效保障林长履职尽责。
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总牵引,该市全面实施平安、健康、碳汇、金银、活力“五大森林”行动,开展林业碳汇权证发放等林长制改革创新工作,18项城乡绿化一体化项目推进,2022年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创成国家森林乡村31个。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加强,按时上报16个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和总体规划,花园湖湿地被确定为省级重要湿地。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率100%。林业行政案件数量同比减少27.6%,森林火灾“零发生”。绿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建设全省首个金融机构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入选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2个。(记者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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