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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家祖孙三代同名,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家族秘密和情感暗流?一幢墓园旁的林中古屋,当梦游的白格夫人声声呼唤“弗兰茨”,她到底是在呼唤谁,二战中失踪的爱人,相依为命的独子,还是中德混血的小孙儿?

旅德作家海娆新作《我的弗兰茨》,由两个远嫁女子在异国他乡的相遇写起,文化冲突、人性幽微、历史伤痛、情感与尊严、记忆与救赎等主题的交织,支撑起属于二十一世纪的新移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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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娆,重庆人,旅德作家、翻译。本科毕业于西南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于法兰克福大学汉学系。已出版长篇小说《远嫁》《早安,重庆》等。曾获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国家翻译资助奖”、第二届世界华人影视奖、影视文学奖,有作品被翻译成德语。




八卦结束,小说开始
——《我的弗兰茨》创作谈

文|海娆

2017年夏天,在一次旅德中国人的聚会上,我听他们八卦了一个中国外嫁女的故事。这个女人无意中发现,她的德国丈夫跟他母亲乱伦。事情败露后,丈夫不仅不愧疚,不悔改,还理直气壮地说,母亲在二战中失去了丈夫,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他养大。因为长得像父亲,母亲就把他当作父亲的替身。他不能让母亲失望。这个女人无法接受,想离婚,却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离,只能在屈辱、悲愤和无奈中委曲求全。几年下来,现在她整个人都不行了。
大家群情激愤,纷纷声讨这对母子禽兽不如,不知廉耻。有人还爆料,该男不仅跟母亲乱搞,还去外面找酒吧女,是彻头彻尾的渣男。对于这个中国女人,有同情的,也有幸灾乐祸的:看吧,这就是嫁老外的下场!

我默默地听着,心情沉重又悲哀。我看见了战争的残酷,看见了战争对人心灵的戕害。这位母亲经历了怎样的痛,才心理变态、人格扭曲,把对丈夫的爱和思念转移到儿子身上,最后把儿子幻化成丈夫!这是战争的遗害,是战争的次生灾难,它比战争本身更可怕。战争只祸害战争发生的地方和人民,还有相对的时空局限。它的次生灾难却能跨越时空去攻城掠池,滥杀无辜。尤其在全球化的今天,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一只南美的蝴蝶振动翅膀,会引起北美的一场龙卷风;一个德国女人在二战中遭受的伤害,会把一个中国女人推入痛苦的深渊。七十多年过去了,时间并不能治愈一切。

我想起我参加过二战的公公。这个在保卫柏林的色洛高地一战中受伤被俘的德国通讯兵,从苏联战俘营释放回家时,一米八的身高体重只有四十五公斤。老人生命的最后五年是跟我们一起度过。他一身残疾,少言寡语,却几乎夜夜在噩梦中尖叫或呜咽。我还想起鲁妮姨妈,我先生母亲的妹妹。在她九十岁生日那天,她悄悄对我说,战争结束后,她虽然接受了从战场归来的远房表哥的求婚,可直到举行教堂婚礼,她还在四下张望,幻想如果她阵亡的未婚夫突然出现,她就立即抛下这一切,跟他私奔……

我旅居德国多年以来的直接和间接生活经验,在这一瞬间,被这个八卦故事照亮了。它们仿佛听到集结号,迅速从我的记忆里跑出来,自己排列组合,站出了小说的队形。写作的灵感就这样不期而至,让我体内的热血奔腾起来,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浑身发烫,像热恋中的女人迎来了朝思暮想的情人。

这时候,我刚好结束了长达五年的翻译顾彬诗集的工作,正准备回归小说写作。就这样,带着饱满的情绪、几近天成的人物和故事的雏形,我开始了这本书的写作,每天坐在电脑前,就以八卦中的某个场景作为切口,走进人物的内心和情感,让它们推着故事走。久违的写小说的快感把我淹没。

然而没过多久,这难得一遇的创作佳境,就被一部横空飞来的德文书稿破坏了。

事实上,当我接到文友请我翻译《汉娜的重庆》的短信和德文书稿,我当即就拒绝了。在此之前,顾彬希望我能继续翻译他的诗集,我也婉拒了。他五星级难度的诗歌语言已经让我倍受折磨。我发誓不再搞翻译,只写自己想写的小说。文友很执着,她说你还是看看吧,这是一个德国老太太对故乡重庆最后的回望,你是重庆人,我觉得你是这本书最理想的译者。于是在某个创作的间隙,我没能忍住好奇,打开了文件,浏览书稿。然后,我就掉进了美丽的坑里不能自拔。我决定翻译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的语言简单流畅好翻译,故事让我着迷,书中那个我没能赶上的从前的故乡让我流连,更因为,我无法面对一个老人积攒了一生的思乡情而无动于衷,更无法面对一段属于故乡的历史记忆而不作为,任其流失。我感到了一种责任和使命。

写得正顺正嗨的小说不得不暂停,我转身投入这本书的翻译中。老人已经八十高龄,她希望能活着看到这本书被译成中文,在国内出版,代替她回不去的肉身重返故乡,落叶归根。我想帮她实现这个梦。

几乎就是一气呵成,我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译完了《汉娜的重庆》。但去拜访汉娜,对译稿进行修改和加工,寻找国内出版社、协助签合同,配合出版社宣传新书,等等,耗去了我更多时间。

当我终于又能静下心来继续创作这本小说,已经是一年以后了。一年多的疏离和沉淀,当初的激情平息了,但也并非无踪无影,而理性的思考明显多了。重拾的写作进展依然很顺利,只是不知道,如果没有这一年多的中断,这本书是否会是另外的样子?

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你只管善良,福报已在路上。感谢《当代》接纳了这部被翻译耽误过的小说,同时也接纳了一个被出国耽误过的作者的回归。二十年前,这位作者稚拙的处女作《远嫁》有幸在《当代》发表,让她的文学梦得以起飞。如今她带着《我的弗兰茨》归来,将她出国后的生活和思考凝聚其中,告诉当年的老读者们,“她”远嫁以后的故事;也告诉今天的新读者们,远嫁的“她”和她们,在异国他乡经历了什么,她们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以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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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弗兰茨》(长篇小说)
文|海娆

是时候了,

让石头开花,让心跳动,
让时间成为时间……
我的石头还是石头,花期未至,
时间从来不只是时间。
它是一场漫长的等待,
是一条你和我携手走向天堂的路
——摘自《白格夫人》日记
楔 子

那是五月的一天,我走在法兰克福的街头,在经过一家露天咖啡馆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嘉陵,吴嘉陵——”

循声望去,我看见马路边的一张咖啡桌后,有个女人在向我挥手,墨镜,黑发,红唇,黑衣。我没能一眼就认出她来。然而,当我看清她那一头非洲风似的蓬松黑发,黑发下苍白的小脸,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我们到底还是又见面了!

“夏一红!”这个几乎被我遗忘的名字,立即从我嘴里蹦了出来,好像它一直就躲藏在我的唇边,等待着此刻重获自由。

迟疑中我向她走去。她已摘下墨镜,站起身来,歪着头,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也机械地对她笑了。可越走近,我越怀疑自己的眼睛。记忆中的夏一红秋水淡目,素雅怡人,即使在很重要的场合,也只薄施粉黛。可眼前这个女人浓妆艳抹,脸上涂了很厚的粉,乍看恍若日本艺伎。

“天哪,吴嘉陵,真的是你!”她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跺着脚,朝我张开双臂,像觅食的乌鸦发现了食物,展翅欲扑。

我绕过咖啡桌去跟她拥抱。她还那么瘦,仿佛一碰就碎。我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腰,就想松开,却被她紧紧搂住不放。她的脸贴在我的脸上,凉沁沁的,脂粉气让我屏住了呼吸。

“怎么样,你还好吗?”我问。

“不好!”

仿佛被我的话刺激了,她一把将我推开,瞪眼朝我嗔怨道:“你去哪里了啊?打你家电话没人接,打你的手机也是空号——还以为你死了!”说完气呼呼一屁股坐下。

我尴尬地笑笑,心却踏实了,挪过来凳子,也坐下。没错,这就是夏一红,说话常常出其不意,重一句轻一句,也不顾及对方的感受。以为我死了?好吧,事实上跟死也差不多——差点累死!不过现在又活过来了。是我想躲她,故意失联,不想跟她再有往来,而她似乎毫无察觉。我是该庆幸呢,还是该内疚?是该与她重修旧好,还是继续躲她远点?我在心里琢磨着,表面却装出别后重逢的欢喜,笑问:“你怎么会不好?还是这么年轻漂亮……”

“漂亮啥呀,我是彻底完蛋了。感谢上帝,让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仰面朝天,嘴一瘪,竟有泪花滚落出来。这让我纳闷,她是喜极而泣呢,还是悲从中来?喜,这世上除了我妈,还没人见了我会激动得掉泪。悲,她又何悲之有呢?

