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的春日里
除了大家熟知的植物
正在生根发芽
还有一些特殊的植物
可能也在悄然生长
这些特殊的植物
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
鸦片、大烟、罂子粟、阿芙蓉、御米、象谷、米囊、囊子、莺粟。
罂粟为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木,株高60-100cm。茎平滑,被有白粉。叶互生,灰绿色,无柄,抱茎,长椭圆形。花芽常下垂,单生,开时直立,花大而美丽,萼片2枚,绿色,早落;花瓣4枚,花色分红、白、黄、粉红或紫色,十分鲜艳夺目。果长椭圆形或壶状,黄褐色或淡褐色,平滑,具纵纹。种子多数,很像死不了的种子,很小,肾形,花期为4-5月,果期为6-8月。
罂粟幼苗和苦菊的茎都很短,但苦菊是一簇簇抱团;罂粟幼苗和芥菜的叶子都是锯齿状,但罂粟的叶子全长在茎上,一层比一层高。
罂粟是制取毒品鸦片的主要原料,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大烟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
大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高1-3米,雌雄异株,原产于亚洲中部,现遍及全球,有野生、有栽培。大麻是人类最早种植的植物之一。大麻的茎、杆可制成纤维,籽可榨油,主要成分为四氢大麻酚。大麻的变种很多,作为毒品的大麻主要是指矮小、多分枝的印度大麻的变种。
大量或长期使用大麻,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1.神经障碍。吸食过量可发生意识不清、焦虑、抑郁等,对人产生敌意冲动。长期吸食大麻可诱发精神错乱、偏执和妄想。2.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滥用大麻可使大脑记忆及注意力、计算力和判断力减退,使人思维迟钝、木讷,记忆混乱。长期吸食还可引起退行性脑病。3.影响免疫系统。吸食大麻可破坏机体免疫系统,造成细胞与体液免疫功能低下,易受病毒、细菌感染。
古柯原产南美洲高山地区,属于当地的一大特产,可以制作成医用局部麻醉剂。古柯叶味较涩、微苦,它是一种兴奋剂和强壮剂,能够用来解除疲劳。古柯叶能够提取出的古柯碱 (Cocaine),主要用于制造毒品可卡因。
古柯碱(可卡因)是从古柯树叶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最主要的生物碱,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其盐类呈白色晶体状,无气味,味略苦而麻,易溶于水和酒精,兴奋作用强,也是一种局部麻醉剂。
吸食可卡因可产生很强的心理依赖性,长期吸食可导致精神障碍,也称可卡因精神病。易产生触幻觉与嗅幻觉,最典型的是皮下虫行蚁走感,奇痒难忍,造成严重抓伤甚至断肢自残,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暴力或攻击行为。
“恰特草”学名:Catha edulis,又名:也门茶、阿拉伯茶、埃塞俄比亚茶、巧茶、布什曼茶(Bushman's tea)、东非罂粟等。是一种卫矛科巧茶属的植物,原产地为埃塞俄比亚,现广泛分布于热带非洲、埃塞俄比亚、阿拉伯半岛以及中国大陆的海南、广西等地。
恰特草与苋菜外形相似,晒干后的恰特草又和茶叶一样,但是茶叶有茶的清香,恰特草没有这种味道。
恰特草的茎叶含有天然安非他命,咀嚼时其含有的令人兴奋的成分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刺激作用,毒效惊人且成瘾性大。
无论出于什么用途
无论数量多少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
一些毒品原植物的外形
确实与蔬菜相似
让人分不清
它是“毒”还是“菜”
不过大家不用慌
只用一招
就能识别毒品原植物的攻略
来了!
乌兰浩特市禁种铲毒奖励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兴安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禁绝毒品、肃清毒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确保实现我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目标,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和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告》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非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第二条 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协助公安机关查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 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根据毒品原植物缴获量进行奖励。
(一)罂粟铲除量在5百株以下的,根据铲除数量,每案奖励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
(二)罂粟铲除量在5百株以上(含)不满3千株的,每案奖励5千元;
(三)罂粟铲除量在3千株以上(含3千株)不满1万株的,或大麻3万株以上(含)不满10万株的,每案奖励1万元;
(四)罂粟铲除量在1万株(含)或大麻10万株以上(含)的,每案奖励5万元;
(五)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下的,根据缴获量,每案奖励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
(六)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含)不满200千克的,每案奖励1万元;
(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在200千克以上(含)的,每案奖励3万元。
(八)举报非法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的,铲除量可与罂粟对比折算,进行相应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由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方法:
1.拨打110或0482-8250025
2.直接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