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岸关系紧张之际,台当局再度发起了挑衅。近日,台湾媒体报道,在17日中午,海巡署马祖海巡队在东引水域查扣一艘“越界”大陆渔船“霞下浒水0323”,船上的74.5公斤的渔获全都当场抛洒,还将船上5人连人带船押返到南竿调查。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干了,这段时间台海巡署多次扣押大陆渔船。就在这一个月前,台媒还报道,大陆“闽狮渔08759”号渔船在台岛33海里附近遭到台海巡队截停,该船拒不停船并加速蛇形,随后被台湾海巡人员追捕并强行登检,船上11名船员和船都被押到台中港海巡基地码头调查。
但这次不同的是,事故发生地在东引“北固礁”西北方,而被扣的渔船来自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以前多是靠近台岛的渔船被扣,而这次的位置就过分了。从地图上来看,事发地渔船就在宁德市出海口不远处,台湾执法船都跑到福建闽江口外来抓人了。什么叫做窝里横,去年日本海上保安厅强行扣押台湾渔船,在一边的台“海巡署”舰艇在旁边旁观,甚至没有任何抗议。
但是台当局对大陆渔船又是另一副嘴脸,每次扣押的借口就是“非法越界捕捞”。一方面,台湾地区宣布拥有“渔业管辖权”,并在海域内设置了所谓的“专属经济区”,他们借此指责大陆渔船“越界捕捞”,但问题是大陆根本就不承认台湾地区拥有所有的渔业管辖权。大陆渔民在自己海域捕鱼作业符合国际法,哪来的“非法越界”这一说法?台湾“海巡署”拥有海上执法根本就是不合法不合理。
就在前不久台“立法机构”还通过决议,修改所谓“海岸巡防机关器械适用条例”,修订的目的就是允许台“海巡署”在紧急情况下动用武器,去年台“海巡署”的安平舰甚至还试射了雄风-2型反舰导弹。这明显就属于武装力量,台湾方面还狡辩这不属于台军序列,即使对大陆渔船开火,也属于执法行为而不是军事行动,不属于“开第一枪”的行为,所以大陆不应该进行反击。台湾方面修改条例,就是故意在针对大陆渔船,对大陆渔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而应对台“海巡署”就不应该把它当执法队伍来看,这是准军事武装力量,再用老一套是行不通的。
这么多年,即使大陆军力早就已经是压倒性优势了,但一直对台湾保持最大的诚意和耐心,但不知道这个耐心还剩多少。就在上个月,福建海事局宣布,正式展开台湾海峡中北部联合巡航巡查专项行动,什么时候能常态化?而这次事故发生地附近的马祖东引岛目前是由台湾地区实控,该岛上还部署了台海军、陆军控制的雷达、和导弹基地,距离大陆只有16公里。从这角度来看,无论是收回马祖列岛还是金门,都是迫在眉睫的,而且他们正好也送上了动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