“对不起,一红,我们后来买房子搬家了,所以……”因为心虚,我本能地想为自己的失联寻找理由。“买的是老房子,跟危房似的,就没好意思跟任何人说。我原来的想法是,等装修完工后,再请你们来家里做客,也给你们一个惊喜。没想到,这装修居然苦海无边,到现在还没彻底完工……唉,真是悔不当初啊,就不该贪便宜买老房子。德国人工的贵,简直超出了人类的想象!所以我们基本上都是自己动手。大熊要上班,只有周末有时间,我呢,又在小学找到一份教中文的工作,也没有太多的时间。两个人又都没经验,边学边干,磨磨蹭蹭到现在。真是苦不堪言啊。”

她直愣愣地盯着我,像在认真聆听,又像在想自己的心事。泪花没了,粉脸上留下两道擦痕。买房这种全中国人民都关心的话题,她怎么一点兴趣也没有?既不问我买在哪里,花了多少银子,也不问房子有多大,联排还是独栋。这太奇怪了,于是我悻悻然换了话题:“对了,我的手机……大熊给换了便宜的卡,所以号码变了……”

服务员来了,一个系白围裙的黑姑娘旋风般来到我面前,问我想喝什么。我为自己要了一杯绿茶。

目送身材前挺后翘的黑姑娘离开后,我把目光收回,投向了夏一红的胸部。她穿着开襟黑袍,内衬藕荷色打底衫,挂了一块鸡蛋大小的鹅黄镶银玛瑙坠,手腕也戴着配套的老银玛瑙链。这是她一贯的穿衣风格,宽松飘逸,色彩昏暗,面料非棉即麻,再佩上异形首饰,浓浓的波希米亚风格,尽管她身材单薄,五官小巧,有一张典型的东方人面孔。

“你怎么样,身体还好吧?”我问。

她垂下眼帘,嘴唇嗫嚅,欲言又止。一股不祥之感涌上心头。我疑心她旧病复发,时日不多。不能触及她的伤心事,我只得又换话题。

“对了,天赐怎么样了,他好吗?”我想起她儿子。最后一次见他,小家伙还坐在婴儿车里牙牙学语。

她的眼睛唰地就亮了,像停电后的灯泡突然来电。“他呀,好着呢,都四岁了,在幼儿园,会背诵二十多首唐诗宋词,还会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我们的祖国是花园》……”

她幸福地笑了,露出两排珍珠般白润整齐的牙。

“茶水来了,请慢用!”黑姑娘来了,又走了。我拿起茶盘里的茶包,撕开,把茶袋放进水杯里,轻轻晃荡着,问:“你也好,孩子也好,可你刚才为什么还说,不好?”

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她瞪着我愣了几秒钟,才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要——离——婚!”

像挨了当头一棒,这下轮到我发呆了。离婚?她,夏一红?怎么可能!我以为我听错了。

“没想到吧?”她垂下眼帘,端起咖啡杯轻啜了一口,冷笑道,“哼,别说你,我自己也没想到,会有今天!”

放下咖啡杯,她又叉起一块蛋糕,却不往嘴里送,只支起在空中转来转去,对它说话:“离婚我不怕,回国我正求之不得。可他——他们,居然想夺走我的儿子!这可不行——绝——对——不——行!”

她的嘴唇开始颤抖,五指一张,叉子“哐当”一声掉落桌面,而她脸上的五官也渐渐变形,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抓扯她的脸。我被她的样子吓坏了,正不知所措,就见她头一仰,身体像弹簧弹起来,双臂高举,像要去抓着空中的什么,同时撕心裂肺地惨叫起来:“不——”

桌子在摇晃,空气在颤抖。

这是莱茵河畔的法兰克福,德国最现代化的国际都市。天空湛蓝,阳光明媚。几幢直冲云霄的摩天楼上,蓝色的玻璃墙寒光闪烁,像被冻坏脱落的天空的碎片。然而,下面的世界花红树绿,热闹而欢乐。有轨电车哐当哐当地行驶在新楼与旧房之间的铁轨上,小轿车在战后新建的柏油马路上无声滑行。熬过了漫长寒冬的人们,携亲伴友,笑意吟吟地徜徉街头,尽享这春天的美好、现世的安稳和都市的繁华。可这个中国女人突然疯了,她歇斯底里的叫声像一把锋利的尖刀,划伤了这城市一角的安宁。人们纷纷向我们张望,投来好奇的、惊恐的甚至厌恶的目光。可夏一红全然不顾这些。她就像一匹置身旷野的绝望的狼,只顾仰天长啸。

“天哪,夏一红你这是怎么啦?”短暂的惊慌失措后,我起身一把抱住她,好像害怕她会随她的叫声飞上天去。她浑身抖得更厉害了,却没停止长啸。邻桌的客人纷纷起身,一个高大的女人走过来,从另一个侧面抱住她。“嘘——安静,请安静!”女人低头对夏一红说,声音温柔,像哄孩子,又扭头问我,“她是犯什么病了吧?是否需要我叫医生?”

夏一红突然就安静了,不叫了,但身体还在抖个不停。我们把她安抚坐下,女人按住她的双肩,还在俯身问她:“你好点了吗?是否需要我叫医生?”

“不用,谢谢!”她突然又正常了,脸上还机械地笑了笑。

女人松了手,站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又坐回自己的座位了。四周也慢慢恢复了常态,走路的走路,聊天的聊天,喝咖啡的喝咖啡,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又仿佛都在不动声色中监视我们。我的脸颊发烫,感觉窘迫。再看夏一红,她的一头黑发像鸡窝似的凌乱了,罩着她神色慌乱的小脸,像个疯子。

“你没事吧?”我惊魂未定,却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提醒她说,“街上人多,德国人最爱管闲事,当心有人报警哦,说你扰乱公共秩序,或者说你有神经病。如果你真的在闹离婚,还想要孩子,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都对你不利——他们会说你不适合抚养孩子,剥夺你对孩子的监护权。”

“啊,真的?”她如梦方醒,瞪圆了眼,“那我们快走!”

说着她就掏出钱包,抽出一张十欧元钞票,往咖啡杯下一压,顺手拿起墨镜戴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起身,把一只硕大的皮包往肩头一挎,头一仰,发一甩,拉着我就转身离去,全不顾那些惊诧的目光还盯着我们。

我仓促抓起自己的包,低下头,匆匆跟在她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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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一红在我生命里的出场,可以用“惊艳”来形容。

那天她结婚。

我是来给她当翻译的。在德国,结婚登记时,如果一方不懂德语,政府就要求有翻译到场,

以确保不懂德语的一方不被骗婚。那时我还在法兰克福大学读研究生,课不多,时间很有弹性。有一天在汉学系过道的公告栏里,我发现了一张寻找结婚翻译的纸条,时间半天,报酬五十欧元。我看时间合适,地点虽然不太近,但也是凭学生卡能免费乘车抵达的地方,就毫不犹豫撕下了纸条。

那是我嫁到德国的第四年。四年前我初来乍到,不会德语,结婚也遇到过同样的麻烦。那时我两眼一抹黑,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脑子也笨,就去亚洲店和中餐馆找人,看见貌似中国人的面善者,就厚着脸皮,问人家是否肯来帮忙,为我结婚当翻译,结果闹了不少笑话。因为像越南人、日本人、韩国人等亚洲人,貌似中国人,却不会中文。那些冷遇和尴尬,以及终获好心人帮助的感激,让我难忘。虽然未曾谋面,这个步我后尘远嫁德国的同胞姐妹,让我莫名感到亲切,想要帮她。她显然比我更聪明,还知道来大学汉学系贴纸条求援,而我当初,像无头苍蝇四处乱窜,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大学有汉学系,汉学系又是个什么专业。

他们结婚登记的市政厅,坐落在莱茵河畔的一个山林小城的半坡上,是一幢古老的尖顶桁架房,白墙上横竖着有金色雕花的黑色木梁,窗口悬挂着红艳艳的天竺葵,就像一幢童话小屋。我比约定的时间提前到了,就找到二楼的结婚登记办公室,独坐在门廊的椅子上等。

没过多久,楼下传来脚步声,然后是上楼梯的响声。楼梯口也渐渐亮了,仿佛升起一团光。是流光溢彩的三个人,像站在升降机上从地下升到舞台中心。我眼睛一亮,首先认出最前面的新娘。她身材苗条,手捧鲜花,一身玫红的金线绣花缎子旗袍。乌黑的头发高高绾起,一侧插有红玫瑰。那步态款款的样子,宛若电影《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正向我走来。

