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7日电 (谭伟旗 朱秋旭)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厂房租赁纠纷案件,经过朱法官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案件圆满解决。
据悉,2019年原告李某将厂房及设施租给被告方某使用,从事汽车零部件的产品生产。合同履行两年后,因生产效益低,李某同意方某将三分之二厂房转租给某科技公司,租金直接支付给李某,2021年6月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继续承租三分之一厂房并约定三年租金。
方某给付第一年租金后,第二年未给付,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方某支付第二年租金和违约金。
开庭前,被告方某提出反诉,称原告李某擅自侵占厂房、扣押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双方各持一词,情绪激动。
承办法官朱秋旭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认真研判案情,考虑到双方均涉及企业经营问题,法官以节约诉讼成本,早日化解纠纷为出发点,从法律和现实层面进行了分析,详细释明法律关系,与双方确认合同关于租金、违约条款等内容。
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并同意调解。
调解中,被告方某提出要提前解除合同,但又涉及转租三分之二部分合同履行问题,法官当即联系某科技公司,协商共同解决问题。某科技公司提出方某拖欠取暖费,要求一并解决。
为节省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作用,帮助纠纷企业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恢复其正常运转。法官捋顺两件案件的法律关系一并调解,最终均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该院始终秉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把妥善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企纾困解难题,精准服务促发展,有力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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