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6月6日公告,公司于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先前公告,本次拟向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控人俞培俤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5.1亿股公司股份,募集资金不超25.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H24-07号地块项目(大名城映云间)、青浦区朱家角镇D06-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湖)、上海大名城临港奉贤B10-02地块项目(大名城映园)、上海大名城临港奉贤B1101、B1201、B13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园二期)、上海大名城临港科技城B02-02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晖)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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