《花样年华》张曼玉

我赶紧起身。这时我看清了她身后的人,男的神采奕奕,黑西装配白衬衣和红领结,无疑就是今天的新郎;女的一袭白裙,金发溜光。如果不是预先知道今天的新娘是中国人,我一定会以为她才是新娘,因为她和新郎手挽着手,看起来关系更亲密,而且他俩都身材高大,都是白人,更像天生的一对。

“你就是吴嘉陵吧?我夏一红,谢谢你今天来帮忙啊。”

新娘落落大方向我走来,主动跟我握手。她的手骨感而冰凉,像易碎的玉。这时我看清了她的脸,淡淡的粉,淡淡的眉,一双温柔的小眼睛,口红的颜色却鲜艳夺目。她转身为我介绍了他们,男的是新郎弗兰茨,女的是白格夫人,弗兰茨的母亲,她婆婆。

我也跟他们握手问好,并暗中惊讶,这母子俩的颜值都很高,仿佛是电影里走出来的男女一号。白格夫人近了才看出上了些年纪,但她身材颀长,肤白如雪,冰蓝的眼睛亮晶晶的,紫粉的珍珠项链和珍珠耳坠,配上光洁的额头和在脑后绾成元宝髻的黄金般的头发,整个人显得光彩照人。即使近距离打量,她和儿子也更像姐弟,而非母子。

工作人员来了,一个穿灰西服的中年妇女,把我们带进旁边的婚礼室。这是在德国登记结婚时举行仪式的地方。它就像一间会议室,前方有个主席台,下面摆了些供宾客就座的椅子。女人站在主席台后,手捧文件,开始主持结婚仪式。她每宣读完一句话,就抬头看我,等我翻译成中文,她的目光才又转向夏一红,直到夏一红点头表示听懂了,她才又继续读下句。

她宣读的内容跟我结婚时听到的大同小异:你们一个东方,一个西方,相隔遥远,素昧平生,却在上帝的引领下,越过千山万水,克服重重困难,走到一起结为夫妻,组建家庭。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今后无论遇到什么,都要一起担当,相互扶持,共度一生……

这文稿她应该读过无数遍,只是当事人的名字和国籍不同而已。但她依然不怠慢,读得字正腔圆,清楚而缓慢。这样的敬业和体贴,让我有点小感动。更让我感动的,是这对牵手站在我对面的中年男女。女的小鸟依人,泪光盈盈。男的高大沉稳,不时温柔地瞥一眼身边的新娘,一只手紧紧攥着她的手。

这就是中年男女的爱情,饱经沧桑,欲说还休。联想到自己的经历,我就更加感慨。我们都不再年轻,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寻寻觅觅许多年,才在遥远的异乡找到共度一生的爱人,从此抛下故土亲友,筑巢远方。个中的辛酸和无奈,悲伤和欢喜,一言难尽。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

这一年夏一红四十三,弗兰茨年纪更大,谁的感情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可以轻易描绘出最美的新图。远去的青春,年轻时的爱情,有过怎样的美好,又留下怎样的阴影,除了自己,无人知晓。茫茫人海,是怎样的缘分,两个天遥地远的陌生人,才能跨过语言的障碍,文化的隔阂,穿越半个地球走到一起,成为朝夕相伴的一家人?

所以,当主婚人问:“夏一红,你愿意嫁给弗兰茨·白格吗?今后无论富贵与贫穷,健康与疾病,都做他不离不弃的妻子?”随着一声轻柔的“我愿意”,夏一红的眼泪滚落出来,像两行珍珠链挂在脸上。我的眼睛也湿了。弗兰茨的那一声“我愿意”听起来有点怯怯的,像在害羞,但他的手指动了,在温柔地摩挲她的手,做出了比他的声音更有力的回答。

主婚人捧着一只小银盘过去,看着他俩从盘里取出婚戒,相互戴上,又送给新娘一本德国菜谱做礼物,祝她早日融入德国生活,结婚仪式就结束了。

两个人这才拥抱了。弗兰茨太高,夏一红并不算矮——她比我还高半个头呢,却只够着他的肩。他俩亲吻的样子让我想起电影《乱世佳人》的海报画上,白瑞德深情亲吻斯嘉丽,唯美而动人。但观众席上的白格夫人不为所动。她是这场婚礼唯一的来宾,孤零零地端坐在空荡荡的椅子中间,嘴角挂着一抹神秘的微笑,像一尊古希腊女神像,美得遥远,默默注视这凡尘俗事。

十月的德国层林尽染,起伏的山峦像上帝用浓墨重彩泼洒的油画。一行人缓步出了小楼,面对满地的金黄落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身穿白纱裙的小姑娘,拎着花篮向我们跑来。那是当年我和大熊结婚出来时的一幕。小姑娘是大熊朋友的女儿,咯咯笑着跑到我面前,就从花篮里抓一把鲜花瓣朝我们抛撒。我惊喜得大叫。一结婚就踏上一条撒有鲜花的路,这多么浪漫和吉祥!即使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我还感到欣慰和浪漫。大熊性格内向,不擅社交,那天也请来了仅有的两个朋友。他们都住在原东德地区,各自带着太太和小孩,驱车好几个小时,前来见证和分享我们的幸福。可夏一红结婚,为什么一个朋友也不请?弗兰茨看上去不像孤僻遗世之人,结婚结得如此冷清,没有朋友祝福,没有花童撒花,多少有点美中不足吧。

当时我想,也许他们会另外举办一场婚礼,就像我和大熊以及其他德国人那样,结婚登记那天只是小范围庆祝一下,然后再选一良辰佳地,正式邀请双方的亲友,热热闹闹地大庆一场。但他们没有。人生的一件大喜事,就这样轻飘飘地过了,几乎不留任何值得回味和怀念的痕迹。我为夏一红感到遗憾。

莱茵河谷的山林里秋寒袭人,白格夫人已经穿上驼色毛呢大衣外套。户外的自然天光放大了她脸上的细节,皱纹更显,皮肤更白,嘴唇更红,眼睛更蓝。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天生丽质”“艳若桃李”“唇红齿白”。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有一种让人心驰神往的高贵的美。我真的怀疑她曾经是一线电影明星,如今美人迟暮,退隐乡野,但气场依旧,无论到哪里都是当然的女一号,光耀一方,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

这也成了夏一红的不幸。在高大而炫目的婆婆和丈夫身边,这个瘦小的新娘不仅显得楚楚可怜,还寒碜。她显然低估了德国山林的寒冷,没带像样的保暖外套,旗袍外只裹了一条灰不溜秋的大围巾,缩着头,含着胸。散落在脸侧的几绺秀发被风吹打在脸上。即使怀抱鲜花,也撑不起她新娘的气场。而她旁边的白格夫人,同样赤裸着只穿玻璃丝袜的小腿,却走得稳健挺拔,像个女王。这样的反差让人感觉很滑稽。

时间临近中午,夏一红邀请我与他们共进午餐,算是小小地庆祝一下,我欣然接受。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路边。弗兰茨为母亲拉开车门,护着她上车。我和夏一红坐后排。短短的几句寒暄后,我在电话里的预感就得到证实:她果然也是重庆人,跟我是同乡。我俩的普通话都不标准,nl不分,ssh混淆。乡音就像接头暗号,能让异乡人迅速找到乡党,找到某种归属感。她一把抓住我的手,惊喜道:“真是缘分啊!我们居然是重庆老乡!”

“是啊是啊,这叫有缘千里来德国会。”我也很激动。

再往下聊,才发现我俩不仅同乡,还同专业,大学都读了中文系,又都做过中学老师,还都有过一段婚姻,然后通过网恋远嫁德国……太多的相同,让我俩一见如故,关系迅速升温。车还没到中餐馆,我俩已经互留电话,约好以后多联系。

中餐馆的桌子是长方形的,弗兰茨挨着母亲坐,我和夏一红坐另一边。当夏一红和她对面的弗兰茨用英语低声说着什么,我就试着跟对面的白格夫人套近乎。摇曳的烛光里,她的脸又显得年轻了些,越发美丽。我既兴奋又紧张,鼓起勇气,问她喜欢吃中餐吗,她对我微笑着点点头,却不开口。我又问她身体可好,是否去过中国?或者打算今后去中国旅游?她依然只是微笑着点头,或者摇头,并不说话。我先疑心自己的发音不标准,她没听懂;又疑心她年纪大了耳朵背,听力不好,或者,心气高傲,不屑于跟外国人说话,便放弃了跟她继续交谈的努力。

我已经忘了那天我点的什么菜,只记得夏一红点了麻婆豆腐。她不由分说先舀一勺到我碗里,再自己吃,一边咀嚼一边皱眉头:“既不辣又不麻,只有一个酱油味,也好意思叫麻婆豆腐。哼!”

