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浏阳市公安局通报,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特供白酒”违法案件。2013年,国家相关部门曾发出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等字样的白酒。但总台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仍有一些打着“特供”“专供”等旗号的假冒酒品。
嫌疑人利用倒闭酒厂设备生产假酒
包装标注“内部特供”,成本仅8元/斤
今年上半年,湖南省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从钟某经营的小店内查获10件疑似假的浏阳河酒。经专业人员鉴定,该酒确系假冒的浏阳河酒。浏阳市公安机关介入后,发现这家售假的小店只是一个很小的终端。
“我们根据这个线索深挖,找到了生产假酒的地方,以及犯罪嫌疑人毛某。毛某以前是浏阳河酒厂的老员工,有渠道可以拿到商标。他也知道消费者比较喜欢浏阳河的老酒和‘内部特供’酒。”
警方查明,2019年,毛某从山东和岳阳等地找到酒瓶、标签、外包装箱的供应商,并找到常德一家倒闭酒厂的股东,利用酒厂的车间和设备生产、灌装、包装白酒,并在酒瓶和外包装箱上打着“内部特供”“限量供应”等标注对外销售,还将生产日期伪造为2007年,称是存放多年的“内部特供”老品牌。警方表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浏阳警方查获假酒现场
2020年1月,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曾发表声明称:市场上流通的所谓“浏阳河50周年内部特供”等白酒均为假冒伪劣侵权产品。而毛某未经任何授权的假酒却摇身一变,成为了“特供浏阳河酒”,摆在了商店的货架上。
办案民警介绍,酒体8元钱一斤,毛某按每箱6瓶150元的价格出售,终端价格更高。实际上,浏阳河酒业根本没有这个产品。目前,警方总共抓捕了6个人,其中2人取保候审,4人已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前段时间,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起特大制售“特供酒”违法案件,挖出所谓“特供酒”肆意流通的社会问题和利用商业调查App精准推销等新型犯罪手段。
网购平台上仍有所谓“内供酒”
律师: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
2013年,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同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但记者调查发现,打着“特供”“专供”等旗号的酒品仍然存在。
7月1日,记者在某网购平台上搜索关键词“内部招待酒”,发现一款酒品打着“茅台集团内供酒”的旗号。这款酒包装上印着内部特供和不得外销,落款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劳动服务公司供应。
△记者在网购平台上发现的所谓“内部招待酒”
售卖该款酒品的店主告诉记者,他还可以贴十多款外包装的商标。“拿去招待也比较划算,几百块钱一瓶,客户就算扫码,扫出来也是正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贴牌的“内供酒”已不敢公开售卖,销售渠道比较隐蔽,主要在小范围内流通。“毕竟是小作坊生产的酒,卫生可能不达标。比如成本50元的酒,能卖300多元,价格最少翻一倍或翻两倍。”
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窦冬辰表示,以普通白酒冒充“特供”“专供”酒的行为不仅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也构成商标权的侵权。
“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较低,处罚金额相比于违法所获利益也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商家或者造假者会铤而走险。作为消费者,还是要选择在正规渠道购买白酒,不要轻易购买所谓的‘特供酒’。”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