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5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市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马金栋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齐鲁壹点
举报/反馈

鲁中晨报

864万获赞 55万粉丝
专注鲁中地区新闻发布
鲁中晨报社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