联想到自己初来德国时,对中餐馆的饭菜也曾有过同样的失望和抱怨,我安慰她说:“这是入乡随俗后的麻婆豆腐。”

“找个时间来我家吧,尝尝我烧的麻婆豆腐。”她目光真诚地望着我。我高兴地点头,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大我半岁的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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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的一个周日,我如约前往夏一红家。

那时我还不会开车,是坐公交车转火车去的,并按德国人的访友习俗,买了鲜花当首次登门做客的礼物,一盆玫红的蝴蝶兰。她家在莱茵河畔的一个盛产葡萄酒的村庄,离城区大约一刻钟车程。村庄人烟稀少,老旧的火车站周围全是低矮的老屋,石墙上爬满葡萄藤或常青藤的院落。几个同车的乘客四散后,狭窄但干净的街道上就只剩我一人。那时还没有智能手机,我一手抱着花,一手拿着大熊为我打印的线路图,对着路牌按图索骥,很顺利就找到她位于半坡上的家。

半坡上的居民区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全是一楼一底的独幢或双拼,白墙红瓦,打理精美的小花园,明显是近些年才开发的新区。在一条横街的尽头,有一幢房子与众不同。它灰墙蓝瓦,斜坡屋顶的正中间,有一扇别的房子都没有的半圆形窗户。窗户弧线的两端还水平方向飘出去一段,像中国古装戏里的丹凤眼描出的眼线。

我愣了愣,感觉它像夏一红的眼睛。随着我慢慢朝前走,它渐渐变大,还透出了蓝光——那是玻璃上映出的天空,这下又似弗兰茨和白格夫人的眼睛了,居高临下,神情冷漠。这时我看清了房子的门牌,果然就是夏一红家,便杵在那里犹豫起来。这房子孤零零地矗立一角,有一种遗世的清高和神秘。它明明是在这条街上,却又像并不属于这里,尤其是屋顶的那扇窗,越看越让人心里发怵。我想起童年时看过的《西游记》小人书,被二郎神追打的孙悟空逃无可逃,就变成一座土地庙。那土地庙的窗户就是猴子的眼睛,屋顶的旗杆是猴子的尾巴。这房顶上的窗,会是谁的眼睛呢?

房门开了,探出一张没有血色的小黄脸:“嗨,吴嘉陵,你站在那里干啥?还不快进屋!”

声音清亮,熟悉的重庆话和一张似曾相识的笑脸,驱散了我心头的疑虑。眼前的夏一红素面朝天,没有了结婚那天的娇艳,却另有一种让我惊喜的风情。在中国人眼里,她算不上美人,眼睛太小,皮肤不够白,脸上还有几粒雀斑。头发又黑又多,被她用一根花布带子很随意地高高束起。她上身穿一件浅绿色的高腰褂子,下配一条墨绿暗花长裙裤,整个人像一片热带丛林里的芭蕉叶,跟结婚那天判若两人,却更有味道,浑身散发着夏日清凉的气息。她见我看她的眼神不对,以为我是惊讶于她身上的衣服,就眉头一挑,俏皮地问我:“怎么样,我这身衣服好看吧?”

“嗯,好看……什么牌子?”我走近她,开始认真打量她的衣服。

“牌子?你保证闻所未闻。而且这还是绝版呢。”她接过我手中的兰花,转身进屋,左一侧身,右一侧身,向我摆了几个模特儿造型。

我尴尬地笑了,好像被她一眼看穿我竭力掩藏的穷,支吾道:“那是……我对名牌向来孤陋寡闻,也买不起……”

她大笑起来:“哈哈,不是名牌。这是我独创的‘一红’牌,还没上市呢,从设计、选料到剪裁、缝制,全是我自己独立完成。一个款式就一件,你说是不是绝版?”

说着她关了我身后的房门,低头嗅了嗅兰花,说了句:“好漂亮的花!谢谢啦。”就转身进了旁边的厨房,留我独自在门廊,一边脱外套,换鞋,一边暗想: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有那闲情,自己做衣服穿!

我跟进了厨房。她正在灶台前炒菜,好像已经看穿了我的心事,一边忙着,一边说:“做衣服是我的爱好。平常我穿的,几乎都是我自己做的——结婚那天的旗袍除外。中规中矩的衣服我做不来,我只喜欢凭空想象,自由发挥,重要的是,穿着要舒服。如果你也喜欢这种风格,我也可以帮你做,怎么样?你自己去买喜欢的布料,我免费帮你设计和加工。”

“好啊,可我这身材,”我低头瞅了瞅自己又矮又胖的身材,很自卑,“我恐怕穿不出你这效果。”

“没有啊,我是太瘦,你是刚好。相信我,健康、匀称,就是最好的身材。瘦不是,瘦是一种病。”她用裁缝那样的眼光从上到下扫了我一眼。

空气中弥漫着重庆街头小饭馆里的油辣子香,让我浑身的细胞都苏醒过来。她家厨房也兼饭厅,操作台前的窗户很大,墙角安放着配有餐桌的转角椅,桌上已经摆好餐具,热气蒸腾中还有一朵烛火跳动。两扇厨房门,一扇通往进屋的门廊,另一扇通往客厅。她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又拿出两瓶葡萄酒,问我喝白的还是红的,说都是在村里的酒庄买的。她家这一带,是德国著名的葡萄酒产地,我来了一定要尝尝当地的美酒。

那天她烧了麻婆豆腐、豆瓣鱼、焖茄子,还做了凉粉、青菜汤。那是我来德国后吃到的最正宗的一顿川菜,尤其那道麻婆豆腐,红油光亮,麻辣适中,豆香浓郁,吃得我几乎停不下筷子。我自己也常做这道菜,怎么就做不出这样的味道?她抬起下巴对我得意地笑道:“当然啦,因为食材不同。我用的是‘一红’牌豆腐——国内带来的豆腐机,德国买的有机黄豆,自己磨的。”

豆腐也能自己磨?我再次大惊,这么纤弱的身体,怎么怀有如此绝技,又会做衣服,又会做豆腐?

还有凉粉。来德国后,我就没见过凉粉的影子。她从哪里搞来的?简直就像在变魔术。她也对我的惊讶感到惊讶:“怎么,你还不会做凉粉呀?这么简单,就是亚洲店里买来绿豆粉,烧一锅开水,一冲就成了。”

“尝尝这青菜,看你能不能吃出是什么菜。”她为我盛了一碗青菜汤。

那是一种细长的绿叶菜,我用筷子捞起几根,没看出是什么菜。送进嘴里咀嚼,口感细腻嫩滑,味道清香,真好吃。我迅速把德国超市和亚洲超市所有的绿叶蔬菜都回忆了一遍,没找到相似的品种。

“这是荠菜,我今天早晨外出跑步时摘的。好吃吧?德国真好,遍地野菜。现在已经秋天了,还有不少野菜呢。”

这下我再也忍不住了,放下筷子,双手朝她抱拳作揖,“一红你真是太厉害了。你看我来德国都几年了,这些统统不知道。而你这才来多久,就啥都知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太棒了。我正愁这边蔬菜少,一年四季就那几样,”我开始掰手指头,“胡萝卜、黄瓜、西红柿、卷心菜、柿子椒,还有啥?绿叶菜就只有菠菜。怎么就没想到采野菜?我要拜你为师,跟你学采野菜!”

“哈哈,没问题没问题!这个简单,你跟我采几次就会了。来,吃鱼。”她夹了一块鱼肉放我碗里,“对不起我这里没肉吃哦,因为我不吃红肉。”

“你信佛吗?吃素。”我早就发现桌上没肉,没好意思问。

她摇了摇头,闭嘴嚼食,没理我。

“是为了身材?难怪你这么苗条。”

她轻叹一声,又摇了摇头。

“其实我也想戒肉,只吃素,想减肥,想有你这样的苗条身材。可我做不到啊——小时候家穷挨过饿,最大的理想就是天天吃肉。现在到了德国,半辈子的理想好不容易实现了,可以天天吃肉,怎么舍得放弃?这里的肉比小菜便宜,每次见了,不买点都感到过意不去。”

她抿嘴笑了:“顺其自然吧。你也不胖,没必要戒肉。我是没办法,活命要紧。”

“活命要紧?你什么意思?”我心里一紧。

“我得过癌症,有个老中医建议我别吃红肉,所以我就……”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的眼睛却越瞪越大。她瞥我一眼,淡淡一笑:“别紧张,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早过了危险期。但老中医的建议挺有效的。素食之后,癌细胞没有继续扩散,身体感觉也挺好,所以就坚持下来了。”

“什么癌呀?”

“乳腺癌。”

窗外,残留枝头的几片红叶在微风中战栗。

弗兰茨不在家,夏一红说他每周六都回母亲家,周日下午或傍晚回来。她自嘲是周末寡妇,每到周末就独守空房。

“你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回去?他妈妈肯定想你和她儿子一起回去。”

“也许吧,但我不喜欢。你知道吗,我婆婆家的房子阴森森的,窗外就是墓地,站在窗前就能看见墓碑!”

