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公安部网安局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咸宁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

正所谓“人言可畏”

造谣传谣

扰乱的是人心

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

切勿在网络上

制造和传播未经证实的

消息、视频等不实内容

否则,会承担法律后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网安局“百日打谣”专项行动部署,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持续发力,近日依法处置一起微信群转发传播谣言事件,及时辟谣防止谣言进一步扩散传播。

2023年5月26日,崇阳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崇阳籍居民程某华在网上传播谣言信息称:“某医院分院,二十三名男女生感染ng病毒死亡,最大的35岁,小的1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隔离,中央1台电视新闻已播暂时别吃香蕉,南汇已经有13167人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最好是群发。为了您的健,请转发。都是打的催熟剂害人啊!少买香蕉吃,看了快转发回复,帮别人等于帮自己!”

为避免谣言进一步传播,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找到程某华核实情况。经查,程某华为了提醒他人不要吃香蕉,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该不实谣言信息转发至网上引起舆论。经网安大队民警教育,程某华意识到自己传播谣言信息的错误,主动在网上辟谣,并写下检讨书表示以后不再随意传播谣言信息。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发布网络言论需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崇阳公安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网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针对传播谣言者

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

予以严肃查处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咸宁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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