我“啊”了一声,想象那情景,不寒而栗。

“吃也不习惯。晚餐只有几片面包,吃不饱。还无所事事。想帮她做点家务吧,不让插手。洗碗人家用洗碗机,做清洁人家请清洁工。聊天吧,我德语不好。算了,还不如一个人待在家里,虽然寂寞点,但轻松自在。”

我点头,完全理解她的感受。

“弗兰茨就不同了,他必须回去。谁叫他是独子呢。他妈妈生活很讲究,每天下午要喝咖啡吃蛋糕,然后弹钢琴。隔天必须去一趟墓地。你看她的发型很漂亮,是吧?每周一次,有人到家里来为她打理,这次是大波浪,下次在脑后绾个髻,再下次又换一种——据说她年轻时手很巧,会梳很多漂亮发型,七十岁那年生过一场什么病,有一只胳膊再也举不起来了,后来就只能请人梳头。她还喜欢花,家里的鲜花两周一换,吃饭明明有电灯,还要点蜡烛——可讲究了。不过实话实说,我还挺欣赏她的,这么老了,孤孤单单一个人,还能活得如此精致,一丝不苟,有几个老人能做到?”

“你婆婆家是贵族吗?这么讲究。”

“不知道。听弗兰茨说,她以前是钢琴老师,外公好像是教授。”

“你公公呢?”

“早就死了。”

饭后她带我参观房子。房子是弗兰茨十多年前自己设计的。他是建筑设计师,当时准备结婚。没想到房子盖好后,两人分手了。

“为什么分手?这么漂亮的房子,那个女的怎么舍得?”我跟在夏一红身后上了楼,一边东张西望,一边跟她说话。

“不知道。他没说,我也没问。我们都不追问彼此的过去,除非自己主动坦白。”

屋顶那扇像眼睛的窗,背后是斜顶的卫浴室。我走到窗前,撩开雪白的纱帘,发现外面视野开阔,低头正是我来时走过的那条横街,抬头能望到不远处山脚的莱茵河,河对岸是辽阔的原野,远处是高山。便为自己刚才的忐忑感到可笑。

卫浴室的对面是卧室。卧室有一张大床。夏一红对直走向床头,拿起遥控板,一脸神秘地对我说:注意了!就见大床缓缓下沉。原来那床可以升降。她把它降到几乎接近地面,纵身一跃,扑倒在床上,拍拍身边,示意我也上去。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笨拙地爬到她身边躺下,就听到有隐约的机械声响起,感到整个房子都动起来了:床在上升,天花板在移动,最后让房间彻底裸露在天光下。

原来这间房的屋顶是玻璃的,只拉了一层白色的遮光篷。晃眼的天光让我几乎睁不开眼,夏一红却笑问我:好玩吧?床不知啥时已停止上升,离地面已有半人高。随着又一阵隐隐的轰隆声,那收拢的遮光篷又驶出来了,像一片潮水漫过沙滩,渐渐阻隔了天光,房间便又恢复了刚才的光亮,只从旁边的落地窗采光。窗外是起伏的葡萄园,一望无际伸向天边。我正探头往外眺望,她又按了什么机关,落地窗也缓缓降下帘子,整个房间陷入了黑暗。

“晚上我就这样躺在床上仰望夜空。德国的夜空,就像我童年时乡下的夜空,经常繁星满天,皓月当空。当月亮飘到屋顶上,就像这房间的一盏灯泡,会把房间照得明晃晃的跟白天似的。我躺在床上,身体沐浴在月光里,仿佛自己也在天上,变成了离月亮最近的那颗星星。如果下雨,这屋顶就大珠小珠落玉盘了,我又可以欣赏美妙的音乐。雨大的时候,屋顶的流水哗哗响,我感觉自己坐在乡下的溪水边。”

黑暗中是她幸福的声音。我默默听着,想象的却是她和弗兰茨在这床上做爱的情景,天当被,地当床。这大自然的四季阴晴,星光月色,都成了他们催情的春药。真是神仙眷侣啊。

“哇,你俩也太会享受了!”我不由得羡慕出声。

“还行吧,弗兰茨就喜欢瞎折腾!”

隐隐的马达声再次响起,落地窗帘升起来了。房间再次呈现出它本来的样子,床也恢复到正常的高度。

“这种可升可降的床好神奇,我从没见过。在哪买的?”起身后,我又好奇地打量那床。

“弗兰茨自己做的,从设计到制作完成,都是他一个人。厉害吧?”夏一红拍拍身后的床,冲我得意地笑了。我想,这两口子真是绝配,都有发明创造的天赋,动手能力还强。谁说网上不能找到志趣相投的理想爱人!

楼梯直通地下室。下面除了洗衣室、储物间,还有弗兰茨的手工作坊和健身房。健身房里有跑步机和拳击柱,窗户一半在地上,能照进些日光。夏一红说,弗兰茨很喜欢运动,三天两头就会下来蹦跶一番。这有助于睡眠。他睡眠不好,多梦,有时还会惊叫着醒来。可问他梦到什么,他又忘了。她读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想帮他释梦,他却不配合。

“我觉得他是工作压力太大。”她轻叹一声,“德国人的生活看起来轻松,其实不然。难怪政府要给那么多带薪假期,让他们满世界去度假旅游,放松减压,否则呀,恐怕满大街都是神经病。”

她家的客厅支出去一间玻璃房,德国人称作“冬日花园”。置身其间如置身户外,能欣赏到天地自然的美景,却无风雨寒冷之虞。因为有暖气,即使外面大雪纷飞,寒风呼啸,玻璃房内也温暖如春,植物花草如同生长在永恒的春天。拥有一间这样的“冬日花园”,也是我的一大梦想。遗憾的是,结婚至今,我和大熊还住在租来的公寓里,普通的房子都买不起,更何况价格不菲的“冬日花园”。真没想到,这个初来乍到一句德语都说不顺畅的夏一红,竟一步登天,什么都有了。这人跟人的命怎么这么不同!

“夏一红你太幸福了!”话说出口,我才意识到自己在嫉妒,便赶紧转移话题,“这玻璃屋看出去空荡荡,像房子少了一堵墙。夜里你不害怕吗?尤其是周末,你一个人在家。”

“不怕!”她顺手指着玻璃屋里的植物:龟背竹爬了半墙高,芭蕉快到屋顶了,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植物,高低错落,葱葱郁郁,好似热带雨林的一角。“跟这些植物做伴,总比跟死人做伴好。”她在植物之间身姿轻盈地转了一圈,又扭腰伸腿,摆了几个瑜伽动作,活像一株风中的芭蕉苗。

“我婆婆家的房子才可怕,又老又大,在森林里,楼上楼下共三层。她自己住二楼,弗兰茨回去就住阁楼上他从前的房间。我呢,如果回去,就一个人睡底楼的客房。房子太老,地板和楼梯全是木的,走在上面会嘎吱响,晚上还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好像有人在走动。她家的老照片也多,过道墙上到处都是,老人的,七姑八嫂的,白天看还没什么,一到晚上,照片上的人好像全都活了,横眉绿眼地盯着你。这些人大多就葬在窗外的公墓里,如果想回家或走亲戚串门,一抬腿不就回来了?”

她像在讲鬼故事,听得我头皮发麻。“那你就上楼跟老公睡呀!明知外面是墓地,闹鬼,还一个人睡,你也真勇敢!”

“上楼跟老公睡?”她白我一眼,“别提他楼上的那间房了,我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何况也只有一张他从小睡到大的单人床。”

“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什么意思?”

“其实就是他的玩具室。九十年代深圳的‘锦绣中华’微缩景观,你知道吧?就那样的,只是比那个更现代化。那个是静态的,不能动,他这可以遥控调动,火车不仅在地面跑,还能翻山越岭,去床头和墙上飞檐走壁跑一圈,再返回地面。想不到吧?一个五十多岁的德国建筑工程师,回到家里西装一脱,换上便装,就撅起屁股趴在地上玩玩具。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打死我也不相信。”

她像在抱怨,又像在炫耀。我想象那画面,惊得呆了。

“我婆婆其实很可怜。弗兰茨是遗腹子,从没见过他爸爸。那时我婆婆才二十岁,丈夫上了战场就再没回来。唉,她从二十岁就开始守寡,一直守到现在,也实在太不容易了。”

她泡了茶,我俩就坐在客厅的布艺沙发上,喝茶聊天。

“在网上才刚认识不久,他就说,他有一个寡居的老母亲,住在离他五十公里的地方。他每周末要回去看她,问我是否有意见。我怎么会有意见呢,恰恰相反,我还被他感动了。敬老爱老,美德呀。刚来的时候,周末我都跟他一起回去,希望能帮老人做点家务什么的。后来发现,我回去不仅帮不上忙,还给人添乱,自己也难受,就不再去了,就换一种方式孝敬老人,比如,包点饺子包子,让他带回去给老人尝尝。可人家不领情。弗兰茨说,她一辈子只吃那几种食物,连牌子都不轻易变。陌生食物?对不起,拒绝品尝。好吧,人老了,积习难改,我理解。那就投其所好吧。她喜欢喝咖啡,吃蛋糕,现在我准备学烤蛋糕,烤她爱吃的那几款。你呢,会烤蛋糕吗?”

“我?不,我不会烤蛋糕,只会吃,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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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交友,是夏一红四十岁生日那天,妹妹夏二红送她的生日礼物。

那时她还在中学工作,丧夫多年,独自带着一个残疾儿子。儿子刘夏果,八岁那年因一场车祸致残。那场车祸还夺走了她的丈夫。

那一年的夏天热得离谱,他们一家三口去九寨沟避暑,不幸在路上遭遇塌方,一块巨石从山上滚落,恰好砸中她家新买才半年的小轿车。当数小时后救援者赶来,用吊车挪开巨石,从一堆废铁里把一家三口扒拉出来,丈夫早已成了肉饼,旁边的儿子也血肉模糊,唯有坐后排的她只受了轻伤。经过一番抢救治疗,几个月后,她基本痊愈,只在左脸耳侧留下一条细长的伤痕。那是被窗玻璃划破的,缝了十六针。幸好她头发多,从此总耷拉些头发下来遮住伤痕。她自嘲那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感谢上帝,儿子也活下来了,只是永远失去了一条腿。

所谓的家破人亡,也不过如此吧。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感情笃深。毕业后,她分到重庆的一所中学教书,丈夫分回昆明老家,俩人想尽了办法,也没能如愿调到一起,只能在寒暑假里你来我往,直到她怀孕,丈夫才办了停薪留职来重庆,一边照顾她生孩子,一边试着创业。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社会上大兴下海经商潮,有一句话是“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说的就是当时全民经商的现象。借着时代的春风和爱情的力量,她丈夫在重庆开了一家卖电脑和复印机的小公司,顺风顺水成了商人。那也是夏一红前半生最幸福的时光。她生下健康可爱的儿子,丈夫的生意也出奇顺利。儿子三岁那年,他们买了房,搬出了夏一红在学校分得的单身宿舍,住进了重庆城最早的商品房。又过了几年,丈夫的公司规模扩大,长安面包车换成了日本丰田车。眼看着一切都越来越好,没想到,一个炎热的夏天,一趟九寨沟之旅,一家人的幸福就到了头。

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当夏一红坐在她莱茵河畔的新家,口抿香茶,对我讲起往事,仍然止不住黯然神伤,数度哽咽。她说,都不知道那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只记得无数个死寂的午夜,在装修华丽的家里,在弥漫着丈夫气息的空荡荡的大床上,她感觉自己也已经死了,正在墓穴里慢慢下沉,沉入那黑漆漆的无底深渊。她伸出手去,任何方向都无以抓捏,只有怀里的儿子是她唯一真实的拥有,证明她还活着。那种失去至爱的切肤之痛,对儿子伤残的愧疚和自责,没有亲身经历的人,绝难想象。

但她的厄运还没结束。两年后,学校的一次例行体检,查出她患了乳腺癌。她如雷轰顶,以为自己马上会死,想那样也好,就可以跟丈夫团聚了,但冷静一想不行啊,她死了儿子怎么办?儿子还小,还需要她的陪伴和照顾。于是她配合医生积极治疗。那时候医治乳腺癌,必须切除。她毫不犹豫接受了手术,只求能够活下来,其他一切都无所谓。那时她才三十多岁,就觉得人生到了尽头,只希望能够尽可能多地陪陪年幼的儿子和年老的父母。手术之后还得化疗,其间吃了吐,吐了吃,一头浓密的黑发掉得精光,就戴上帽子或者假发,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奔波。她又搬回学校的宿舍。宿舍在二楼,只有一室一厅,比校外那套三室两厅装修豪华的大房子实用。那套房子在八楼顶层,没有电梯,不再适合拖着一条假腿的儿子居住。

讲起自己的大难不死,她神情恍惚,眼睛湿了,却又突然凄然一笑:“好烦啊!我警告过自己不许哭,可有时候泪水偏不听话,会自己跑出来。”起身就去了卫生间。我端起茶杯,闷头喝了一大口,发现刚才对她的羡慕嫉妒,已经被她的泪水冲淡。

很快她又回来了,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双手扯起衣角,说她就是从那以后开始自己做衣服穿的。突然她眼睛一亮,没头没脑地问我一句:“你想不想看我的伤疤?”

我仰望着她,愣住了,感觉“想”和“不想”都说不出口。就见她低下头来,熟练地解开衣襟的盘扣,撩起胸罩,露出让我震惊的一幕:她只有一只乳房,就像一朵孤独的睡莲静卧在一片被风吹皱的湖面上——另一边只有苍白的皮肤松弛地贴在肋骨上,被一条从腋下到胸口的弧线兜搂着。应该说,伤口愈合得不错,但那弧线像一张狞笑的嘴,令人毛骨悚然。我的牙齿开始打战,身体绷成了冰,仿佛那锋利的尖刀也正从我的肋骨上剔过。可怜的人,竟然遭受过如此劫难!真想起身拥抱她,拥抱同为女人不测的命运。这样的劫难也许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们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她就是我的另一半!但我浑身僵硬,无法动弹。

她却淡淡一笑,好像那不是她的身体,而是一件另类的衣服被她穿在身上。她甚至还带着几分得意,把胸罩翻起来给我看。

“你看,我的胸罩也是改造过的,也算我独创的‘一红’牌了。最先我只是塞些海绵,穿起衣服不影响外观。后来又不断调整形状和厚度,就这样喜欢上手工缝纫。以前我没这么瘦,穿衣服也是有曲线美的。我心虚人家会看出我在弄虚作假,就喜欢上宽松款式,能把身体的轮廓遮掩起来。”

重新收拾好自己后,她盘腿坐在沙发上,盯着我问:“你害怕了?但愿我这零件不全的身体没吓着你。”

“没有没有,我只是……为你心痛。”我一手捂着自己的胸,庆幸自己还完好无损,同时也真心为她感到难过。

“真的?弗兰茨第一次看见我的身体,也这么说。”她探身拈起茶几上的一粒葡萄,放进嘴里,咀嚼着,陷入回忆,“和他见面的第一天,我也这样脱给他看了,勇敢吧?或者,你会觉得我轻浮?哦,不,那恰好是一种严肃。真的。”她往后一仰,将头靠在沙发背上,闭上双眼。

我坐直了身体,紧张地盯着她的脸。

“弗兰茨是第二个来见我的人。在他之前,我还跟一个加拿大教授见过面。我们在网上没聊多久,他的学校就放假了,他就来看我。当时我欣喜若狂。自从丈夫车祸走了,儿子残了,自己又患了一场大病,去鬼门关上走了一遭,我差不多就是死了没埋。什么男人,爱情,想都不敢想。没想到,还有人不辞辛劳,飞越太平洋来看我,而且还是个形象不错的大学教授!那是什么感觉?是死而复活,枯木逢春!你自己活得浑浑噩噩,万念俱灰,突然有个人来告诉你,你很重要,你是一束光照亮了他。他被你照亮后,变成了一束更强大的光,又反过来照亮你,我想,这就是爱情的意义:相互照亮,彼此温暖。我去机场接他,一路上不停地掐自己。痛吗?痛,不是梦,是真的。哈哈,人都要疯了。”

我也跟着她笑起来。网恋,一段共同的人生经历,不仅终结了我们郁郁寡欢的单身生涯,还彻底改变了我们的命运。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激情燃烧的时光,每天守在电脑前,收邮件,回邮件,心潮澎湃,沉浸在无数美妙的幻想中。那还是电脑刚普及不久的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们突然有了眺望世界的窗口,通向世界的桥梁。大城市的白领们率先尝试上国外网站交友征婚。每一封来自远方的邮件,都像从天边伸来的上帝之手,仿佛要引领我们去到幸福的彼岸。感谢伟大的互联网,拓展了我们生活的宽度,让我们轻轻松松跨出国门,从从容容交友择偶,在遥远的异国开始了崭新的人生下半场。

“那个加拿大教授一头银发,高大儒雅。当他在机场张开双臂朝我走来,我幸福得差点晕过去。我们是第三天才有了实质性接触。他只有一周假期,不该浪费时间,是不是?中年人的爱情就这么现实。当然我也太自卑,太传统。没想到,怕什么就来什么。他一看见我这半片残的脸就青了,好像见到怪兽,而且,刚刚还坚挺的那里也立即软了。我没想到会把他吓成那样,觉得非常对不起他。可这事也不能怪我呀,邮件里我就告诉过他,我患过癌症,少一只乳房。他还安慰我说,没关系,重要的是心灵的契合。结果呢?他高估了他的高尚,我低估了我的丑陋,唉……所以遇到弗兰茨,我就吸取教训,除了在邮件里反复提醒他,我的肉体残缺不全……他却依然知难而上。好吧,欢迎。见面的当天我就对他开门见山:请你先看看真实的我吧。这样做虽然简单粗鲁,却并不轻佻。它恰好是我对他的一腔真诚和不惜穿过半个地球来看我的最真诚回报。它的另一个好处是节省时间,不浪费我们双方的感情。你说对吧?”

她端起茶杯咕噜噜地喝了一口,又欠身拎起茶壶,为我续杯,也为她自己续杯。茶壶座里有一朵烛火在跳动。她盯着那烛火浅浅地笑了,仿佛为自己当初的勇敢而欣慰。

“那天我去机场接他,已经不像接加拿大教授那样兴奋。因为有过一次打击,我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女人的身体对男人有多重要。当时是夏天,外面很热。我把他送到宾馆房间,趁他去卫生间,就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他一出来就惊呆了。我却平静地对他说,对不起,先生,我只是想让你认识一个真实的我……然后还把裙子也抹下去一截,给他看我生儿子剖腹产时留下的伤疤。那感觉,就像在刑场上就义,很悲壮。他的眼睛直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轻唤了一声‘上帝啊’。我以为他也被吓破胆了,心都凉了。是啊,这具残破的身躯,我自己看着都难受,不忍目睹,还奢望有健康的男人来爱它?就绝望地闭上眼睛,正准备重新合上衣服,就听‘扑通’一声,他竟在我面前跪下了,抱着我,一张脸贴在我胸口。我不敢动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我很快就感觉他在吻我,先是这残胸,然后慢慢往下到腹部。他在亲吻我身上的伤痕,亲吻我的痛!他的嘴唇滚烫湿润,像婴儿的嘴在吮吸母亲的乳头。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他的温柔和慈悲,心都快化了。”

我端起杯子大大喝了一口茶水,滋润我干涩的喉咙。她依然双眼微闭,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面带微笑,沉浸在幸福的回忆里。

“我说,对不起,我的样子吓着你了。他说,不,我只是为你心痛——就像你刚才说的。我想,他这是在同情我,可怜我,就捧起他的脸,想对他说一声谢谢,却发现他的眼里汪满了泪水,蓝莹莹的,就像九寨沟的海子,美得让人想融化进去。我低头亲吻他的眼睛,就听他说,一红,你真美!请接受我吧,请爱我吧……那样子,像可怜的孩子在乞求得到妈妈的爱。可是,他才美啊,高大健硕,一头浓密的栗色鬈发,五官端正,鼻梁挺拔。我问他,网上有那么多年轻漂亮健康的女人,你为什么偏偏找我?他站起身来,一把将我揽入怀里说,宝贝,别为她们操心。她们不愁没人爱。”

沉吟片刻,她突然扭头对我笑了,“哈哈,真不敢相信,人到中年,名副其实的残花败柳,还会迎来第二春。我这自己都不忍直视的丑陋身体,还会被爱,而且还是个优质男人!弗兰茨真的非常优秀,不管哪方面都无可挑剔!你知道吗,直到现在,我还常常在梦里醒来时呆呆望着身边的男人,怀疑这一切不是真的,只是梦!”

我被她的幸福感染了,忍不住尖叫。她说的这些我感同身受。虽然我没她那么惨,家破人亡,九死一生,但我也有过伤心的往事。出国前我也有过一段婚姻,时间不长,以前夫出轨而告终。那种遭遇爱人背叛的心碎和屈辱,一度让我生不如死。后来阴差阳错,被一个熟人拉去上网交友,遇到大熊,一切才又从头开始。我和夏一红,都在失婚后选择了远嫁,既像沦落天涯,又像兵分两路突围成功,会师德国。四目相望中,我俩会心大笑,拥抱在一起。

“可是,”她突然敛起笑容,推开了我,严肃起来,“有些事情我不明白,比如,他特别喜欢我放在网上的那张照片,还下载成他的电脑壁纸。那是我车祸后不久拍的,怀抱着儿子,一脸惨相,作为劫后余生的纪念。我之所以选了那张照片放在网上,用意很明显:我有儿子,儿子跟我相依为命,我们不可以分开。可他却说,照片上的我,看上去就像怀抱圣婴的圣母。怎么可能!我一张东方脸,怎么可能像西方的圣母?何况我儿子都八岁了,人家圣母怀抱的可是婴儿。你说,他脑子不会有问题吧?”

《西斯廷圣母》拉斐尔绘

“别乱想。这只是思维方式不同而已。对了,你儿子呢?刘夏果,这名字真好听。他没跟你一起过来吗?”我这才注意到,房间里没有孩子生活的痕迹。

她的眼睛突然直了,好像被蜜蜂蜇了一下,愣了好几秒钟才站起来,身体僵硬地去了厨房。我也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考虑是否该告辞了。这时我发现,那墙上还挂了几张照片,便凑了过去。其中一张三人合影吸引了我。我一眼认出了上面的她和弗兰茨,两个人面对镜头大笑,头发在风中飞起来了。他俩的中间,还有一个红衣少年,头戴反扣的棒球帽,身体微微向前弓着,也有一双夏一红那样的小眼睛,大张着嘴,像在对着镜头吼叫,一只手按在膝盖上,另一只手在胸前举出一个V字——分明就是她儿子!

“哇,你儿子长得好像你!他没跟你来德国吗?”

没人回答。我刚想去厨房,她抱着烧水壶出来了,径直走到茶几前,为茶壶续水。

“你怎么没把儿子带过来?”我明明看出她神情异样,脑子却没跟上,没意识到那是什么意思。

“没有。”她淡淡地说,灌满茶壶,又转身去了厨房。

“为什么?他跟你父母在一起吗?”我这个反应迟钝的人啊,一点不会察言观色,还在傻乎乎地追问,还跟着她也进了厨房。

“不,”她把烧水壶放回操作台上,望着窗外,背对着我轻声道,“他跟他爸爸在一起。”

我“哦”了一声,也没多想。窗外的天空阴下来了,光秃秃的树枝上只剩最后一片红叶。这时我突然意识到什么,心头一颤:孩子爸爸不是在车祸中走了吗?她儿子怎么可能……她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才凑上去看她的脸,她却转身又进了客厅。我机械地跟了几步,心慌意乱,拿不准是该进去再待会儿,还是立即告辞?她又端起茶壶,往我的杯里续了水。是想留我再坐坐吗?我蹑手蹑脚走过去,跟她道歉:“对不起,我刚才……问得太多了。”

她摇了摇头,把脸侧的头发往耳后一撩,露出那道隐隐的伤痕,对我凄然一笑说:“没事儿,最难过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原来,照片上的儿子,是他留在人间最后的模样。就在拍完那张照片的晚上,他就走了,走进身后的那片大海。“越美的地方,越危险;越幸福的时刻,越应该小心,保持警惕。可是我为什么当时不知道呢?”她目光空茫,像在自言自语,也像在自责。那神情和语气,让我想起祥林嫂。

那是弗兰茨第三次去重庆看她,学校放寒假,三个人一起去海南玩。

是儿子想去海南的。这个从天而降的德国男人,正带领他走出自卑的阴影,重塑他久违的梦想人生。弗兰茨用英语跟儿子交谈,很有耐心,还在学校操场教他颠球,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儿子大年初五的生日,他问他想要什么礼物。儿子就说想去海南看大海。班上好些同学都去过海南,回来吹嘘,他们如何像鱼那样在大海里游泳,把他羡慕得不行。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晚餐后,三个人还去沙滩散步。一轮明月高悬空中,海面轻漾着银白的光。儿子开心极了,即兴背诵起《春江花月夜》。他每背诵一句,就让弗兰茨跟着复述。两个人已经互为师生,他教他中文,他陪他练英文。当儿子背诵到“皎皎空中孤月轮”时,就指着头上的月亮问他,都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大。你们德国的月亮,是不是真的比这个大?弗兰茨就笑了,说等你去德国亲眼看看就知道了。

他已经向她求婚,计划暑假就以探亲访友的名义,邀请母子二人去德国看看。他希望她能喜欢德国,结婚后在德国定居。但她很犹豫。她不会德语,去了岂不是像个聋子和哑巴?还有,儿子和母亲怎么办?虽然弗兰茨说,德国有英语授课的国际学校,可儿子的英语还没好到能听课。她母亲的情况更糟糕。父亲半年前肝癌去世,母亲伤心欲绝,一病不起,她和妹妹得轮流去照顾她。夏二红是医院护士,常值夜班,女儿读小学,跑来跑去很辛苦。她自己身体也不好,还要照顾儿子,也腾不出更多时间。她正盘算,要在学校附近买一套带电梯的大房子,把母亲接过来一起生活。丈夫去世后,她把他的公司卖了,用那笔钱买了滨江路上的一个门面,用来出租,手头便积攒了一些钱。她八楼上的家一直空着,舍不得卖掉。那里盛满了她和丈夫的幸福时光。

她从没想过要离开重庆。是二红的一次心血来潮,加上自己的好奇,让她滑入了一条完全陌生的人生道。谁会相信从虚拟的网络上也能觅到真实的爱人?这是生活的横生枝节,出人意料的大惊喜,实在让人难以拒绝。好在弗兰茨善解人意,并不强求。他说如果她不愿意去德国生活,他就考虑来中国定居,只是暂时还不行,一是老母尚在,二是他还要工作。至于以后,完全不是不可以。他热爱这座陌生的山水城市,已经主动开始学习中文,筷子也用得很溜,吃火锅被辣得嘴皮发麻也不放弃——全都是他爱她和爱这片土地的有力证据。

回酒店已经九点过了。她订的是一套两室一厅的酒店公寓。她觉得累了,冲凉后就先去睡了,两个男人还坐在阳台的藤椅上,一边看大海星辰,一边聊天南地北。弗兰茨懂得那么多,儿子完全被他迷住了。她听着窗外他俩的中英双语交谈声,时而流畅,时而滞涩,颇感欣慰,然后就安然入梦了。没想到,一场痛彻终生的悲剧,就在她入梦后不久悄然发生。

那天儿子太激动了,上床后仍然没有睡意。弗兰茨照亮了他的生活,也驱散了母亲的悲伤。他终于又看见母亲的脸上绽放出久违的开心的笑,看见学校那些同情和轻蔑的目光正在变得热忱和羡慕。连班上最漂亮骄傲的女生,也主动来跟他说话,问教他颠球的外国人是哪国人。学校篮球队的队长,一个高二文科班甩着膀子走路的家伙,见过一次弗兰茨在篮球场打球,就来找他,想请弗兰茨参加他们和外校的一场友谊赛。弗兰茨一上场就成了焦点,他一米八五的身高几乎独霸了全场的制空权,无论是抢篮板球,还是投篮,都无人能敌。这个德国大叔比他们这帮青春少年还生猛灵活。他在球场上奔跑腾跳的身姿,吸引了所有人的瞩目,也赢得了疯狂的掌声和喝彩。儿子终于扬眉吐气,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一想到这些,少年的心就像一团火在熊熊燃烧。他无法入眠,索性起床。窗外辽阔的大海上,月亮像一只发光的足球在飘移。黑夜中的大海泛着银光,就像夜光灯下的足球场。他还听到了涛声,一波又一波由远及近,像观众席上的欢呼声,而那轮发光的足球正朝他飘来,让他恨不得飞起一脚。他再也按捺不住了,捂着狂乱跳动的心悄然出门。

压抑已久的少年,太渴望一次彻底的放飞。

第二天她醒得比通常晚些。两个人半夜又做爱了,情难自禁,又极力克制,害怕被隔壁房间的儿子听到动静。尽管这样,也足以让她筋疲力尽。清晨的空气带着大海的咸湿和清凉从窗外袭来,让她犹如脱胎换骨重获新生。起床后她去看儿子,发现床是空的。她首先想到的是,儿子下楼吃早餐去了。少年正在叛逆期,总想摆脱大人的约束单独行动。匆匆洗漱后两个人也下楼了。餐厅里没有儿子的影子。她问弗兰茨,昨晚你俩都聊了些什么?不会让孩子受刺激吧?他拉着她就往外走,说孩子可能去海边了。她一边小跑,一边抱怨儿子不懂事,至少应该留张便条,省得妈妈为他担心。两个人刚出宾馆大堂,就见有保安神色慌张地从外面进来。

“就剩一条腿了还不安分,非要半夜下海去找死!”保安骂骂咧咧从旁边走过,尽管是海南普通话,她也听懂了,腿脚一闪,整个人就瘫倒了。

讲到这里,她的眼睛突然睁开,泪如决堤,却笑了。那是比哭还让人揪心的笑。我的眼泪像听到召唤,也奔涌而出。我探身过去拥抱她,想安慰她,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两张潮湿的脸贴在一起,任彼此的泪水在脸上交融。

“我好后悔……不该听他的……本来让他跟我睡一间房,或者跟弗兰茨睡一间房——两间卧室,各有两张可以合并的单人床。可是他说,妈妈,我想自己单独睡……我就想,是啊,他从上小学就单独睡了,可能已经习惯了,就依了他——为什么我要听他的呀!”

她的身体瘫软在沙发里,仰面朝天,依然苦笑着,泪流如注:“去一趟九寨沟,没了丈夫;去一趟海南岛,没了儿子。这旅游是跟我有仇啊!弗兰茨还说,选一个你心中最美的地方,我们去度蜜月吧。我说,我哪里也不去!最美的地方就是家里。”

洇湿的纸巾被揉捏成团,在茶几上迅速堆成小山。

“真的,现在我只喜欢待在家里,读读书,做做饭,听听音乐,练练瑜伽,养花种菜,再做几件漂亮衣服。天气好的时候,就去附近跑跑步,晚上躺在床上看星星……现在科技发达了,什么风景不能网上看?还全方位,多角度,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什么夏威夷、马略卡,我真不稀罕。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绝不去什么九寨沟、海南岛。去他妈的诗意和远方!”

她突然愤怒了,好像面对仇人。顿了顿,她才转过脸来望着我。

“我就不明白,有些人不过就爬个山,徒个步,旅个游,怎么就战胜了自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像无头苍蝇到处乱转,咔嚓一大堆‘到此一游’,劳民伤财不说,还制造垃圾,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偏偏要拔高说是摆脱了生活的平庸,拓展了生命的广度和深度。事实上,是诗意还是苟且,全看你有颗怎样的心。像我婆婆那样,一辈子哪也不去,就守在家里,你能说她活得苟且吗?古人说宁静能致远,知足能常乐,就这个意思。可惜很少有人懂得这道理。依我看啊,如果大家都乖乖待在家里,不满世界乱跑,过上像我婆婆那样的生活,这个世界就太平了,也不会有掠夺和战争了。人类所有的灾难都源于贪婪,战争也是!不是吗?嘉陵,当你失去了最爱的人,与死亡近距离接触过,你就会明白,这人生一场,最值得追求和拥有的,不是名也不是利,更不是狗屁的诗意和远方,而是爱!是和相爱的人共同度过每一寸光阴!”

她的话把我镇住了。我想,她是遭受了丧夫和失子的双重打击,受了刺激,才这样吧,跟眼下正大行其道的诗意和远方唱反调。我想说,你不喜欢远方,却偏偏嫁到远方;不喜欢旅游,却把生活过成了旅游,以后都得在中国和德国、故乡和他乡之间往返,这个矛盾怎么解决?但话到唇边,最终没有说出口。我不想败了她的兴。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该走了,她送我到火车站。走在干净如洗的路上,尽管已换了轻松的话题,我俩都没有真正再次轻松起来。

火车沿莱茵河前行,窗外像一幅巨大的水墨画,波光潋滟,水色生烟,树影朦胧,此时全都成了背景,衬托出夏一红清瘦的脸:她在哭,她在笑,她裙裾飘飘,她残胸空荡……我仿佛看见手术刀在她的肋骨上剔过,鲜血从她的胸腔里涌出。她那朵莲花般的乳房去哪里了?垃圾堆?臭水沟?我打了个寒战,感到自己的乳房也开始疼痛。我还看见照片上的红衣少年,拖着一条假腿奔向月光下的大海;川西的崇山峻岭间,巨石滚落,訇然砸中一辆坐着一家三口正有说有笑的小轿车……

可怜的女人,原来这一步登天的幸福生活,不过是你大难不死的劫后余生。我怎么可以嫉妒你?哦,不,现在我只想祝福你余生平安,和你的弗兰茨相亲相爱到永远。

遗憾的是,罹难的公主被王子拯救,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那只是童话。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祝福多么无用,想象多么贫乏。夏一红的人生,无论是从前在国内的不幸,还是嫁到德国的柳暗花明,新婚燕尔的恩爱甜蜜,都只是序曲和铺垫。她那出人预料的大悲剧,这才开始。

……‍‍

精彩全文请见《当代长篇小说选刊》202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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